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子里,猴子亲自带队,坐在副驾驶上,指挥司机向星光开去后,他告诉曹小珍,乔总想见见她。
就这样,曹小珍就这么被带到了星光,乔总的面前,而我刚才在乔总办公室门口看到的两个大汉就是猴子的手下。
就在我和沈方交谈的时候,一阵巨大的咆哮声穿透墙壁从乔总的办公室里面传了出来:“这边是五千块钱,我现在给你三个选择,要么你回来乖乖上班,我可以既往不咎,要么你给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到别的地方我不管。最后一个选择就是你继续回去你那个场子干,但是我会把你一条腿打断了,这五千块钱就当你医疗费了。你也别怪我狠,这是你自找的!”
震惊于乔总的狠辣,我一时有点难以接受。要知道,乔总平时待人都是和和气气的,就是有些小姐或者工作人员和他开点无伤大雅的小玩笑他也不会生气,还笑呵呵的,没想到他居然有这么暴戾的一面。看样子能当上夜总会老总的,都不是善茬啊。
可能是看出我的心思,沈方拍着我的肩膀说道:“你不要以为乔总真是这么狠,虽然这件事曹小珍做的不够地道,乔总也不至于真就把她腿打断了。曹小珍这个人是农村出来的,有点小农意识的那种小奸小坏,头脑也算蛮够用的,但是和大部分农村出来的人一样,有个最大的弱点就是胆子小,不经吓,乔总只是吓吓她而已。”
听了沈方的话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样子,我说呢,乔总是夜总会的总经理,又不是混黑社会的,动不动就喊打喊杀,还打断人家腿,这可不是他的风格。再说了,这年头出来混的,也不流行看你不顺眼,动辄就打打杀杀了。经济社会,一切向钱看,没好处的事,谁会动刀动枪的啊,公安可不是吃素的。
就我知道的,我们这边原来最大的道上的头头人称曹主任,当时混的多牛逼啊,市里面的领导据说都跟他有交情,可是严打的时候当街开枪杀了个人,关系再恩正也没有用,立马给抓进去毙了。
跟他后面混的好多人,现在都发达了,只不过这些人都不打打杀杀了,全改行做生意了。就是手底下养的一批小弟,平时也是约束的很紧,生怕他们惹事。
为什么啊?因为打架打得就是钱。你把人打伤了要赔钱,你被人打伤了要花钱看,东西打坏了要赔偿,小弟要是进去了还要给安家费。
我们这一个酒商,专给夜总会供酒的,前段时间一个小弟就因为受他指示出去打架,出手太重把人打得重伤昏迷,到现在还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呢。
这个小弟自己进去了不说,还给这酒商惹了一屁股麻烦,又要赔钱,又要给安家费,还要摆平公安那个方面,真是焦头烂额。
所以乔总虽然说要打断曹小珍一条腿,也不一定是真的。要知道,打断人的腿已经属于故意伤人了,够得上轻伤的标准,可以判刑了,乔总也不是这么不智的人。
不过说真的,乔总的话也不一定都是吓唬人的,看他今天能把人绑来的样子,说不定就能找人买曹小珍一条腿。毕竟干夜总会的也属于灰色产业,里面的人狠一点也是正常。
这件事和我倒是没什么关系,只是给我提了个醒,这个场子里面的任何一个人都不简单,不能再用以以前那种简简单单上班的心态像对待普通同事的眼光看待这里的人,凡事要防着一点。老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领完胸牌以后我就回到包间里面继续干我的活,中间偶尔还进入到章总等人的包间里面敬敬酒。
到了十一点左右的模样,突然听到耳麦公共频道里面,沈方在那边大叫道:“所有保安注意了,V111包间有客人闹事,打了小姐和公主,还把包间砸了,大家赶快赶过去支援,注意尽量不要和客人发生冲突,保持克制,以控制为主。”
V111包间?那不是兮兮在的包间吗。听到这里,我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虽然和兮兮有矛盾,我的心里还是有她的影子的,还是很关注她的动向的,比如她今天晚上在V111包间,就是我跟人打听出来的。
现在听说V111包间有客人闹事,还打了小姐,我瞬间不蛋定了,连忙向那里赶去。
到了V111包间,发现门口围满了人,有星光的保安,也有看热闹的小姐、公主等,还有别的包间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将不大的过道围得水泄不通,我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
挤到包间门口,发现里面已经一片狼藉,挂在墙上的两个大液晶电视全部被砸坏了,茶几上的钢化玻璃面板也被砸碎了,酒瓶碎了一地,小吃,水果地上到处仍的都是,空气中弥漫着各类酒精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