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曾繁华一时的酒吧街,如今已经一片冷清,因为地皮被卖给科技园,规划审批还没完成,所以被围挡圈起,荒无人烟。
金场所在的深巷,就在这片荒芜的中央。
车只能开到围挡之外,池弥翻过了破破烂烂的铁皮围栏,踩着一地积雪与残叶,偶尔有被惊动的麻雀从屋檐下飞起,带起碎雪砸落。
前两日,为了来准备,他曾来过一次。但那时候的心境与此刻截然不同,彼时池弥心中纠结,他担心从没有见过世间阴暗的戎容无法接受自己曾生长过的环境,无法从骨子里接受两个人天差地别的出身。
而此刻,他只想揍那个瞻前顾后的自己。
什么狗屁出身!只要她能平平安安的离开这个地方,就算让他自剜腿肉和过去一刀两断,他也绝不会吝惜。
金场是一间仿造旧都洋场的老式建筑,黑瓦白墙,霓虹早已晦暗,结了诸多蛛网。
门被推开的时候发出老旧的吱呀,月光透过彩色教堂玻璃钻进室内,落满灰尘的酒吧桌椅无声地述说着曾经的奢靡。
静得只能听见池弥自己的脚步声。
他穿过陈旧的酒吧大堂,从吧台侧面的楼梯一路往下,金属楼梯同样摇摇欲坠,地下室黑暗无光,面前的一切就像无法被预知的地狱。
池弥镇定地拿出手机,打亮了探照灯。
若说他心里有畏惧,那也是出于对戎容的担心,而不是对这阴森环境的恐惧。这里最压抑的一面他都见过,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光线落在废弃的擂台上,断了的网,落满灰尘的台面,随着他的走近,被惊动的灰尘在手机的光束里飞扬。
他曾在这个台子上,打了整整八年的拳,被揍掉了牙齿,被打到眼睛短暂失眠,被送到医院对着惨白的天花板,彻夜不眠咬紧牙关,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要赢!
曾经他连自己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都不明白。
直到,被戎先生带回家,遇见那个娇滴滴又独立倔强的小姑娘。
是戎容教会他,怎样轻声细语,如何去宠爱一个人,如何去接纳另一个人的爱,如何在这个他曾以为毫无意义的世界上,去寻找存在的意义。
是戎容让他漫无目的的人生第一次有了目标,让他知道为什么站在擂台上要赢——他要荣光,他要成功,他要打下江山,是因为他有了想要守护的人。
与其说是为她而神魂颠倒,不如说是为她而明白了拼搏的目标。
咔哒。
随着一个轻微的声响,电火花从墙壁上一闪而熄。
在这电光火石之间,池弥看见了不远处地上的歪着的鞋。
黑色的高跟鞋,戎容换上的时候还曾笑眯眯地在他面前转了一圈,“鞋跟亮晶晶的,好不好看呀?”
“不好看,你穿球鞋最好看。”当时他是这么说的。
可事实上池弥知道,好看,细细的脚脖子与闪亮的鞋跟一般粗细,令人难以自持,所以他宁可她像刚回来的时候那样天天穿着灰头土脸的工作服……
他拾起地上的鞋,只觉得心脏像被鞋跟碾过。
疼得呼吸困难。
“何方远,你他妈给我出来!”
愤怒的吼声在空荡荡的破旧场馆里,带着空洞的回音。
“有什么冲着我来,跟她有他妈什么关系?躲躲藏藏还算什么男人——”
从难以辨别的高空里,传来带着电流声的男声。
那是许久不曾被用过的喇叭,声音滋啦滋啦的听不清晰,反而更让人毛骨悚然,“啧啧啧,能耐了啊,知道在女人面前逞能了。”
阴鸷的嗓音,造作的语调,虽然经过了扩音器而走形,但池弥还是一下就辨别出何方远的语气来。
在那些无力反抗的日子里,他就是用这样的语调羞辱那些在他父亲手底下打拳的小孩。
“我听见你给这位小姐录的告白了,呵……还真是感人肺腑。我在你眼睛里是不是跟恶魔一样啊,好不容易终于把我摆脱,就可以全心全意拥抱新生命,可以跟有钱人家的小姐卿卿我我,赢取白富美登上人生巅峰了?哈哈哈哈……想得真美!”
那种变态的笑声,在扩声器里断断续续,阴森得像地狱爬出来的恶鬼。
“何方远,你和我的恩恩怨怨与她没有半点关系,你出来,我们把话说清楚。”池弥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扬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