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瑾的同桌,名叫叶欢欢,大约十三四岁,皮肤干净白皙,一脸的婴儿肥,即便依着一袭男人长衫,仍然遮掩不住浑身上下散发的女孩子独有的青春气息。
叶欢欢初来学堂的时候,虽然一身书生打扮。但于欢欢白皙的皮肤,精致的脸庞,尤其是那甜甜的笑容,无不昭示着她女儿身的事实。
南湖学堂的第一位女学子这个事,可以说是引起了众多青春期学子的强烈兴趣。以至于,叶欢欢到来之后,夫子都觉得学堂里的读书声听上去,也是较以往响亮了许多。
分配位置时,不少学子甚至用满是期盼的目光看向夫子,期盼着可以和小美女同坐一案。奈何老夫子直接无视了诸位学渣们那殷切渴盼的眼神,直接把小美女与苏瑾安排在了一起。
由此,苏瑾也成为了南湖学堂中所有学子们羡慕的对象。这也是苏瑾犯错的时候,诸位学子们幸灾乐祸的原因之一。
“哼,这能够怪我嘛,爷爷都用眼睛严厉警告我了,我还怎么提醒你啊!再说了,上课的时候睡觉本来就是不对的。爷爷打你板子,没有什么不对呀!”
叶欢欢闻言,肥嘟嘟的小嘴一噘,轻哼一声,满是不悦的瞥了苏瑾一眼道。
如果不是因为苏瑾身上有伤,就凭刚刚苏瑾那种态度,叶欢欢的秀拳分分钟会招呼在苏瑾清秀的脸庞上,让他再次尝尝自己拳头的厉害。
“咳咳,那个叶欢欢同学,你说你一堂堂大家闺秀,怎么可以使用武力去伤害别人呢。这要是传出去的话,对你的名声多不好啊!”
“另外,还请你好好瞅瞅,我上次被你打的伤,直到现在还没有好利索呢。”
看着叶欢欢那满是威胁的眼神,苏瑾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连忙伸出胳膊,拉起长袖,指着手臂上面那依旧泛青的伤处说道。
虽说大梁如今文风盛行,但平州位居北方,时刻面临着北方胡人的侵袭,是以平州的男女或多活少,都会一些防身之术。
而且大梁贵族,本就是以骑射起家,作为故都的平民受此影响,也多有骑射的功夫。只不过苏瑾因为家境和自身的原因,这骑射功夫也就比普通人稍微强一些而已。
至于叶欢欢这么一个能够敢于学堂读书的贵族子女,会一些拳脚功夫,还真的算不上多么稀奇。
“哼,至于嘛,堂堂一个男子汉,连我一个女孩子都怕,说出去也不嫌害臊。”
看着沈逸那胳膊上青一块,红一块,叶欢欢的小脸上没来由的闪过一丝红润,不过随后便言不由衷的讥讽道。
以前,叶欢欢只觉得苏瑾没有其他的人看上去那么呆板,没想到,这个家伙的脸皮竟然这么厚,一点小伤就斤斤计较,实在是小气,以前怎么没就有发现呢,叶欢欢歪着脑袋,拧着眉头思索道。
“你这小丫头片子懂什么啊,我这不是怕你,只不过身体的条件反射而已。”
男人输阵不输面,对于叶欢欢的讽刺和蔑视,苏瑾自然要反击。更何况,叶欢欢也只是一个没长大的小丫头而已。
恍然之间,苏瑾似乎忘记了叶欢欢大家闺秀的身份,也忘记了自己曾经是叶欢欢手下败将的事实。
“条件反射?那是什么东西?又说些我听不懂的话了,苏瑾,你就不能好好地说话吗!看来,上一次你受到的教训,还是不够深刻啊。”
“还有,你再叫我小丫头片子的话,你以后一个人走路的时候,可是要小心一些哦!”
叶欢欢闻言,皱着眉头思索了半天后,实在是不明白条件反射为何物,最后只得向着苏瑾挥了挥秀拳,咬着贝齿,一脸不善的威胁道。
在央求爷爷同意自己来南湖书院读书的时候,叶欢欢心里并不愿意和苏瑾做同桌的。因为早在进学之前,叶欢欢便听过苏瑾的才名。
在叶欢欢的印象中,凡是有才气的学子,基本上都是呆头呆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而已。
然而,相处了几天之后,叶欢欢欣喜地发现,苏瑾这个家伙不仅见识广博,而且说话也不像其他学子一般那么呆板、拘谨和无趣。
只不过,对于苏瑾经常称呼自己为丫头片子,小瞧自己的事情,这让自以为长大的叶欢欢心里颇为不舒服。
为此,心高气傲的叶欢欢忍无可忍之下,便和苏瑾下了挑战书,想要借此机会好好地教训苏瑾一番。
叶欢欢和苏瑾约定的比试科目,一共包含骑马、弓箭、拳脚对打三项。对于文采,叶欢欢还是颇有自知之明的,没有作为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