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孙传庭也不会这么早出兵。要知道,孙传庭本来的出兵时间,是在六月下旬七月初,现在足足提前了将近一个月。
让人将这些舌头押下去,保证活命。
而后,孙传庭带着兵马接着行军,将此事先放下。
大军如林,行进在官道上。
孙传庭军令,“行军践踏青苗,重罪”,尽管官道两旁的田里荒芜的没有什么庄稼,依旧没有一个兵丁敢随意逾越。
太阳又开始在地平线那里徘徊,天边的大山拉不住它,一股脑往山下扎去。
平板车停在了一处荒村外,孙杰让梁五和赵大顶留下看着,带着陈虎走进了荒村。
荒村里面的房屋,基本上都是一些半边盖的土房子,低矮逼仄。
大多已经倒塌,面目全非,土墙嶙峋。
尚未倒塌的那些房屋,房顶上面不见瓦片,几乎都是一些发黑腐朽的稻草。
村子里面的道路,坑坑洼洼长满了荒草。
草中时不时跳出几只黄鼠或者野兔,瘦骨嶙峋的没有几两肉。
踩到了硬物,脚下不稳,打了一个趔趄。
站稳之后,孙杰凑过去一看,只见荒草堆下面静静躺着一颗早已变成白骨的人类头颅。
“嘶!”
孙杰吸了一口气,将头颅附近的荒草拨开。
一具零散的人性枯骨出现在眼前,早已经白骨化,上面布满了野兽的牙印。
一道明显的刀痕从额头一直划到颌下,许是刀不锋利,刀痕上有些许碎坑。
在周遭找了找,又发现了七八具大差不大的枯骨。
走遍整个荒村,零七杂八的又发现了十几具差不多的枯骨。
枯骨有大有小,最大的成人大小,最小的不过一尺来长,很明显是一个婴儿。
很多枯骨拼不回去,被周围的野兽撕咬啃噬,早已经面目全非。
许是死于流贼之手,许是死于兵贼之手。
“匪过如梳,兵过如篦,官过如剃”这句话,从来都不只是说说而已。
李自成之流,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做的是烧杀抢掠的行当。
无功的官兵,为了免除朝廷责罚,杀良冒功也成了常事。
又不是建奴和鞑子,普通老百姓和流贼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为了官老爷们头上的帽子,杀了也就杀了。
孙杰带着几人在村外挖了几个大坑,将荒村里面的枯骨埋在了里面。
削了几块木头,插在坟堆前,作为墓碑。
这大抵也是“落叶归根”了,只可惜是这样的结局。
帐篷搭在坟堆不远处,防狼的火堆烧的旺盛。
吃了晚饭,已经是夜晚了,孙杰赶了一天路,早早的睡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大风,五月份的天气,这里时常吹大风。
害怕火堆引燃帐篷,陈虎他们趁着风刚起来还不大时,用土盖灭,只留下零星几个用来照明的火把,小心护佑,以免熄灭。
大风就这样吹了一个晚上,干旱已久的陕西大地没有什么高大密集的植物,风卷着黄土和土石击打在帐篷上,哐当哐当响了一个晚上。
收好帐篷,用矿泉水噎了一些干粮,再次赶路。
临走时又为坟堆添了一把土,将吹倒的“墓碑”加固。
身影渐渐的从荒村消失,这一走,荒村不知道多少年才能再次见到这个和善的身影。
几天之后,孙杰终于到了目的地。
根据鱼鳞册上面的描述以及地图,孙杰终于到了。
六百亩地有多大,孙杰以前没有什么直观的概念,现在到了地方,才知道六百亩地到底有多大。
此处位于富平县西北方向,距离县城不知道多远,放眼望去,有平地,也有土垣。
地的尽头竖着一些败落的土屋,田间地头倒着几块早已发黑的木牌。
透过焦黑的牌面,隐隐约约能看到“秦王府富平县戊字黄号土地”等字样。
“戊”是天干,“黄”是《千字文》“天地玄黄”当中的“黄”。
古代,一般用这些来计数,两都贡院当中的号房,就是用这种方式来计数。
“这里,就是咱们的目的地了,和鱼鳞册上面的那些都能对上!”孙杰手中拿着一个快要腐朽,满面焦黑的木牌。
看着周围那些土地,心情说不出来的舒畅。
“走,在四处看看,看看周围还有什么!”孙杰拿着木牌,往四周走去。
土地很贫瘠,都是一些光秃秃的黄土,荒草都没有几根,零星长着几株耐旱的野草。
地头有几个水井,早已经干枯了,里面有一些野狼的尸体,许是失足落在了里面。
来到了一处村落前,村落很破败,比孙杰之前遇到的那个还要残破。
村子里面的房屋早已经倒塌,入眼望去,满目疮痍。
横七竖八的长着一些杂草,没有一堵竖着的墙壁。
里面倒是没有枯骨,但村头村尾多了不少即将被风吹平的坟头。
村庄平的都快成平地了,荒废的时间很久了,许是十年,又或者二十几年,又或者更多年。
“这里荒凉无比,土地穷的厉害,种不出什么庄稼,大人要这里的土地,又是为了什么呢?哪里比得上西安府周遭的水田?一路走了这么远,实在划不来!”
陈虎站在孙杰身后,一脸疑惑的说道。
“不然,这土地可要比西安府周围的那些土地好多了,这里人迹罕至,荒凉无人,正是我所追求的地方。
至于土地贫瘠,有的是办法解决”
孙杰语气轻松的说着。
土地贫瘠,几袋化肥下去,还怕长不出来庄稼?
没有水,挖几口机井出来,还怕没有水吗?打不了往深的挖。
背靠现代社会,这些都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