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半年前,从死人坑里爬出了一个人来,这人正是重生之后的余文,至于这具肉身以前叫什么?家在何处?也无从考证了。
但有一点余文很确定,那就是他这具肉身的前主人必定是个凶徒,从他身上数道疤痕便能得知。幸运的是,脸上倒也没有疤痕。
兴许是半路劫财反被人做了吧?
这一切余文倒是不在意,土匪也好,公子也罢,兴趣不大,自己真要想富贵,拿出二十一世纪的理念,要发财还不是信手拈来!
他在意的是,恐怕再也见不到父母了,自己那爱抬杠的妹妹,还有曾经一起奋斗的兄弟们你们可会念起我?为此余文一蹶不振,落魄潦倒,终日借酒浇愁,浑浑噩噩躺在破庙里。
余文重生后,发现自己兜里还是有些银两的,租了一个小破院,由于在城外,价格便宜,一年也只需租金五两,剩下的全部用来买酒,但银两终究是有限的,不出一月便花完了。
没钱后的两日还能赊来酒喝,但是第三次可是万万不行了,俗话说事不过三便是这个道理,掌柜的也没把余文怎么样,只是轻轻训了一番。
余文现在的样子如同喝酒入了魔一般,若是没酒在口便如万蚁蚀心一般难受。余文也是个聪明人,这儿肯定也是有做高利贷的,不如找他们借些钱。
自己反正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能借到钱就行,哪怕几日后就要被砍了手断了脚,那至少有酒在旁,反正这个世界太孤独了,活与不活不重要。
起初高利贷是不借的,一见余文那落魄的样子,笃定余文借了肯定也无力偿还,他们也不愿做赔本生意。
接下来余文脱下了衣服,这具身体虽然外看似乎有些瘦小,但是褪下上衣便能发现其实很结实,大胸肌和八大块腹肌一个不缺,如果对比余文那个年代,这身形倒是与李小龙很像。
这到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具结实的裸身上有大大小小的刀疤近十处。
其中最扎目的一道刀疤长约三十厘米,就如同一只蜈蚣爬在余文后背一般,狰狞可怖!
这是个狠人啊!
“兄台看似斯文,没想到却是个‘败类’,哈哈……这钱自然是可以借的,要多少尽管说!”放高利贷的络腮胡男子哈哈大笑道。
络腮胡男子很清楚余文是怎样一个人,这可是真正的凶徒,借钱给他是没问题的,但却不能借多了,万一这人突然在与仇家火拼的时候嗝屁了,那找谁要钱去?
余文拿到了一个月的酒钱便走了,来到馒头铺买了十几个黄馒头,再买了酒,后回到破院里。摇头晃脑哼起诗来。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
如此又是一个月过去了,余文的钱又没了,而络腮胡也找上了门,自然是来催款的,一行有四人,后边站着三个马仔都带了家伙,摆明了若是谈不妥可是要取余文一只手回去的。
余文也不惧,长叹了一声,心道不能做懦夫,不就是打架么。
“今日我就废了你们这群地痞恶霸,就当做是为陆朝做些许贡献吧!”
被人骂地痞恶霸,络腮胡并不如何生气,他们本来就是地痞恶霸,被说说也无妨,他神情悠然,缓缓取出一张黄纸,其上正是他与余文签署的契约。
“我们可是良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何况我们是有契约在的,兄台,你说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