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辰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白芷落缩了一下身子,似是风凉了一些。
“好。”
二人静静地走着。各不相言。
女子慈爱地笑着,纤纤玉手抚摸着小腹,感受到里面那个未成形的小生命似乎正在喘息。
她笑,惹得一旁的男子跟着也笑。
“笑什么?”
“做母亲的感觉,当真奇妙。”
公孙焱倾自然地挽起她的手,在她身子僵住之前,开口,“不必紧张,我只是扶一把,离那小生命靠近一些。”
白芷落点点头,任由他带着她,走得不那么谨慎了。
她想,这世间的女子都是需要一个男子来呵护的。
她曾见过病入膏肓的妻子享受丈夫无微不至的照顾,曾见过年轻的才俊想尽办法逗乐自己心仪的姑娘,曾见过苦命的鸳鸯相拥而泣,男子却流泪说爱她到永远。
到地老。
到天荒。
不是所有刻骨铭心的爱情都那么惊天动地,相反,那些平淡到一饭一粥的生活,才是真正的感天动地。
你前行,我跟随。你后退,我带你越过千山万水。
我可以做你的垫脚石,甘愿于你脚下匍匐。而你亦可做我的常青藤,带我远走高飞。
谁人不愿合欢,谁人不愿美满,但毕竟总有不能两全之时。那么,我甘心割舍自己的心肺,用鲜血为你保驾护航,甘心斩断自己的双臂,用羽翼助你乘风破浪。
蚀骨之情,往往残忍。
它触及了生死,触及了天地,触及了这世间最悲情的东西。但是,它却可以流芳千古,传为佳言。
你若要平凡,就要耐得住感情的平淡。
你若要轰轰烈烈,就要扛得住狂风暴雨的洗礼。
荡气回肠的爱情,不是每个人都有幸遇上,但是若你有机会去涉足,就不要放掉这一生最光彩的岁月。
人的生命,不在多长,而在多宽,你走得越久,可能越孤独,走得很短,反而会更璀璨。
“你若当了母亲,我可会是第一个见到孩子的男子?”公孙焱倾浅浅眯眸,目光游离着,似乎在享受什么。
白芷落愣怔,眼睛涩了涩,却没有发红,“大概如此。战场之上,瞬息万变,谁也说不来他何时能回。”
“那他岂不是要悔恨多年?都说孩子第一眼要见的便是亲生父母亲,若他先见的我,日后吵闹着要我为父,可如何是好?”
“我会告诉他,他的父亲正驰骋疆场,保家卫国。”
公孙焱倾低低地笑出声来,更扶稳了一些,“我这一国之君,似乎被你小瞧了。”
“并不是如此。你果断睿智,不比他差。”
“可你爱得还是他。一生都不会变。”
有时候,爱情是有先来后到的。
先来的那个,总是受宠爱一些,因为她更可能抢占一份内心。世间所有的距离都不足为惧,最可怕的是,心灵有了距离,那便覆水难收。
多少同床异梦的事情,在这大千世界隐隐密密地发生,却还要在天亮之时,佯装笑脸,不让彼此难堪。
擅长微笑的人,可能戴着最假的面具,因为他不真实。
活在世上,没有人可以一世无忧,更不可能一世笑意满盈。但凡将笑时刻挂在脸上的人,不是孤独,便是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