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纱帐、红瓦房,断剑残血,勾勒一片迷惘。
贪狼营如洪伯所说,绝不是作威作福的位置,能到这里来的,不是穷人混口饭吃,就是为了还账卖身于此。
贪狼营的死亡率是逍遥城里最高的职业,他们的工作就是巡防山野,带什么出去都不好使,所以上级只配备给他们轻装备,最远程的武器也只有弓弩。
这样的小队出去10组,回来的不到6成,刀头舔血的生活大家已经习惯。卖命而已,命也是有价钱的。
这里的兵多数都跟鑫哥一样,要么攀附强大的队长,求活下来,要么找有钱的阿斗,辅佐他赚个生活费。
但在这里还有另外一种……就是受刑者。他们从前也是威风八面的王者,然后犯错……
“哥,别开玩笑了,夜莺和其他人不同,惹不起的,这女人是疯的!”鑫哥嘴角抽搐着凑到张岚耳边提醒道。
“哦。”张岚点了点头,又看着大树喊道,“夜莺,你一晚上多少钱?”
“草!”周围一群找活的马前卒都开始往后撤,那看张岚的眼神就跟看尸体一样。
夜莺何许人?
昔日七杀正规军最年轻的百夫长,一个女人统领百名精锐叱咤战场,一手逐日战弓,千步穿杨,百发百中,就连逍遥城里最强的武者都说过,距离夜莺10步外,输赢便各安天命了。
就是这么牛逼的人物,却在出任务时“失误”杀了自己的上级五百夫长,被宣判后剥夺了全部官级,下放到这贪狼营中当了一个马前卒。
可能上级就是希望她能死在外面,最好连尸骨都给野兽吃掉最好。但夜莺就是怎么都死不了,她不管和多少队伍出发去多么危险之地,哪怕只是一个人都能活着回来。
在这贪狼营里,大家都叫她为“妖女”,也不愿意与她来往,有喝多了不小心惹到她的货,第二天都会被发现死在什么阴暗的小角落。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树枝上的短发女人侧头看了一眼张岚,“你叫我?”
“就是你,他告诉我,这里谁都有价,你什么价?”张岚搂着鑫哥肩膀道。
“不是我说的?姐!不是我说的!我艹!你放手,我不认识你喂!”鑫哥在张岚怀里像小娘们一样折腾着,可就是挣脱不掉。
“是吗?”
夜莺微微翻身,从高达10米的树枝上坠落下来,当你以为她要摔死的时候,她又是用诡异的姿态双足落地,打着哈欠站起身来。
定睛一看,夜莺身高178公分,一双110的大长腿只穿着金属战靴与粗皮战甲短裤,上身的皮革修身护具暴露出她一身古铜色的肌肉皮肤,精致的小脸,干练的短发,眯着眼睛也带杀。
“小子,新来的?”
“我叫张岚,一级武官,认职十夫长,我在找我的兵。”张岚开诚布公道,“有兴趣加入我的队吗?”
“没兴趣,但杀了你,有点意思。玩个游戏吧。”
夜莺伸手从身旁的大树后,取过了自己的箭筒与一把赤红色的战弓,张岚见过用弓箭最好的人是幻影贞德,但和眼前的夜莺比起来,只能说一个展现的是纯粹的暴力,另一个则是鬼斧神工的技艺。
夜莺的逐日战弓等人高,成“x”字型,配备了两根交叉的弓弦,想拉开它,就不是一般人办得到。
夜莺从箭筒中抽出4支钢箭,随手一放箭头直接插进了身旁的青砖地中,就跟插进豆腐里没两样,锐不可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