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C11·狄金森(2 / 2)

不痛不痒的一句话,阮之之却一刹那惊讶到极点。

脑海里各种各样的念头呼啸着一闪而过。

对啊……时砚跟她曾经是大学校友,所以那一次,如果说他因为做实验同样被困在实验室里,也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阮之之,你真的不记得了?那天停电之后,你惊慌失措地拉着我的手,哭着跟我说你不想死,还让我千万不要放开你。”

时砚的声音在空气中响起来,一字一句清晰到无法错认,明明是近在咫尺的,听在她的耳朵里却像幻觉一样不可思议。

阮之之低着头,一张脸红得几乎可以滴出血来,就连拉着他小指的手此时此刻都显得如此不合时宜。

这件事情她当然是记得的,只是当时,她完全是出于本能地抓住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一片黑暗里她连对方是男是女都没有看清楚,只是因为惊惶恐惧到了极点,才会不经大脑说出那些丢脸的话来。

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是时砚。

简直就是难以置信。

一双眼睛瞪得像兔子一样看着他,阮之之仿佛一瞬间丧失了语言沟通的能力。时砚也不再说话,气氛再次陷入沉默。

就这样一路沉默着走到时砚办公室,由于是周末,办公室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时砚走到饮水机前给她接了杯热水放在办公桌上,不放心地叮嘱:“我马上要去监考,大概一个小时后回来,你乖乖呆在这里等我,如果有事的话立刻给我打电话。”他说完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左边抽屉里有糖,头晕的话就吃几颗。”

“好。”怔怔点头,阮之之现在仍然没有从刚刚的震惊里回过神来。

对方却淡定地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神色自若地摸了摸她的头发,而后拿了一叠考卷,步伐懒散地走出办公室。

他似乎很喜欢摸她的头发。

阮之之看着他的背影,再一次深深觉得像时砚这样的男人来当大学教授实在是太可惜了。

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呆坐着实在是很无聊,阮之之一只手费劲地把手机从包里拿出来,习惯性地打开连连看消磨时光。

玩了一会儿之后觉得眼睛有点疼,于是又把手机放下开始发呆。

一颗心在半空中晃啊晃的,就晃到了时砚刚刚说的话上。

如果说……那天在实验室里被自己情急之下抓住的人真的是他,那么他应该是早就知道有阮之之这个人的存在了。

阮之之眯起眼睛,开始仔仔细细地回忆那天发生的事情。

那么深刻的记忆,就算是时隔多年也无法忘记。

她记得,当时停电之后自己极度恐惧,死死抓住旁边一个人的手不放,还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哀求他不要松开自己的手。

当时持续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她握着那个人的手不停碎碎念,从自己刚出生时发生的事情一路讲到读大学。包括父母离婚时她的绝望,刚来美国的时候由于人生地不熟被房东欺负,以及,一直默默喜欢李司晨却得不到回应。

长达二十年的人生,就在那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全部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一个陌生人。

那个人始终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却也始终都没有松手放开她。

她记得,他的掌心温热,手指却冰凉一片。

最后,灯光终于亮起来,实验室的大门也被维修工人从外部打开,阮之之跟着众人一起欢呼雀跃,欣喜地甚至没有回过头看一眼他的样子,就急急忙忙地跑出去拿手机给李司晨打电话报平安。

思绪陷进早已干枯发黄的回忆里,阮之之目光空洞地定格在空气中的某一点,思绪久久无法平静。

时砚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谁,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帮助她,宽容她,是这样吗?

可是从头到尾,从过去到现在,她好像一直在享受着他的照顾,却什么都没有为他做过。

就这么神游天外,良久,阮之之回过神来,觉得有些头晕。想起时砚临走时说的话,她低下头,摸索着打开了办公桌右下方的抽屉,里面果然放着一包拆开了的水果糖。

随手拿了一颗出来,阮之之把糖纸剥开,刚含进嘴里就看到抽屉里面还放着一叠书签纸。

反正四下无人,她有些好奇地拿出来,发现上面是时砚做的一些摘抄和笔记。

时砚的钢笔字的确很好,下笔行云流水,字迹力透纸背,从纸面上透着一股随心所欲的洒脱感。

阮之之把这张书签纸举起来,上面写着一行英文:HadInotseenthesun,Icouldhavebornetheshade.

这是美国诗人EmilyD/ickinson所著的一首四行诗歌,如果翻译成中文的话,意思大概是——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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