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舒小曼(1 / 2)

 看了看时间,下午一点左右,凌宇觉得现在回家还有点早。

这次住进清怡姐家,美女说过,她有点洁癖,而且明天自己要上学,以前在工地穿的衣服,看来大半要扔了。那些衣服残破不整,所以凌宇决定去买点新衣服,现在他钱不多,只能去淘点价廉物美的衣服。

宁古街,只有一些小饭馆,个人店面等小商店做学生生意为主。

金碧路,与宁古街交叉纵横,那里很是繁华至极,一路有着不少有着不少名牌大店,例如大型商场、知名餐厅、高档咖啡厅、电影院、夜总会等应有尽有,不少老板、白领、富二代学生,也是愿意扎堆在那。

当然金碧路不仅有高档消费的地方,还有一处最有名的平民消费区域,金碧服饰城。那里是有名的批发市场,服饰价廉物美,无疑是众多平民百姓愿意去淘宝的地方,所以凌宇决定去那淘宝。

顺着宁古街直走二十分钟左右,再拐个弯,顺着金碧路走十五分钟左右,就可以到金碧服饰城。因为时间充裕,而且宁古街有两年没见,凌宇想好好看看路边的风景,所以他决定走路过去。

此时,在凌宇身后的远处,正有着一伙人悄悄地跟着。

突然,一名青年匆忙来到这伙人当中。

“吴哥,你要的东西,我拿来了。”

“谢了!”吴能接过一只麻袋,打开往里面瞧了瞧,随后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因为这次要揍人,所以吴能先打了电话给同学准备工具。

吴能已经制定好策略,如果一伙人靠近凌宇,必然容易被发觉,所以先派一个人先接近凌宇,然后在无人处趁后者不注意喷射迷药喷雾剂,使后者暂时失去意识,后面再迅速冲出去两个人用麻袋套住凌宇,把他快速拖进一个偏僻的角落进行殴打。

此计成功,保证那小子被打蒙圈,根本不知道是谁打的?事后就算警察来,也找不到他们头上来,如果他猜测是刘少,可是他一点证据都没有,最后还是白白被挨打一顿。

吴能很是欣慰,刘少为什么看重他?就是因为他做事很仔细,不露马脚。

“路远,你手脚麻利,你拿着这个去接近那个人。”吴能扭头将手上的迷药喷雾剂递给一个瘦瘦的同学,这个迷药喷雾剂是他从黑市弄来的,虽然效果不错,但是时间短促,只能使人昏迷几分钟。

“好嘞!”路远将喷雾剂揣进口袋,然后迅速往凌宇接近而去。

望着路远迅疾而去的背影,吴能脸上浮现一抹放心,他知道路远的手脚灵活,人很机灵。而且每次刘伟宏带他出去玩乐,他都会带着路远,不过这小子似乎不好色,真是难得一见,每次都是负责把风,算是比较牢靠,因此吴能也是很看重后者,好比刘伟宏看重他一般。

舒小曼是江城分局的女警察,在局里,她是赫赫有名的警花。

她身材火辣,容貌漂亮,一进局里,就成了局里的红人,吸引众多男同事的目光,因此也引得不少女同事的嫉妒,暗地里说她靠关系,什么是花瓶?

对于此事,她很是愤慨,虽说她有关系,但她并没有使用,她是靠自己的本事进这个警局的。而花瓶这一词?因为局里的同事破案经常带着她,于是她便分得一份功劳,因此便被称为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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