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里,一轮残月挂在枝头。一阵风起,催动阵阵白雾缓缓西行,不一会儿就遮掩了月色,林子里的光线也暗了下来。
袁恪刚饮下一壶浊酒,现在从舌头到脏腑都火辣辣的,他感到皮肤上的每一个毛孔似乎都打开了,从里面不停地渗出微微的汗。
喝酒是交州当地祛除瘴气的法子,据说饮酒之后,体内热气上升,能解百毒。袁恪是头一次主动往瘴气里闯,生怕喝得不够毒死在里面,因而此时觉得脑袋里醉昏昏的。
“公子!”王琳一手打着火把,一手拿着刀,不解地问道,“这大半夜的,咱们出城干什么?”
“找城中百姓的下落。”袁恪一边把面罩系在脸上,一边答道,“照孙冏他们的说法,百姓在三个月前还都是住在城里的,那么也就是说,在这两三个月里,因为咱们不知道的原因,他们自愿地,或者被迫出城去了。拖家带口的,他们能去哪儿?一定走不远。”
“会不会都已经死了?”王琳问道。
袁恪叹道:“我觉得不会。只要是个人,总归有自己的求生之道的,咱们去碰碰运气吧!”
他们一行人擎着火把,一边不停砍去挡路的荆棘,一边闷着头往林子里闯。一路上,袁恪看到了兔子、鹿和山猫,甚至还有狼,只不过都是尸体,由此可见瘴气毒性之深。
好在夜里刮的是东风,而他们正在往西面的林子里走,所以瘴气总归没那么严重。袁恪又走了一阵子,突然听到不远处隐隐约约传来了女子的叫喊:
“救命啊!快来人呐!”
“在那边!”袁恪一指右手边的树林,“咱们快去看看!”
袁恪一马当先地冲了过去,可当他从灌木丛里钻出身子,后脊背都凉了。
他看到在一棵树下,有一位年轻的蒙面女子正在瑟瑟发抖,而在她周围,四五匹狼正朝着她狂吠不止!这些狼比一般的品种大了不少,但是毛比平常见的短些,眼睛绿幽幽的,看着竟不像阳间的生物。
“不好,狼要吃人了!”袁恪一把拔出腰间的佩刀,挥着火把迎了上去!
他的武力值虽然无法跟现实世界中的自己相比,但好歹正是年富力强的岁数,对闯王刀法的招式也烂熟于心,因此并不畏惧。只见他就地翻了个滚,将火把在狼群眼前一燎,撩起一刀便砍翻了打头的那只。
这时,王琳也带着人赶了过来,没多少功夫,剩下的三头狼便都毙命在他们的刀下了。
“你没事吧?”袁恪来到树下,一把拉起已经吓到腿软的蒙面女子,关心地问道。
蒙面女子没有说话,只是一直大口地喘粗气,看来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了。借着火光,袁恪看清了她的模样,只见她额上涂着白漆花纹,戴着一块白纱面巾,遮住了大半边脸,身穿黑色中袖短袍,肩披白底蓝缘短帔风,臂上和腿上都套着皮甲,颈上戴着一条兽骨磨成的项链,看打扮好像不是汉人。
有过了好一阵子,她才结结巴巴地开口说道:“小女……小女……谢各位大哥……救命之恩!”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理所应当的事。”袁恪微笑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夜里一个人在林子里乱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