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用手指沾血液写的。”邹若光拿手沾了点墨,在纸上试着写这几个字,粗细大小和他很像,“写化学式写多了,确实有点拿不动笔了。”
“他可能和你一样,也很久没写字了。”郑雅月读了几遍这些话,“这个人的主观意识会偏西方,我马上将要抓住你了。将要两个字有点类似于ill的直译,很注意语态,我们一般不这样说话。可能跟他的职业有关。”
“对,这些话有点像恋人之间的耳语。看起来他是个极度痴迷的粉丝。”黄捷拿起邹若光的字迹对比了一下,发现嫌疑人字迹的比划存在一些粗细不一的问题,也就是缺少文字的整体流畅感。
黄捷顿了顿说:“他的字迹充满了兴奋,这些字不是一气呵成写完的,一横一竖都是来来回回地划,用了抓,用了血书,这些充斥着慢慢欲望的目的,他已经按捺不住了。”
“现在效率这么高吗?连血都可以这么快检测出来?”吴智辉看着这封恶心的情书,就像是一只躲在深渊里的恶鬼,给躲在面前的猎物送来死亡倒计时。
“应该说是金钱的力量,化验还是很简单的。现在医院也可以查出结果。”郑雅月打开了一个盒子,从盒子里拿出一颗子弹。“如果没有这个,你当保镖的论点就成立了。口径大约是127毫米,枪械科那边证实是巴特雷的子弹。那是一把重型狙击步枪,射程2公里,威力大能在1公里外射穿钢板,某国生产的。”
“只有两公里?电视剧里不是有神枪手在八百里开外击中目标吗?”黄捷惊讶到道,没少受到神剧的毒害。
郑雅月一脸嫌弃的解释,“400公里大约是b市到a城的距离,就算没有阻力,以子弹保持最大的初速度来计算,也要30多秒,那么小一颗的子弹,根本储藏不了那么多动力。再说,你见过开一枪,半分钟的人才倒下吗?”
“你跟那个笨蛋解释什么?”吴智辉抓着子弹抚摸着,就像对待一个等着喂奶的孩子一样。“这个东西不如我当兵用的99,但是我们这里禁止收藏枪支,有这个东西,至少10年起步吧。”
郑雅月宣读了这次工作安排,“因为怀疑嫌疑人可能有重型狙击步枪,但不排除是恶作剧,所以上级只让特种兵退役的吴智辉和黄捷加强安保工作,以及抓捕嫌疑人。当然,最好也能找到枪支的来源。我和邹若光会在警察局提供你们需要的帮助。”
“我还没见过明星呢!”吴智辉立刻精力充沛地挺直腰板,“所以现在我们自己去见公主呢。还是两个痴迷粉丝在这里等着被召唤?”
郑雅月显然没有被这个烂笑话所吸引,但还是接梗道:“我解释的时候,公主已经派马车来接你们了。”
话音刚落,警局外传来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一辆豪车停在门扣,这车的款式像是个一出生就爱运动的“年轻小伙子”,但模样长得比较显老。吴智辉给认出来了,是某宾豪车系列的一款。
两人商量了一下,是用左脚先上,还是右脚先上的问题后,就大手牵小手,在保镖差异的目光下,两双颤抖的双腿一同跳上了汽车里。
没有什么好丢脸的,按照吴智辉的话说,车前的一个大灯也是他要连续工作好几年不吃不喝才可以换到。他们俩能够安全上车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