在这么多黑人白人的地方,遇到同胞,怎么说也是缘分不是?
这时候的我,哪里知道,她就是我一生挚爱的小野猫?
等我刚想有什么行动的时候,人家已经骑着脚踏车从我面前过去,只剩下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摸了摸鼻子,我在原地站了会儿,却还是鬼使神差的跟着她刚才去的方向走下去,反正也不知道能去哪里,就随便走咯!
两只脚的自然不能比得上两个轮子,况且我也没想追上她,所以不多时,我前面就没了影子。
一路走下去,看到闪烁着五彩缤纷灯光的酒吧,这种奢靡的气息,才是我熟悉的,想也没想,我走了进去。
没想到,我和小野猫的缘分还真不浅,在这个酒吧第二次见面。
更没想到的是,小野猫竟然也还记得我,唔……哥长得这么帅,一般人看了也会印象深刻嘛!
于是,两个人凑到了一起,喝酒。
我说,不醉不归,她说,好。
以前很多次出来,都是靠喝酒来消弭时间,酒量也自然而然的练了出来。
这一次,不知道我们喝了多少,反正,最后都醉了。
这是我喝的最痛快的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人陪着喝酒的一次。
喝醉之前,脑海里的一个想法是,忘了问她叫什么了。
算了,反正萍水相逢,自己下一次出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对了,从酒吧出来,我好像还骑了之前那辆感兴趣的脚踏车来着?好像还载着她?
两个喝醉了的人还敢在大街上大摇大摆的骑车,哥的勇气确实可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