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想家了。
临着玉龙喀什河的农场,在沙包上觅食的绵羊,麻雀飞不出的天空,小鸡跑不出的草地。雪山挂在远方,部分山体与天空融在一起,好像悬在半空的一块冰淇淋。那是多么美好的生活啊,屋子外自由而惬意,屋子里温暖而舒适。他可以看着从来没有机会看的电视剧,翻着一直都感兴趣的书籍。他会坐在父母的身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谈论着即将到来的生活。谁的孩子结婚了,谁的孩子进监狱了,谁的老人已经过世了,所有的他不感兴趣的一切,现在都不介意谈论。
这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话题是有选择的。跟有意思的人谈论没有意思的事,也会变得很幸福。他太孤独了,这么多年以来,他没有家人的温暖,没有朋友的陪伴。好不容易交起来的两个朋友,一个死无全尸,另一个也不能算活着。
他发现好像幸运女神从来没有眷顾过他,从记事起经历的全部都是生死离别。他想正常的活着,就像他找的办事员的工作一样。找个老婆,生个孩子,平平淡淡但是安安稳稳的度过余生。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一股暖流从肚子里升起,慢慢从肠胃里划过。终于熬到了这个时候!他原本痉挛的腹肌开始有一点知觉,出现这种感觉的时候,就是给他一个讯号——痛苦已经结束了。就好像正在努力的孕妇,突然听到了婴儿的哭声一样。
不同的是,他每天都得生一次孩子。
他翻过身,经过这么一折腾,他的身体好像恢复了很多,原本僵硬的地方现在已经没有那么疼痛。他把被子盖在身上,扯的时候发现手上多了很多血,火辣辣的疼。应该是捶墙的时候留下的后遗症,他没有太在意,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醒醒!醒醒!”小宝睁开眼,发现晚樱正在看着他。
这其实是很刺激的事情,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晚樱那张脸的突然出现都会让人心跳突然加速。小宝转过头,晚樱宽阔的肩膀几乎挡住了他全部的视线。
“怎么了?”小宝问。
“收拾一下,准备走了。”金文胜在门口说。
“去哪?”
“通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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