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他还有一个不好不坏地爱好,喜欢写日记,喜欢把每天那些不痛不痒的事情,用稚嫩的手笔写在小小的本子上,专科五年,写了五年,别说,后来却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总算把平淡的日子,过的不平凡,但这只限于自己的认知世界里,他以外的人还是平淡的过着自己的生活。
城市是一所熔炉,区别于乡下,任何出来城市的人,在这个熔炉里待的久了。视野,观念,认知,都会发生微妙地变化,方小雨也是一样,不然怎么会有人说,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来学校的第二年,便开始接触电脑,第一次知道有qq聊天这么个玩意,并对它爱不释手,常常和qq上的女孩视频和语音聊天,这是在初中时是没有的,在穿着方便也开始讲究起来,这都是城市的情景反射给他的。
当然,学校不像社会,学校还是比较清纯的一个地儿,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这是他愿意记录下来的愿意,否则如果是社会,有那么多你争我夺,你爱我恨,也就不会去写了,因为看着头疼。
写了,也就是发生在自己或他人身上的事情,每天都一样,每天也都不一样,记录了,它就是个故事,没有记录的,也就成了记忆,记忆会模糊,而故事会不断被人提及。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把他们写了下来的原因。
希望天下读者以平和的心态去读这,不要带着情绪去读。这是我最终希望看到的样子,读书本来就是闲暇时去看的如果心情不好,就去做别的可以让心情好的事情。再此感谢读者,感谢喜欢我作品的人。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