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不对!小姚,小姚……”
宋玉暗觉不妙那一刻,急忙对着无线电呼喊,可惜,他口中的“小姚”和另外一名武装匪徒,已经被秦天夺走了生命。
一人被秦天的“阴阳”穿喉而过,另外一人则直接被扭断了脖子。
至死,连一声示警都没发出来,就这么眼睁睁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渔夫帽”结果了自己和同伴。
“玛德,出事儿了,大潘,你和苗子他们保持警戒,对手实力恐怕不简单。”
“小姚”和同伴无线电静默下去的那一刻,宋玉就知道,那两个手下估计不行了,由此推论,刚才“猴子”所说看来不假。
现在宋玉反倒有点后悔,刚才不该让猴子走的。
因为只有他见过那个突袭的人,搞不好有他在,对方还要收敛一些,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是,老宋,我明白!兄弟们,招子都放亮点,点子扎手!”
亡命天涯这些年,宋玉的这些手下几乎每个都从生死边缘走过,尤其是宋玉口中的“大潘”和“苗子”,这两个人一个是曾经叱咤大西南的独狼悍匪,另外一个是在苗疆背了三条人命的狠角色。
这两人不仅仅是有胆有识,而且身怀不错的功夫,所以才能活到现在。
然而今天,他们碰到了出道以来最难缠的对手,那就是秦天。
当然,秦天干掉两个武装匪徒之后,丝毫不敢掉以轻心,因为现在不仅仅是宋玉带领的五个人在和他“捉迷藏”,不远处又传来另外一拨杂乱的脚步声。
这些人正是王义之带领的第二支悍匪团伙,其中还加入了一支有生力量,那就是去而复返的“猴子”。
话说猴子知道秦天的本事,按照常理来说,他为了保命应该麻溜儿逃窜才是,为什么还要不自量力加入王义之的团伙呢?
实际上,这都是“钱”字在作怪。
“猴子”的幕后老板,曾经立下一条规矩,只要他们抢到一定数额的钱,就可以拿这些钱去换家人的自由,当然,入了这一行,就成了华夏国重点打击的对象,想要抽身而退自然是不可能了,但是至少可以保证老婆孩子不受牵连不是?
正是抱着这个信念,猴子才去而复返。
不过,他加入王义之的团伙也是有约法三章的,那就是猴子帮王义之抓到秦天,然后不论生死交给“老板”,那笔钱照样归猴子,王义之觉得这笔买卖干的过,才收他入麾下。
那么,王义之为什麽想到要抓秦天交给老板呢?
这里面有什么内情吗?是的。
作为这三支团伙的领头羊之一,王义之和宋玉、猴子的身份完全不同,王义之曾经亲眼见过“老板”,并在老板的桌上看到过一个人物。
而老王,除了是个胆大包天的悍匪之外,其实小时候还算有一技之长。
他回来之后,把老板桌上人的照片描绘了下来,猴子当初看过之后,还曾嘲笑老王“多才多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