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策划对罗格纳的进攻是没错的。而且,雁迪恩为了扩大领土北进也是正确的。因为南方有卢西昂和米安两个同盟国。更进一步的话,贝尔与阿萨克刚签下了休战协定,贝尔有“白盾”这个强大的佣兵团。如果要进军的话,只有罗格纳还好说。但是扎尔瓦作为后盾是很可怕的,而且,夺回了要塞,军队气势上升了。但是现在再进攻,我觉得有点晚了。
金香当他谈到国家的形势、战略、战术时,就像鱼的水一样,鲁克斯喜欢这样的金香。只是,内容听不懂。从耳边传来的声音真的很容易听懂,但不知为何,在鲁克斯的头脑中一穿而过,就去不知道去哪里了。因为头脑不好吧。
“确实是……。如果乘着气势进攻的话,追击剩余的罗格纳的人就好了。至少,可以再消灭一点兵力。但是,陛下没有那么做。为什么?
西格鲁的疑问也是鲁克斯的疑问。获得了如此压倒性的胜利。如果是平常的话话,就要乘胜追击,把战果扩大。但是雷斯国王没有下达追击命令。
但是,金香的想法似乎有些不同。
“大概在当初的计划中,也没有想过那么干脆地赢了吧。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大胜。陛下是想。接下来应该是攻入还是停止呢?”
“张晗……””
在他在脑海中浮现出了那个男孩子的名字。
少年的名字是张晗-卡米亚。与《白盾》的库恩-米亚一样的姓氏,但似乎不是一家人。实力可以与库恩-卡米亚匹敌。据说,他被称为雁迪恩的“王牌”,从体格来看是普通的少年,但,实际是凶恶的武装召唤师。
乍一看,不管谁看都是——普通的少年。至少,鲁克斯的第一印象是如此。武装传唤师谁也不相信。
“那样的孩子啊”
一瞬间就把胶着的战局重新洗牌了。真是一瞬间。用红莲的猛火烧掉了罗格纳的前锋。
“你第一次杀死十三个人大概是几岁?”
“当时十二岁,因为是第一次上战场,我应该很紧张。”
“十三个人!”这不是十二个人吗!”
鲁克斯一边看着金香的脸,一边喊着。
“啊,为什么你用那样的眼睛看着我!”
金香觉得鲁克斯不相信,并大叫说道,
“普通的十二岁少年别说十三人,一个人也杀不了。何况是第一次上战场,应该会很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