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浩转而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大王府的那些个支脉小姐,其实没有真正喜欢他的,都是看上了他这一副白皙纯天然的甚伟面貌。
而且……她们也不傻,修行没有到关,冒然施展法术就是对身体的摧残,折磨,一个男人,显然没有到这个痴狂的地步。
李浩见四处无人,在比人高的水稻里面,手里往里面一拿,拿出来一颗通体绿墨色的小珠子。
这小珠子晶莹剔透,但被绿墨色掩盖了,还有一小部分是纯粹的黑色。
李浩心中暗道:“珠子啊珠子!你可是将我害得够惨的,如果不是流星,我的稻草也不能坏,那些个老头子,老婆子的收成,又怎能比我的多呢?”
“你可得赶快发威,给我整点好处了。”
李浩端倪着珠子,心里头沉吟,看着珠子上浮现越来越多的墨绿色。
自己得到这个小珠子一个月的时间,但里面的墨绿色越来越多了。
本能告诉他,当这种墨绿色全部填满了珠子的时刻,珠子就会产生一些特殊的变化。
“李浩。你在哪。”
忽然之间,一位青年的声音传来,声音铿锵震耳,如金钟铁鸣,震得李浩眼前一晕。
当即他也不犹豫,连忙将珠子塞进泥地里面,接着站起身,就看到一个青年。
这青年站在水稻地外,干净的地方,眼角处有一颗泪痣,脚下踩着一双金玉锦靴。
李浩心中警惕:“这不是支脉的王书臣公子?难怪嗓子那么大,据说他有一门神通,一吼,能传一里多地,如金戈铁马,玉铁铿锵。”
李浩连忙躬下身子,道:“王公子,请问有什么事情。”
王书臣看着李浩脚下的泥泞,和身上的染泥,面色如常,道:“据说你有几分文采,早期来我们大王府,还有幸,为我大王府的公子小姐们做过几首诗?”
“是这样的。”
李浩当初的确用过几首诗,来讨好一些大王府的公子哥,支脉的一些小姐喜欢他,也大多是那时流露才情时喜欢上的。
如今这个世界,风度翩翩的公子哥也很是吃香的,又有力量,又有文化,就很吃香,几乎通杀,上到御姐,下到萝莉。
可他就是一个藏在泥泞小地儿方的庶民,与水稻和泥水作伴。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点牙痒痒,前世不是说有人要穿越到民国么?穿越到魏晋南北朝么?
真以为穿越到民国是旗袍夫人,军阀狂少?
真以为到了魏晋南北朝就是一方将军,享尽荣华富贵?
正常人过来明明活不了几天好不好!!
他那么谨慎,在这片仙武世界依附大王府,却是到头来,要被大王府那个傻逼丹师给炼死。
还有五日,他得想想怎么办了。
王书臣道:“很好,看来你有几分文采,我近日要去春风楼与那花魁博一芬芳,你给我一首又美丽,又万能的诗。”
李浩心中一挎,完蛋了,这王书臣看起来风度翩翩,就是丫一文盲。
这世界上,那有又美丽,又万能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