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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1771年,写于都怀伏特镇,圣阿萨夫主教家)

亲爱的孩子:

我一直对收集祖上的各种奇闻轶事相当感兴趣,乐此不彼。

我就曾经为了这个目的而四出旅行,你可能还记得,当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我就经常向我们家族中的老人们询问、调查有关这个方面的情况。

我觉得,同样,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也很想知道我的生活情况(就好比我渴望知道我的先人的生活一样),因为这其中的很多事情你们是并不清楚的。

正好,我现在有一个星期的休假时间,预计在这一个星期的乡村假期里是没有什么东西会来打扰我的。

因而,我可以坐下来把我的生活情况原原本本的告诉你。

其实,写这些东西,我还有另外一个目的。

我出身贫贱,后来才在这个世界上获得了财富和荣誉,为世人所称道。

上帝保佑,我至今一帆风顺,万事如意。

我的处世之道如此成功,我的后世子孙也许想知道它们,并且找到些和他们的境况相适应的立身之术,然后模仿它们。

当我回望、审视这种幸福的时候,我有时候禁不住会想,如果上帝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回毫不犹豫地重新度过我的此生,一切从头开始。

我只要求像作家那样,在修订版本的时候可以改正初版的某些错误,把某些不幸的事情变得稍微顺利些。

但是,要是我的这些要求都不被接受的话,我仍然愿意接受上帝的恩赐,按照我原来的样子重新活过一次。

事实上既然这种重来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这种重演的好像只有回忆了。

为了让这种回忆尽可能地保持久远,就只好把它用笔记下来了。

在这里我将顺着老年人常有的偏好,来谈谈他们自己,谈谈他们过去的所作所为。

我这样做,将不会使那些尊敬老人的人感到厌烦,他们往往处于尊敬老人的考虑而被迫听我们唠叨。

而将之写下来,他们可以看也可以不看。

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吧,就算我死不承认也没有人会相信,那就是,写这个自传可以极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

实际上,我经常听到或在书上看到,在人们说完“我可以豪不夸张地说”之类的开场白之后,紧接着的就是一堆自吹自擂的话,而丝毫不觉得脸红。

绝大多数人厌恶别人的虚荣,但却不管自己有多么虚荣。

但是,无论我什么地方碰到虚荣我都会给它一个正确的位子。

因为我觉得,这样做,对虚荣的人来说是有好处的,对其周围受其影响的人来说也不无益处。

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在感谢给他带来种种生活便利和舒适之外,然后感谢上帝恩赐于他的虚荣心也是很正常的。

现在,我真的要说感谢上帝,我由衷地感激它在以往的日子里给予的幸福,正是它指引我前进,并取得了成功。

虽然这些并不一定在我的预测范围之内,但是深信它们会使我实现渴望,同样的苍天之善仍旧指引着我,使我持续拥有这样的幸福,或者是能够使我容忍他人都会经历的那些致命的困苦。

我未来要面临的幸福、甚至是痛苦,全能的上帝全都知晓,并且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一位伯父的手记曾经落在我的手上,他也有收集家族奇闻轶事的癖好。

这部手记使我了解到我们祖上的一些详细情况。

从这部手记可以看出,我们家族在洛斯安普敦教区的埃克敦村至少住了不下于300年之久。

究竟在这之前有多少年,我这个伯父自己也不知道了。

(也许可以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这个词作为他们的姓开始。

“富兰克林”在这之前,是一个平民阶层的名称。

当时英国各地都在使用姓氏。

)当时,他们拥有30亩的自由地,附带着以打铁为副业。

一直到我伯父这一代为此,打铁的副业都没有断过。

家里的老大总是被培养来接替这个打铁的生意。

作为一个惯例,伯父和我父亲在他们长子的职业安排上也服从这样一个规矩。

当我在埃克敦查阅相关记录时,我发现了我们祖先从1555年开始的出生、婚姻、丧葬情况。

在这之前,就没有任何记录了,因为那个时候教区还没有开始建立记录制度。

通过那份记录我得知我是前五代人中最年幼儿子的儿子。

我的祖父托马斯,他生于1598年,他一直住在埃克敦村,直到他老的不能再做生意为此。

然后他就和他儿子约翰--一个染工一起住在牛津郡班伯里。

那个时候,我父亲就在给约翰当学徒。

我祖父一直生活在那里直到死亡并安葬在那里。

1758那一年,我们见到了他的墓碑。

他的长子托马斯仍然住在埃克敦,他死后将房屋和土地都留给了他惟一的女儿。

他的女儿和女婿(威灵堡一个叫费希尔的人)又把它们卖给了现在的主人伊斯特德先生。

我祖父有4个儿子,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约塞亚。

我手边没有资料,我将把我记得的尽量给你写下来。

如果资料在我离开期间没有丢失的话,你就会在其中发现更多的细节。

托马斯在他父亲的培养下学打铁,但是由于他天性聪慧,当地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先生就不断鼓励他去学习。

后来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书记员。

成为地方上相当有影响的人物。

他是他自己村庄,也是洛斯安普敦镇以及该郡所有公益事业的推动者。

他得到了人们的注意也得到了哈利法克斯勋爵的奖赏。

托马斯于阴历1702年1月6号去世,4年后的那天是我出生的日子。

我曾记得爱克顿的老人们向我们讲述他的生平和他的性格的时候,你被强烈地震动了。

因为你觉得那些东西很像你知道的我。

你说,“如果他死在您出生的那一天,人们可能会认为你是他转世投胎呢!”

约翰被培养成了一名洗染工,我觉得是染羊毛的。

本杰明被培养成为了染丝绸的,他是在伦敦学的手艺。

他是一个很机灵的人。

我记得很清楚,当我童年的时候,他来到波士顿我父亲住的地方和我们一起住了些个年头。

我一直活到很大的年纪。

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住在波士顿。

他死后留下了两卷四开大的书本,里面是他自己写的一些诗,包括他写给他朋友和亲戚的一些即兴短诗。

下面是他给我的一首诗就是一个样本。

致和我同名的人(基于一份好战的报告)1710年7月7号

本,相信我,战争是一个危险的交易,

剑锻造好以后也就意味着毁坏。

它让许多人失败而不是成功;

它让许多人贫穷,少数人富裕,更少数人变的富有智慧;

它让村镇衰败,田野血迹斑斑;

它鼓励懒惰,保护傲慢。

美丽的城市,现在河水泛滥,

明天就会被战争的稀缺和悲伤填充,

还有破败的国家,罪恶,残肢,伤疤,

这些都是战争造成的荒凉。

他还创造了自己的速记法,并且把它教给了我。

不过,由于我从来没有练习过,所以我就忘记了。

我的名字是跟着他起的,因为我父亲和他有种特别的感情。

他非常虔诚,只要有好的布道者来布道他都会去,并且用他自己的速记法把内容记下来,最终,他记了好几卷笔记。

他还经常参加政治活动,当然,就其身份来说,他过分地关心政治了,他参加的政治活动太多了。

我在伦敦的时候,他有份收藏品落在了我的手里,里面全是从1641年到1771年所有和公共事务有关的重要的小册子。

从编号来看,很多小册子遗失了,但还是有8册对开本的和20册四开本的、八开本的。

一位认识我的旧书商人碰到这些书就买了下来送给我。

好像大概在50年前,我叔叔来美国的时候把它们忘在了那里。

在书边上还有很多他记的笔记。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参加了宗教改革运动(开始信奉新教)。

在整个玛丽女王统治时期,我们家族成员都是新教徒,也正因为他们狂热地反对天主教会而处于巨大的麻烦之中。

他们有一本英文的圣经。

为了保护它,他们就把它藏起来。

他们把书打开,下面缠上带子,绑在折凳的后面。

当我曾祖父给家人念圣经的时候,他就把折凳打开放在自己的膝头上,在带子下面一页一页地翻读。

每当这个时候,祖父都会叫一个小孩在门口望风,要是他看到宗教裁判所的使者来的话就可以知会大家,这样曾祖父就把折凳反过来放好,那本圣经就又像原来那样藏好了。

这件奇闻轶事是我从本杰明叔叔那里听来的。

我们全家族都是英国国教教徒,一直到查里二世王朝覆灭的时候。

那时候,一些不信奉国教的而被驱逐的人在洛斯安普敦秘密集会,本杰明叔叔和乔赛亚都终生追随着他们,家里的其他人则继续留在国教里面。

我的父亲乔赛亚很早就结婚了。

大概在1682年的时候他带着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来到了新英格兰。

那个时候,非国教徒的集会是法律所禁止的,并常常受到骚扰。

这就促使我父亲认识的一些有思想的人想到新大陆去。

父亲也被劝说和他们一道去那里。

他们希望在那里能够有宗教自由。

在那里,他的妻子又给他生了4个孩子,他的第二个妻子又给他生了10个孩子,共17个子女。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13个人围坐在有一张桌子旁边的情形。

现在,我们都长大成人结婚了。

我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儿子,我出生在波士顿,我在所有的孩子中排行倒数第二。

我的母亲是我父亲的第二个妻子,她的名字叫阿拜雅福尔杰,她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他是最早到新英格兰定居的移民之一。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那部有关宗教史的《美洲基督大事记》曾称赞他是位善良且博学的英国人。

我还听说外祖父写过多种即兴短诗,但其中只有一首付印,我在很多年前读过这首诗。

那首诗写于1675年,采用了当时民间流行的诗体,是写给当地政府有关人士的。

他代表浸礼会、教友派及其他受迫害的的教派,他颂扬良心自由。

他认为我们所遭受的印地安人战争和其它灾害是迫害教徒的结果,是上帝对这种重罪的严判和重惩,以规劝政府取消那些严酷的法令。

在我看来,整个诗篇都充满了正直坦诚和豪迈的气概。

尽管我忘记了前二节,但我记得最后六节。

文章的主要意思是说他的责难都是出于善意,所以他不想隐晦自己的名字。

他说,

因为我从心底憎恶,

做一个匿名诽谤的人。

我住在修彭城,

我绝无恶意,

我把名字留存在这里。

您真诚的朋友:彼得福尔杰。

我的兄长们都在不同的行业学习。

我8岁的时候被送到文法学校学习,这是因为父亲想要我致力于教会事业,当作是父亲这么多儿子的什一税。

我很早就开始学习(应该是非常早,在我印像中我没有不识字的时期),父亲所有的朋友都说我将来一定能成为大学者,这些让父亲更坚信了他的意图。

本杰明叔叔也赞同我读书,并提议把他全部的布道速记材料给我。

如果我能学他的速记的话,我想这些都可以作为我未来的资本。

我在文法学校学习还不到一年,但在这一段时期内我已经从班级里的中等生一跃成为优等生。

然后父亲要我升到二年级,这样我年底就可以升入三年级。

但是,同时,父亲考虑到我以后上大学的费用,这样大的一个家庭,父亲没有办法供养我上大学,并且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活得并不富裕,这是父亲当着我的面对他的朋友说的。

所以,父亲改变了他的看法,让我从文法学校退学,而把我送到一所读写和算术的学校去读书。

这所学校是当时一个著名的叫做乔治布郎纳的先生开办的。

总的说来,他办学还是不错的,他用的是最温和的最鼓舞人心的教学方法。

在他的教导下,我不久就能写一手漂亮的字,但算术却不及格,并且一直没有进步。

10岁那年我被父亲带回了家,做父亲生意上的帮手,制作蜡烛和肥皂,父亲在这个方面并没有受过训练,但是当父亲到达新英格兰的时候他发现漂染的活根本没有生意,无法维持全家人的生计,所以我就帮着做些剪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面、跑腿送货诸如此类的事。

我不喜欢这个行当,我对航海有着强烈的向往。

但父亲说他反对我的想法。

但由于生活在海边,我对海很熟悉,我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划船。

我经常是个领导者,尤其当我们遇到什么麻烦的时候。

我有的时候也会让孩子们陷入窘镜。

在这里我就举个事例吧,尽管我当时那样做是不对的,但也显示出了我早期突出的公共精神。

那个地方是个盐碱滩,就在磨房旁边。

我们经常在涨潮的时候站在滩边钓鱼。

由于经常的踩踏,盐碱滩变成了烂泥潭。

所以我提议在烂泥潭那里建一个小码头以便我们立足。

我领着大家看到了一大堆别人用来建新房子的石头,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这就是我们想要的。

因此,当晚上工人们都走了的时候,我组织了一帮玩伴像一群蚂蚁那样工作起来,因为有的时候一块石头要两三个人才能搬动。

我们把这些石头搬来做成了我们自己的码头。

第二天早上,工人们看到石头不见了很吃惊,后来他们发现我们用他们的石头来修码头了。

我们的码头被拆除了并受到他们的指责。

我们中的一些人还受到了他们父亲的处罚。

尽管我不断强调这项工作的好处,但它也使我确信靠不诚实得到的东西是不会有任何用处的。

我想可能你也想知道有关我父亲的事情吧。

他身体相当好,中等身材,体格很强壮。

他天资聪慧,善于绘画,音乐很好,嗓音洪亮动听。

他经常在工作结束或者一天结束的时候坐下来,拉着小提琴,自个儿唱歌,非常好听。

我父亲在使用机械上也很在行,他很擅长摆弄其他工匠的工具。

但他最大的长处在于他深刻的理解能力和对重大事情的判断力,无论是公事还是私人小事。

不过,他从没有吃过公家饭,因为他有一大家人要抚养,这些都离不开他的生意。

但我清楚地记得,经常有些头面人物来拜访父亲,询问父亲对镇上事情或者教区事情的意见,他的意见得到了人们极大的尊重。

他还经常被邀请做争执双方的裁决人。

他经常喜欢邀请思维敏锐的朋友或者邻居来家里围着桌子谈话,并且总是谈些充满智慧和有用的话题。

因为这有益于孩子们的思维发展。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知道了生活里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善良的,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谨慎。

我们基本上不会注意饭桌上吃的东西,比如花样多少,流行与否,面粉的好坏,是否合胃口等。

我就是在这样不注意小节的环境下成长的。

因此,我对饭桌前吃的什么是非常冷漠的。

直到今天为此,如果吃饭以后的几小时问我吃了什么我基本上是回答不上来的。

这些习惯对我的旅行是十分便利的,但我的朋友们因长期讲究饮食,在旅行的时候因饮食得不到满足而非常不高兴。

我母亲的身体也很好,她养大了所有的10个孩子。

在我印象中,除了他们死前得病,我从来不知道我父亲和母亲有得过病的记录。

我父亲89岁去世,母亲85岁去世。

他们死后合葬于波士顿。

多年以后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碑,碑文如下:

约塞亚富兰克林

和他的妻子阿拜亚

共躺于此

他们在婚姻期间恩爱地生活

共55年

没有财产,没有收入丰厚的职位

靠上帝的恩赐和辛勤的劳作

他们维持着有一个大家庭

和睦舒适

他们养育了13个子女和7个孙子女

名声在外

读者从此例中,能受到鼓励,勤奋工作

千万不要不信上帝

他是一个虔诚和谨慎的人

她是一个贤慧具有美德的人

他们最小的儿子

为了纪念他们

特立此碑

约塞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卒于1744,享年89

阿拜亚生于1667,卒于1752,享年85

我走的太远了,东拉西扯太多,我意识到自己老了。

我过去写东西是很有条理的。

但在私人的聚会中,人们的穿着总不和在公共场合的舞会上一样吧。

这可能只是不拘小节吧。

回到正题上来:我继续在父亲那里做了两年,一直到我12岁那年。

我的兄弟约翰,那个被专门培养起来做这一行的约翰,他这个时候已经离开了父亲,在罗地岛建立了自己的事业。

似乎,种种迹象表明我注定要填补他走后的位子--做一个蜡烛匠人。

但是我仍然厌恶这一行当。

父亲很苦恼,他怕我像约塞亚一样离家出走,私自航海去,如果他不给我找到有个我喜欢的工作的话。

因此,他有时候就会带我一起出去,看看那些木匠、瓦匠、旋工、铜匠等等,以便看我的喜好。

父亲努力想在陆地上找到我喜欢的工作。

对我来说,观察一位工人娴熟地使用工具一直是我的乐趣。

这种观察对我很有用处,通过这种方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当找不到工人的时候,家里的一些修理活我就可以自己来做。

当那种做实验的兴致很浓的时候,我总是试着做我自己的小机器。

最后,父亲决定让我学切割。

当时,本杰明叔父的儿子塞缪尔已经在伦敦学会了这门技术。

所以,我就被送到他那里学了一段时间。

但他想收我的学费这让父亲大为不满,他就又把我领回了家。

从童年时代开始我就喜欢读书。

我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书上。

因为喜欢《天路历程》这本书,我一开始就收藏了约翰班扬的文集的单行本。

后来,因为买伯顿的《历史文集》,我又把它们卖了。

这些书都是小贩们卖的,很便宜,这个文集总公有40到50册。

我父亲的图书馆里收藏的主要是有关神学的书,其中大部分我都读过。

那个时候我也不再要被培养作牧师了,而我又在求知欲很强的时候,没有合适的书来读实在是很遗憾的事。

只有本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我读了许多遍,现在回想起来,那本书仍然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我从中得到不少益处。

还有一本迪佛的《论计划》和马瑟的《论上帝》,它们使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转变,影响了我未来生活中的很多事情。

我嗜书的倾向最终使父亲决定让我从事印刷这个行当,尽管他已经有一个儿子(詹姆斯)学了这一行。

1717年,我兄长詹姆斯带着印刷机和一些铅字从英国回到波士顿,自己创业。

和父亲的行业比起来,我更喜欢哥哥的印刷行当。

但是,我仍然对航海很向往,为了制止这种渴望可能产生的可怕后果,父亲急于把我栓到哥哥的印刷机器上。

我反对了一段时间,但最终我被说服了并且签定了学徒合同。

那个时候,我12岁。

我在21岁之前都是学徒,直到最后那一年我才能领到全额的工资。

我很快就熟悉了印刷的技术,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

我现在有机会阅读更好的书。

我认识了一些书商的学徒,我常常能借到一本小书。

我总是很小心,保持书的整洁,及时归还它们。

有时候晚上借的书早上就要归还,要不然别人就会发现数量不够或者有人要买这本书,所以我经常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阅读到深夜。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有一个叫马修亚当斯的精明的商人,他有很多藏书。

他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来,我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邀请我到我到他家的藏书室去,并很仁慈地借给我一些我想看的书籍。

那个时候,我对诗歌很着迷,并且写了几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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