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王?咋又是宁王,姚千寻没有记错的话,她上次听说书的时候,也是说的宁王。
可是看着那个说书的先生,又不是在凤凰镇的那个。
难道最近很流行讲这个大晋的宁王?不是说宁王都已经死了,还老讲啥呀?
“千寻,快听,讲宁王的。”黄莺莺听到讲宁王,她的眼睛瞪的老大了,盯着那个说书先生。
说书先生喝了一口茶,然后慢慢的讲了起来。
说是那个宁王从小就天资聪慧,什么东西看一眼就会,就是从小体弱多病,好在模样长的绝美,倒也让他母皇很是喜欢。
都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当娘的肯定是喜欢的。特别是身体再差一点,就更加的让人爱怜。
姚千寻是这样想的。
“宁王是当今圣上的弟弟。”黄莺莺见姚千寻不懂,就给她解释。
“是先皇老来得子,很是喜欢,可是就是宁王的身体太弱了......”
什么宁王不宁王的,姚千寻没有兴趣,皇室的事情她都不想知道,她就想多挣钱,让自己的家人的都过上好日子。
说书先生说着说着,就说到宁王殿下在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出落成了大晋第一美男,特别是那种瘦弱带着病态的皮肤,让先皇对他的照顾更多了......
“我这个皇叔也是命薄的,十四岁的时候,要去看海,说自己活不了多久了。
皇祖母就让人送他去海边,圆他这个梦想,谁知道他一不小心就掉进了海里,尸骨无存。”
说道这里,黄莺莺也觉得很是可惜。
如果宁王不死的话,现在也有三十岁了,不知道是何等的风华正茂,会成为多少人梦中的白马王子。
“都说红颜薄命,他的身子弱,可能也差不多命数尽了,宁王不想让爱自己的母皇难过,就干脆投海了,一了百了。”
姚千寻能理解那些得了重病的人的想法。
她在现代的时候,每天都会和很多病人接触,特别那些病入膏肓的,很多都想着死了算了,不要给家人增加麻烦。
“是啊,相公也是这样的,他也相死,不过我不会让他死的。”黄莺莺听姚千寻的话,她也能够理解皇叔的想法了。
“好了,我们都休息的差不多了,回去吧,买点菜,今天我给你煮火锅吃。”
天气越来越凉了,吃火锅正好。
“吃火锅?火锅是什么?”黄莺莺还没有听说过。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很好吃的,放心我的手艺。”
“行!”
黄莺莺也就不再问了,两人去了菜市场。
京城的菜市场里,很大很宽,里面卖东西的人很多。
各种的肉类,鱼类,海鲜,蔬菜,瓜果......佐料也是应有尽有。
“不错不错,这里有很多都是我要的。”姚千寻好喜欢这里,京城就是不一样。
“那我跟着你,看看需要什么。”
“我给钱。”
“行行行,你给你给。我又不跟你抢。”黄莺莺答应了。
姚千寻看中了土鸡,她买了一只,准备来熬汤,然后鸡翅膀和鸡脚都用来凉拌。
然后去买了一些鱼肉,准备做个凉拌鱼,再用鱼肉切成片,到时候可以烫一下。
然后她找卖鸡鸭的人买了郡肝,鸭肠子,又去买了些猪肝,肥肠等等。
那些东西在凤凰镇都没有人吃,到了京城就更没有人吃了,所以姚千寻说要买,结果人家都是送了。
“这些要来做什么?”黄莺莺问道。
“吃。”
“吃?”黄莺莺觉得好恶心,那些都是动物的内脏,怎么吃,说句不好听的,都是装屎的地方。
“你先不要想那么多,等我做出来你就知道了,很多人看到我做这个的时候,想法和你是一样的。”姚千寻把东西都拎在手里,不让黄莺莺看了。
两人又去买了些竹笋,买了些蘑菇和菜。
满载而归回到了黄莺莺的家里。
到家的时候,黄莺莺买的东西也都送了过来,前厅的桌上都堆满了。
“哇,买了这么多?”姚千寻看着那些东西,这又是一马车啊!
“多吗?不多吧?还有很多的东西都还没有买。”黄莺莺也是个购物狂,所以她根本就没有觉得东西多。
听姚千寻说,她有很多的家人,这让她非常的羡慕,她的家人也多,可是都在各个地方,很难得在一起。
她是女人,早早的就分家出来,要单独立业。
就和蔡茂桥两人住在一起,所以那种一大家在一起的感觉,没有,从来都没有。
“够了够了,再多我都拿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