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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十二篇日记 原谅(上)(1 / 2)

 甜蜜的爱情的悸动一下又一下敲打我的心房,像永不减速的水车轮,把软绵柔甜的棉花糖源源不断灌溉我的四肢百骸。可棉花糖来去匆匆,在最甜的一刻融化在心底,还来不及抓住一丝残留的蜜影,就被下一团棉花糖所接替。每一次穿越的成功就像棉花糖,甜蜜的一刻在时间的倒退里戛然而止,徒然往复的努力仅带来断了层的喜悦,却无法为我和将将带来经久的永恒。

真的只有在后面的穿越里淤积伤痛,我们才能在最终的命运审判里获得爱情的救赎吗?

“真我”笑而“虚我”忧,我多么希望她的欢乐不是饮鸩止渴。

下一篇的日记已被“真我”翻开,“2009年7月5日雨闷热的梅雨季节还没有止歇的迹象,傍晚的时候竟然又了场大暴雨,小区积水严重,把我出门散步的计划扼杀在摇篮。没有事情可做,就窝在房间里,开着空调随意翻网页看。旅游论坛里有人正在美国旅行,把刚拍好的照片上传给驴友分享。大多都是些黄石公园的风景照,只其中一张,是驴友和一位戴着眼镜的华裔的合照,属文说明是驴友出了黄石公园,在公路上搭车时意外遇到的一位好心的华裔司机。那个司机看着很眼熟,倒有七八分是余襄父亲的样子,不过这种可能性也太小了,长得相像的人普天皆有,我一定是想念余襄那个坏女人想得有些傻了。黄将将,你什么时候才能从她的阴影里走出来?”

黄石公园?长得像余谨深的华裔司机?不会真的那么巧吧?他们离婚之后,余谨深确实带着他的美国女人去了怀俄明州定居,并在那里找到一份为牧场主做运货司机的工作,那以后就音讯渺渺。而黄石公园的大部分正是在怀俄明州境内的。2009年7月份,正好是我完成了佛罗里达大学经济学博士的学业,计划着回到国内大展手脚的时候。因此我也去了黄石公园,说服自己是为在回国前好好地放松,可心里十万分的明白,潜意识不由自主地想要去和那个抛弃儿女亲情的男人道个别。

可惜最终我都没有去见他,我选择了逃避,在那里玩了两个星期,过家门而不入。这件事成了我离开美国前最后的遗憾,毕竟,起先错不在他。如果我回到过去,我要去见他,至少向他说声再见,还有将将,我会向他问好,告诉他我会回来。

茴香雾浓,这次的穿越,将远赴重洋。

“HeyXiang!ThisWay!”Frank站在离我200多英尺远的青灰色大岩石上,手中刚从脖子上解下的红色领巾上下飞舞。

我向他挥挥手表示听见了,拾起马缰勉力拉住马匹迈步向着他领巾所指的方向过去。

眼看着Frank高大灵活的身形从上面手脚并用,一蹦两跳地下来,我还没来得及转过岩石,他已经回到地面上抱着双臂等我了,“Youwalkedlikethetortoiseslowly!”牛仔帽宽长的帽檐遮住了他的上半张脸,只露出高挺的鼻子和胡渣渣的大嘴。

“Mrcowboy,HowmuchfurtherwaysWehavetogo?”

Frank重新把领巾围在脖子上,胡乱地打了个结,“Oh,only5miles

about.We’dbetterarriveCodybeforesunset.”

我抬腕看了看电子表上的刻度,存心捉弄他道,“Sowehave

enoughtimetoridetoCody,It’sonly4p.m.now.Don’thurry.”

“Ican‘twaittovisitLucasandJulia!I’mhome!”Frank很无语。

逗老外真是件悦人悦己的美事,我明知故问,“WhoareLucas

andJulia?”

“Myparents!Xiang,Youmaybegetanamnesia.Itoldyouthisyesterday,twice!”Frank摘下牛仔帽狂撸他金黄色的头发。

被Frank误断为健忘症的我哈哈大笑,“EasyFrank,justkidding!Lucasisarealcowboy,Juliahaskepttherecordoffishingfor5

years,theyarefamousinCody.YoutoldmethisallthewayfromFloridatohere,almost

100timesatleast.”

Frank是德国裔,和我念同一所大学,老家就在怀俄明州的小镇Cody。他还有大约一年的计算机研究生学业,这次是回家乡休假,因此我们两个结伴同行。他是个标准西部迷,离目的地还有老远就拉我跳下汽车,从熟识的牧场老板那里借了两匹马,又换了装束,硬是要带我骑马领略西部风情。这个年轻老外既遗传了德国人的严谨,也继承了美国人的开朗,闻言立即就高兴起来,开始向我滔滔不绝地介绍他爸爸骑马的超高水准和他妈妈钓红鳟鱼的热情上来,完了又开始介绍他们祖先来到这片土地的光辉历史,并把自己一身的牛仔行头称为符合西部灵魂的绝佳表现。

我被他训练了一段路已经可以按辔徐行,趁机嘲笑他的领巾是“red

scarf”,而他也绝无例外的成为了超龄“youngpioneer”。

Frank对于我给他取的“少先队员”这个绰号充满好奇地追问,似乎对于中国文化很有一探究竟的欲望。

我就告诉他一些关于中国学生升国旗、带红领巾、敬少先队礼的典故。

他听得津津有味,问我“redscarf”是不是真的用血液染红的。

我笑说,如果真的是血染,那应该叫“bloodscarf”才对。

他听了反而失望,说网上总把中国人说得很神秘,但接触下来,看我也就是个奇特但也普通的东方女孩,说到这里,他停了停忽然又问我中国的中学生谈恋爱的多不多。

我说我读书的时候是很少的,现在大概满大街都是谈恋爱的中学生了。

Frank很自豪地大笑,“Ifell

inloveWhenIwas13,withagirlinthesameschool.Sheisverybeautiful,

likeNicoleKidman.”

我颇有些不服气道,“IfellinloveWhenIwas

7!”

“That’simpossible!”Frank一点也不相信,碧眼瞪得像路上刚刚看见的牛的眸子一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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