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白纱飘飘,身形朦胧,如雾如电,果然形容得好。”
“奥斯曼你讨好雾姐姐也没用,这次救她,你一点力气也没出。
我觉得你一直在模仿白大哥,但人家白大哥随口都是典故,一看就是真有学问的,你卖力气也学不像。
你这叫hd学步,东施——那什么,反正你的学问是假的。”
雾朦纱掩嘴而笑,很喜欢这个嘴甜的小弟弟,这个小队的气氛很好,自己从来没有体验过,“三毛你连hd学步都知道,是个真有学问的。”
奥斯曼这么一说,大家才开始正式打量下这个外号雾朦纱的美女。
刚才战斗很紧张,然后一直忙着治伤,大家对她的印象只是个白衣女子而已。
如今仔细一看,这位侠女皮肤白皙,一点也不像长期在爪哇和婆罗洲生活的女子皮肤晒得微黑的样子。
束了个高高的发髻,发髻上围了一圈的珍珠,一个碧玉簪子插在发髻上,末端是个绿玉五瓣梅花。
两绺长发从耳后垂下,飘在胸前,白色纱裙飘飘欲仙,现在披了个白披肩,更显风姿。
腰间悬了个铜臀口暗红色剑鞘,宝剑已经入匣,上面缀着大红的剑穗,和一身白衣对比得格外突出,剑鞘上两个古意盎然的汉字“龙泉”。
这把剑兰迪熟悉得很,剑丘毕业的侠客们每年年底比武,一等奖品就是这种制式的龙泉宝剑,和兰迪背后的大剑是一个档次的。
眼睛适中,鼻如悬胆,口似樱桃,总体看,这是一个温柔如水的大夏美女的形象,不过眉梢稍高,才有点江湖儿女的煞气。
首先说话的居然是正人君子的刘明,“小吴啊,你这个女娃子可不像南洋本地人,倒是很有我们川渝妹子的样子。”
“大哥你好眼力,家父就是川渝嘉州府人氏,在剑丘毕业后,才出洋到的婆罗洲,开始追随罗总长,当时我都一岁了。”
“怪不得你管老大叫小师叔呢,我看啊,我可当不了你的叔叔辈,还是叫你雾姐姐的好。”
兰迪一指龙泉剑,“令尊号称盖世英雄,果然武艺不凡,这可是剑丘侠客比武的一等奖奖品。”
“那是江湖朋友抬爱,不过——先父有三把这种龙泉宝剑,传了一把给我。”
兰迪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师兄无比佩服,自己才得了两把大剑而已,这位吴天一居然年年夺冠,一定是位剑丘历史上了不得的优等生。
“吴天一,吴天一……”兰迪念叨着这个名字。
“对了,传言二十一年前,有位优秀的侠客毕业生,武艺超群,毕业就成了中级侠客。
毕业试炼随机传送的时候,人品爆棚,得了随机传送历史上第一个神器光明之心,就是令尊吧?
后来听说他不知所踪,原来到婆罗洲来了。”
雾朦纱一摸脖子上的水晶吊坠,“先父把这个也传给了我。”
刘明望望远方,“这里虽然荒僻,时间长了,尼德兰人也一定能找到,咱们还是赶紧转移。”
三毛看雾朦纱微蹙眉头,“而且雾姐姐还中了两颗子弹,虽然用圣级药丸和‘绝望祈祷’保住了命,防止了内出血,可是子弹是一定要取出来的。
以前白大哥做过一个手术,要把里面的脏器重新理顺。
时间越久,重新切开肯定越麻烦,雾姐你还是先治伤,老大不如咱们去找白大哥。”
兰迪思索了下,“亨利现在不开诊所了,身边没有护士,一定比较麻烦,又不好再去叫小桂子。
我看不如去汀州找傅老师,他在那里当主任医师,又是圣级光明祭司,能确保手术的安全。”
兰迪掏出一张回城券,“雾姐你拿着,咱们马上就走。”
雾朦纱回头望望东万律城,“我被尼德兰人通缉,以后估计是回不来了,没有杀死叛徒,我真的不甘心。”
“雾姐姐,我说句你不爱听的,我觉得那个姓黄的不杀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