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这次来我是来办正事的(赚外快),没有时间去体验那种纸醉金迷的感觉,主要原因还是太年轻,关键点是没有钱。这年头没钱是不好混的。一般来说我这样大的小孩是不好进去的,肯定会被保安之类的提出去。酒吧这种地方都不能让未成年人进去,那种私密的赌场更不可能了。

好在我之前在这有认识的人,这年头啊有关系和没关系是不一样的存在,有关系至少可以方便很多。我认识的肯定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当然也不是小喽喽级别,她属于我们这个地方某黑帮的小干部之类,是负责维护这个地方治安的一员,顺便一说这个地方同时和很多黑帮有着关系,毕竟是块大肥肉,没有一个帮派可以私自吞掉。

和计划的一样顺利,我在前台随便找了个空地方做下,向招待员说明了我认识某帮派的某位大将,顺利的在招待员的接引下到了地下的赌场。

时隔多年,再次见到还是很震撼的,从小到大除了电影里面,没见过什么大场面。废话么一天到晚的宅,都宅出人格分裂了能见过除了小电影之外的东西么。这里比我记忆中的大,人也更多。面积规模远远超出了上面掩饰的小酒吧,五彩斑斓的灯光照射着赌徒们,映照出各种扭曲的面影,有喜,有怒,有哀,有乐。这里的人们都透露出一种疯狂,那种能将人燃尽的疯狂,这里所有的人没有贵富贫贱,大家都扮演者同一种身份:赌徒。

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这是一句名言,可是在这里想要真正的功成身退的或许没有几个。这种氛围能够某杀人的理智,让人变得疯狂。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这就会有种莫名的不安,想要逃出去的感觉,我尽我最快的速度,穿梭在人群之中寻找着这里潜在的扶着人,然而这里的人太多了,穿过人群还是人群,根本无法找到我的目标,这里甚至没有一个可以询问的人,除了清醒的工作人员外,大家都不会注意到他们之间还有个小孩。更不会关心他在寻找什么。

磕磕撞撞之间,我脚磕在什么东西上而摔倒了。我绝对没点过平地摔的技能点,所以我敢肯定我绝对是碰见什么东西了!等我爬起来回头看见得是一个小女孩。

她就呆呆的双手抱着自己的膝盖,拉搭着头坐在地上,双眼没有一点光芒,空洞洞的望着前方,没有任何的焦点。她与我们这些人就是境界线上的两头,我们这头是人间,而她那头彼岸的花开的地方,换句话来说她就是个将死之人。身上穿着裹着一件看不来颜色的大衣,看让子是从某垃圾堆里面找来的。从我这角度看不见她那大衣下还有什么东西。更不要提胖次了!我为什么会想到胖次,好吧那是宅男心目中神圣之物,作为一个资深宅总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很正常的大家见谅。从她那棱角分明的更像是鬼的脸上可以看出很久没有吃饱饭了,也就是动物求生本能指引着她活下去吧。

我对于她并没有感到害怕。也许她是我来到这个世界所见到为数不多的同龄人,也许我刚到这个世界之后出自对自己再次生命的感激之情,也许是一种出自本能的同情,我是这么说服自己的。最主要的是我刚才貌似踢到人家一脚了,不好意思总得道歉吧。

我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命运的使然,这辈子和上辈子虽然时间点不一样但是我和她总会认识。这辈子尽管我已经忘记了她,但是我还是在不同的地点和时间再次认识了她。

只是不知道这次我还来不来的及。

“对不起,没弄伤你吧”我走到貌似是她目光的交汇之处,用自己觉得相当诚恳的声音对她说道。

“……”并没有任何反应。

从前面正视她可以发现她除了那件破大衣以外任何都没有穿。可以清楚的看见……,别想歪了,再次声明我可不是变态,跟我念:王彦斌是一个有着绅士之魂的变态。有人会问有什么区别呢,不都是变态么。错!区别大着呢,你可以看不起一个宅男,但是你不能否定一个阿宅的坚持和气结。我是一个不会趁人之危的人,我是一个绅士的人。

男人变态有什么错!——某拿着棒球棍的变态名言。这也是我的准则。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么(我为什么就没人爱呢?某绅士的反问)。有人会问王彦斌是谁。我叫这个不行么,我出场这么久了连个名字都没有,不会到结局都叫我吧,这样字数都不好凑,又不是某个拯救世界的路人英雄,总不可能路人A,路人B的叫吧,虽然我也很想叫做龙傲天,叶良辰,独孤求败,西门吹雪,武大郎这样霸气名字,名字是父母给的,其中蕴含着他们对我们的期望,我们无权更改。没被叫做王狗蛋,王剩儿也该庆幸了,当然被叫做隔壁老王似乎也不错。

言归正传,可以清楚的看见有几根肋骨,她就是一具干尸,干尸有什么好看的!!!瘦的皮包骨,要说很有骨感,现实都没她骨感。

“对不起,没有弄伤你吧?”我又诚恳说了一次。

最新小说: 犟种传奇 地球上的一百亿个夜晚 影视世界诸天大佬 起源:格林神话 深空蔚蓝机甲武耀 末世多子多福:美女太多安全屋都装不下了! 奈奥斯特奥特曼 四合院我何雨柱是厨神 开局我变身刑天铠甲英雄救美 人在原神,开局拯救五夜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