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马当活马医,权且试试。
见大家从头到脚都已涂好了,我说了句“跟着我走”后,毫不犹豫地率先带头往外走去。
奇迹的事情发生了,那些噬魂蚁宛如遇着瘟神般,竟然自动避开,让出了一片空地。
果然没有错,赌对了,我大大地松了口气。
“走!”
既然发现有效,哪还会再有半点犹豫,先离开再说,谁知道下一刻还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救命的地方,也是危险的地方,先走为上!
我们一行人鱼贯横穿吞金蚁群,神妙的是吞金蚁群自动分开了一条通道。但那些吞金蚁似乎受到什么驱使般,并不甘心离去,前脚刚抬起,它们后脚就把空出的地方填满。
自动分开的通道两侧,那些吞金蚁堆叠起一米多高,搞到通道窄窄的,仅两人宽度,而到了最后,竟仅剩下一人通过的宽度。
显然,身上的红色稠液气味减弱,威力在减少。
“快走!”
众人胆破心惊,最后狠心加快步伐,小跑了起来。也不知到底走了多长时间,到底走了多远,直到大家身疲力竭,太阳开始高挂,再也看不到吞金蚁为止。
众人累趴了,躺在柔软的沙子上,实在不想再动一下。
一天一夜,滴水未进,嘴唇爆裂,难受得想自杀,如果这时候有人给我一杯水,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众人饥渴交迫,可补给全在车队里,一点辙都没有。现在走回去,是不可能的了,谁知道那些吞金蚁是否真的怕太阳而已离开,而且我突然发现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我们迷路了。
在沙漠里迷路,等于死路一条。
或许刚才病急乱投医,急于离开吞金蚁的包围,众人像无头苍蝇般,乱挑了个方向就逃,这回惨了。
唉,还不知道毛疯子和欧阳晓晴生死,而现在自己又陷入了困境,这算不算在劫难逃呀?
突然之间,我有点后悔起来,自己不该把他们两人牵涉进来,尤其是欧阳晓晴这妞,好好一朵美绝人间的鲜花非要插上一腿,万一就如此被我带到这荒漠上,‘摧残’而亡,这岂不是对不起苍生,对不起自己,对不起众多的吃瓜群众?
如此想着,脑海里居然浮现出有个一面之缘的欧阳老头,我不禁打了个冷颤。
而——
屋漏偏逢连雨天!
正当我心烦意乱之际,紧躺在我旁边的马馨突然颤抖了起来,痛哼着抓挠大腿,脸色一下苍白,仅眨眼间,她就痛得原地打滚起来。
“马馨,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