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死亡荒漠(1 / 2)

 天方大陆之大炎帝国天启元年。

这一年,是大炎帝国的多事之秋。

是年秋,帝国老皇帝驾崩,新皇继位,改元天启。

是年冬,帝国的北方强邻——北胡国,趁着帝国新老交替、人心不稳之际,大举发动了侵略战争,数十万北胡铁骑汹涌南下,三天时间便越过了两国之间的天然屏障——死亡荒漠,踏入了帝国的土地。

在战争初期,虽然由于政局不稳的原因,帝国被北胡人的突然袭击打了个措手不及,但是大炎帝国是天方大陆数一数二的强国,在经历了战争初期的短暂慌乱之后,很快便站稳了脚跟,在死亡荒漠南部边界的潼城至阳城一线建立了稳固的防线,双方便在这一地区展开了僵持。

时值初冬,死亡荒漠的空气干燥而又冷冽,刀刃一般的北风呼啸南下,就像北胡铁骑一样,在荒漠上掀起一阵阵遮天蔽日的尘土。

严格的说,死亡荒漠并不是冷酷的沙漠,它实际上是一块面积有几万平方千米的狭长的稀树荒原,一望无际的平地上除了满地的碎石,还有稀稀拉拉的矮树林。一些顽强的动物依靠着同样顽强的植物,维持着脆弱的生态平衡。

在东南方的地平线上,渐渐出现了一些黑点。黑点顶着狂躁的北风艰难的朝着北方前进,逐渐放大成了一列马队。

马队大约有一百来骑,胯下全部是清一色的胡马。胡马原产于北胡大草原,身材不算高大,但是耐力极好,而且抗寒能力极强,非常适合做远行的代步工具。

因为长途跋涉,粗重的呼吸声伴随着大股的白气从胡马的口鼻中喷出,但强壮的马腿依然稳健,骑士们指挥着坐骑小心翼翼的避开地面较大块的石头。

马队自南方而来,但骑士们的装束却都是北胡人模样。厚实的羊皮袄和羊皮帽,左脸颊上有一只振翅欲飞的雄鹰纹身,以及数十匹胡马背上如小山一般的大小包裹,这似乎是一支北胡人的走私商队。

北风越来越猛,狂风卷起的沙尘越来越狂暴,能见度迅速恶化,马队行进的更加艰难了。

“宿营!”

为首的一位中年骑士高举手臂,他的声音并不大,但在呼啸的风中却异常的清晰,平淡的语气中透露着一股令人无法抗拒的威严。

骑士们纷纷下马,一部分人卸下马背上的包裹,一部分人开始搭建简易帐篷,还有十余骑则是四处散开,朝着营地的四周缓缓前进,一会儿便消失在沙尘之中。

这些骑士分工明确,行动迅速,很快便搭起了十几座简易帐篷,胡马在帐篷外围成一圈卧地休息,再往外则是用大大小小的包裹临时堆砌成的简易防御工事。

中年骑士四处巡视了一番,一位身材消瘦的年轻骑士则是寸步不离的紧紧跟随着。小小的营地不需花费多长的时间便巡视完毕,随后两人走进了营地中央的一座帐篷。

帐篷外狂风呼号,风沙弥天,帐篷内却显得非常舒适,不知道这帐篷是什么材料制成的,竟能抵挡如此猛烈的风暴,如不是狂风将帐篷的角落刮得“呼啦”作响,任谁也不会联想到这是在以风暴和酷寒闻名天下的死亡荒漠之中。

帐篷不大,十平米左右,一盏牛油灯在帐篷中央散发着微弱的光亮,光线虽暗,但却足以照亮帐篷内狭小的空间。

两人都盘腿坐在羊毛毡上,没有说话。年轻的骑士年龄应该不大,二十来岁,但是身上却流露出一股与年龄极不相称的沧桑和肃杀的气息,而且他的眼睛非常的明亮,眼神非常的深邃,给人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半响,年轻骑士的嘴角动了动,似乎有话想说,却好像因为某种原因而说不出口。

“卫陵,这里就我们两人,有什么话就说吧。”中年骑士的眼皮低垂,但是却好像有一双无形的眼睛让他看到了年轻骑士的表情。

“将军……”卫陵犹豫了片刻,突然起身半跪,“将军!不管您怎么想,我认为您这次离开阳城,亲身进入荒漠实在是非常不妥,末将还是那句话,请您立刻返回阳城!”

将军的双眼突然睁开,眼神顿时变得锐利起来,空气似乎也有些闷滞,就连“呼啦”作响的帐篷似乎也沉默了。不过将军的眼神很快又变得柔和起来,仿佛刚才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卫陵,你是帝国军人,知道帝国军令如山、出令必行,你刚才的话可是犯了军营大忌,”将军口气虽严厉,话语却并没有责怪的意思,“只带了区区一百来骑便深入荒漠腹地,我岂能不知其中的凶险,但是你也知道我们此行是去处理北胡雪狼部落的投诚事宜,军部密令我亲自前往,军令如山,不得不尊啊!”

大炎帝国之所以能雄霸大陆,横扫六合,强大的武装力量是其根本,而维持强大的武力,除了同样强大的国力之外,更依赖于帝国军人的优秀素质和军令如山的森严军纪。

作为帝国军人,即便明知执行命令是死路一条,也得硬着头皮上,否则便是抗令不尊,便是杀头大罪。也正是靠着这种近乎蛮不讲理的军纪,帝国军队才能傲视天下诸国。

“可是……”卫陵略显痛苦的摇摇头,“如果这是一个圈套呢?”

“圈套?”将军突然笑了,从怀中摸出一个酒瓶,猛地灌了一口,“太子身边的确有不少能人,他们会想出这种下作的手段,我也不会感到意外。但是我马三也是帝国堂堂二品总兵,镇守阳城三十年!此时帝国的儿郎们正在和北胡人浴血厮杀,在这个时候用这种手段对付我,他们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

“话虽如此,但是我认为还是小心为好,”卫陵摇摇头,“从京城传来的消息看,太子和二皇子已经势成水火,新皇登基不到十日,太子和二皇子便爆发了冲突,而且太子是一个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我想我们还是返回阳城从长计议为好。”

“还有两天路程,我们就能到达预定的目的地了,此时回头,太晚了……”马三挥挥手道,“雪狼部落的规模虽不能和北胡王庭相比,但也是北胡的大部落,我若能办成此事,便是大功一件!无论是对二皇子还是对我而言,这都是一次极为难得的机会!所以我宁可冒险,也不想放弃!”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马三挥手打断卫陵的话,“大丈夫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事已至此,断无回头之理!哪怕我葬身荒漠,也绝不后悔!”

看着有些丧气的卫陵,马三拍拍他的肩头,笑道:“凡事皆要做最坏的打算,但是也总不能往坏处想,是不是?你且随我去各营看看,我记得有个叫罗峰的年轻人这几天腹泻,别忘记去军医那里问问有没有按时用药。”

巡营完毕,马三草草吃过晚饭,倒头便睡。在野外行军作战,保持精神和体力的充沛是很重要的,安全自是不用担心,帐篷外除了每小时就会换一班岗的明哨和暗哨之外,帐篷内还有卫陵贴身护卫。

听着马三如雷鸣般的呼噜声,卫陵也轻轻的躺倒在羊毛毡上,但是却无法入睡,因为他的脑子很乱,一张张刻骨铭心、断断续续的画面在脑海中闪现……

几座破烂不堪的土屋,屋顶的茅草正冒着熊熊烈火……

几十名脸颊上纹着雄鹰纹身的北胡人正在肆意砍杀着手无寸铁的帝国百姓……

锋利的弯刀闪耀着死亡的寒光……

头颅、尸体、满地的鲜血……

火焰的毕剥声、利刃刺入胸膛的噗嗤声、北胡人肆无忌惮的狂笑声、女人的尖叫声、鲜血渗入干旱的土地的汩汩声……

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尸体旁嚎啕大哭的十二岁男孩……

大地在震动,远处扬起滚滚烟尘……

马蹄如雷,全副武装的帝国重骑兵从男孩身边冲过去……

一位面目英俊的帝国将军扶起男孩,擦去他脸上的泪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不再哭泣,他盯着将军的眼睛说道:“我叫卫陵!”

一名北胡人的胸膛插在卫陵的长剑上,他绝望的紧紧抓住握剑的手……长剑有些颤抖,因为握剑的手有些颤抖,但是卫陵的双眼却异常明亮,“你应该感到荣幸,因为你是我杀死的第一个北胡人!”

……

卫陵揉了揉有些发涨的太阳穴,晃了晃脑袋,强迫自己不再去想这些令人头疼的画面。

他从怀里小心的摸出一张残缺的纸片,纸片有些发黄,皱皱巴巴的,纸片上一个穿着t恤和牛仔裤的女孩做出剪刀手的姿势,虽然图像已经模糊不清了,但是仔细观察,仍然看得出这是一个面容秀丽、笑容可爱的女孩。

荒漠上的风沙越来越大,卫陵盯着纸片看了半响,最后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伴随着呼呼的风声,沉沉睡去。

黎明时分,呼啸的风暴终于停了。天际的尽头,太阳也终于露出了久违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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