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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老头(1 / 1)

 对于恢复了前世记忆的朱重八来说,讨饭这个营生实在是有些让他不齿,相信很多朋友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某一天你在某个大排档或者烧烤摊和一群朋友把酒言欢,共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候,突然就有这么一两个不和谐的因素会出现,什么呢?那就是总会有一两个衣衫褴褛、一脸苦相的年轻小伙子或者中年大汉来到桌前行乞,“行行好吧,给几块钱,几天没吃饭了。”啊西吧!每每遇到这种情况真是恨不得一巴掌呼过去有木有,你说你要是个老弱病残的来要饭也就罢了,可你一个四肢健全、能走能扛的壮小伙不去自食其力,跑来要饭,还要不要脸了,还有没有八荣八耻了,简直就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大毒瘤有木有。朱重八自然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可眼下看看自己,得咧,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所以有一句话说得好,那就是你终有一天会变成你所讨厌的那种人。咦,是不是用错了地方!

回归现实,既然出来了,这饭该讨还得讨,朱重八想起了自己前世曾经读过的一——《血色浪漫》,其中有一个章节是钟跃民领着村里的知青一同到县城讨饭的情节,好家伙,讨个饭都讨得那叫一个气壮山河,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再细细回顾自己曾经所熟悉的历史,自己的这段讨饭经历似乎是不可缺少的,好吧,藉此聊以朱重八终于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既然没得选,那就接受。

在四处游历的过程中,朱重八算是彻底的实现了自己前世一直渴望却始终无法践行的背包客愿望,自然,想去哪,是没有高铁飞机的,这十一路公交车是自己唯一的交通工具,他翻山越岭,穿城过村,山栖露宿,渴了就喝溪水井水,饿了就摘山果抓只山雀野兔什么的,有时候实在是找不着东西吃了才用自己和尚的身份去化个缘,虽然时不时的会遭遇白眼和冷嘲热讽,可还是偶尔能遇上一两户好心人家给个馍馍或半碗糊糊,不管怎么样,朱重八没让自己饿死,不仅没让自己饿死,他还仔细研究了淮西的地理、山脉、风土人情,开阔了视野,丰富了见识,这可和自己脑海中地理教科书上的内容有很大的不同,这毕竟差了好几百年呢,所以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朱重八当然知道今后自己将会经历怎样的戎马生涯,掌握地理人文方面的知识,对于今后的行军打仗和战略部署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在际遇方面,在这几年里,朱重八也可算是丰富多彩的,看过金庸先生《倚天屠龙记》的朋友们都知道明教,要说金先生的这本小说也不全是胡诌,有很多故事还是在遵照史实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对于喜好野史的朱重八来说,自然也是认真地拜读了好几遍,只是朱重八这要饭生涯也持续了快两年了,也算是游历四方了,可是却连个明教的影子都没见过,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难道真的只是野史?朱重八不禁心生怀疑。

这一天,朱重八游历到了一个小镇子,在经过一座石拱桥的时候,伟大的命运之神终于又一次向他挥了挥那只大手,一个老头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只见这个老头斜坐桥头,翘着个二郎腿,在那抖着腿,这老头的头发胡须皆白如银丝,一身粗布长褂随风而摆,也颇有些仙风道骨之派。朱重八上桥的时候也注意到了这个老头,而他发现那老头也一直盯着自己,他礼貌性地冲老头微微颔首,就在朱重八从老头的身旁擦身而过的时候,正在那抖着腿的老头的一只鞋不知怎地就掉到了桥下,老头看了看自己的光脚,脸上竟有些不好意思,他瞄了瞄身旁的朱重八,冷不丁地张口说道:“嘿,小伙子,去,把鞋子给老人家我捡回来。”哎哟我去,这场景怎么那么熟悉,金斧头和银斧头的故事?啊不对,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朱重八没发现自己正在发愣,可这老头不乐意了,用手拍了朱重八一下,说道:“怎么着,还不乐意啊?想给我提鞋的人可不少哟!”要说咱们的朱重八同学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放在过去那也是进士出身了,这涵养还是够够滴,虽然觉得这老头有点倚老卖老没礼貌,可还是强忍着怒气,到桥下把鞋给捡了回来,递到了老头面前,等着老头接过去便准备走人,没想那老头竟又命令说:“小伙子,晚辈应该给长辈穿鞋你懂么,把鞋子给老人家我穿上!”这下涵养再好的朱重八也有点生气了,你说我是你儿子呀还是你孙子呀,这非亲非故的,有这么使唤人的么?真是婶婶可忍,叔叔也不可忍啊!朱重八准备把鞋子甩老头脸上转身就走,可仔细一看,这老头的眉宇之间透着一股子英气,怕是没有那么简单吧,要说这世间奇人多了去了,说不定自己也遇上了这么一个?就在这时,朱重八心里那个疑惑猛的一下就解开了,眼前这一幕和当年张良桥头遇见黄石公的场景是何其相像啊,朱重八突然眼前一亮,毕竟自己的经历也算是够离奇的了,又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呢?只见朱重八手提着那只鞋子,竟又一次傻呵呵的在站在那里发笑,这下可把老头给惹急了,直接脱下了另一只脚上的那只鞋,冲朱重八就给丢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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