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胜男动手写文,张浩元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甚感无聊,写文的人在自己心里会知道要写出什么情节来,可以慢慢一点一点写,但看的人却没那么好的耐心了。
张浩元道:“夫人,你且慢慢写,好生措辞,等写好之后,为夫为你的文章品评一下,如果写的好,那我再给你写一篇序文,这便可以雕版印刷了!”
文胜男嗯了声,头也不抬,仍旧自己写自己的,她心里有故事,自然就不会去管张浩元了,张浩元只好去干自己的事了。
之后,一连几天,文胜男都在奋笔疾书,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故事当中了,而案子审到最后,结果也已经出来了,张浩元看了结果之后,告诉了文胜男,但文胜男却根本不在乎,并且对这种判决表示了鄙视。
对于文胜男来讲,草原上的鸳鸯那是可以当成大雁来写的,也可以当成是孔雀来写,孔雀东南飞什么的,鸳鸯两别离什么的,反正一定要凄美,可如果加入了张浩元说的审判结果,那就没法凄美了,所以这个结果她不接受。
写文的不接受,张浩元也没办法,他总不能为了让妻子接受审判结果,就把审判结果给改了吧,他也没有那个本事啊,杀人案子一旦上报了刑部,那就和他这个县尉没什么太大关系了。
刑部批示刘正嗣被判死刑,那些被了派去杀苏家亲戚的手下,动手杀人的偿命,没动手杀人的判处徒刑,而姚乐菱因为没有人指证她,她自己当然也不会主动招供什么,又因为是孕妇,所以免除刑罚。
但因为苏锦长虽死,但苏锦长却是杀过人的,这是有人指证的,并且杀的是大唐百姓,虽然杀人的地点是草原上,但在哪儿杀的大唐百姓都不行,所以苏家的财产要被充公!
而刘正嗣也是个杀人犯,并全他还是胡人,所以他的家产也要被充公,已经查封了。
象公孙安和刘三这样的人,算是帮凶,各有惩罚,都没有轻饶,财产充公,或罚徒刑。
实际上,不需要没收这些人的财产,但是现在长安吏治日渐腐败,也不是某个人就能改变的,张浩元是管不住这种事的,刑部宣布的结果,他接不接受结果都一样,就算是不满,他也只能哼哼两声,当然他也没什么不满的。
这桩案子之后,万年县恢复了平静,小案件无数,万年县这么大,一天没有几十起小案子,那就不叫万年县了,但大的恶性案子,却不太多,着实消停了小半个月之久。
张浩元本来以为好不容易消停小半个月,那他可以和文胜男好好过过小日子了,但文胜男却非要写凄美的爱情故事,却不肯和他过幸福的小日子,也不知这是个什么心理,他只好返回衙门,每日坐班,日子过得稍有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