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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法对各国宗教创建、宗教外事机构的影响(2 / 2)

西塞罗说:“用小鸟做祭品是虔诚的表现,用一天时间画好的画作做祭品,也一样如此。”

有位斯巴达人说:“我们献祭的东西虽不贵重,但我们每天都在祭拜神灵。”

敬拜神灵时不能粗心大意,和奢侈靡费地敬拜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除非你想告诉神,你对他藐视的东西非常看重,否则,不要献祭金银珠宝。

柏拉图说:“从恶人手中得到礼物,好人会觉得非常丢脸,那么神灵呢?当他收到渎神者的祭礼,会是什么感觉?”这句话很有道理。

宗教应该像柏拉图说的那样,让纯净、忠实的信徒用符合自己品格的东西作为拜神的祭礼,而不应该打着献祭的旗号,要求民众将国家留给人民的生活物资交出来。

宗教应该抵制在丧事上大讲排场的行为,金钱对于亡者没有任何意义,既然如此,到了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必要刻意彰显贫富之别呢?

第八节宗教的领导者

如果教士的数量非常多,那么理当有人站出来领导大家,于是有了确立领导者的制度。在君主体制下,宗教首领必须和国家保持距离,因为任何人都不能独揽一切权柄。而在专制体制下,一切权柄都由一个人掌控,如此一来,宗教首领就没必要和国家保持距离了。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君主或许会将宗教作为自己的法律,认为宗教是其个人意愿的结果。这时,宗教必须有自己的具有威信力的说明性文字,比如建立教派、确定教派的圣书等,才能想要避免此种情况。波斯国王是宗教的领导者,可确立宗教原则的是《古兰经》。在中国,宗教的最高领导人是帝王,可是每个人手里都有书,所有人都要遵从书中的规则,就是帝王也不例外。有位帝王想要烧毁所有此类书籍,可最后他的残暴统治没能打败书籍,他的努力不过是白费力气。

第九节包容宗教

就算是神学家,也不会认为包容宗教和支持宗教是一回事,更何况我们还不是神学家,只是政治学家。

只要允许若干宗教同时存在,国家就应该立法,要求它们必须互相包容。受过压迫的宗教,会压迫其他宗教,这是定律。要知道,当一个宗教运气好,从压迫中脱身而出,它会攻击曾经压迫过自己的宗教,而且,它是通过暴政来攻击另一种宗教的,而非借助自己的宗教身份。

因此,让各个宗教既不干扰国家,也不会互相打压,是法律必须去做的事。法律不仅只停留在严禁公民干扰国家上,还得保证公民不会互相干扰。

第十节对上一问题的补充

对其他宗教具有包容之心的宗教,通常不会向外扩张,所以疯狂地在其他地区扎根的宗教,往往缺少包容心。因此,除非对本国已经存在的宗教心存不满,否则国家应该禁止其他宗教的渗入[1295];这条法律非常好。

除非无权决定国家是否可以接受新宗教,否则,应该拒绝新宗教;而对于已经在国内立足的新宗教,应当予以包容,这应该是宗教政治性条令的基础原则。

第十一节改换宗教

对一个君王来说,想要瓦解或改换国家的主流宗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相比于暴政,瓦解或改换宗教更能让专制国家爆发革命,对这样的国家来说,革命将非常普遍。之所以会发生革命,是因为君主只要下令,很快就能创建出新的宗教,可是宗教、习俗和风气的变更,却绝对无法瞬间完成。

何况,相比于新宗教,原宗教和国家政治体制的联系,要紧密得多,而且新宗教也很难像旧宗教那样与天气状况配合默契。另外,人民将厌恶法律、轻视原有政体,他们原本对宗教非常虔诚,可是现在却觉得两种宗教都不太可信。总而言之,国家起码在一段时间内,会出现一群不好的信众和公民。

第十二节刑法

尽量不要用刑法来解决宗教问题。刑法确实能让人生出畏惧之心,可是难道宗教就没有让人心生恐惧的戒条吗?当另一种恐惧出现,原本的畏惧就会消失。人的心如果要面对两种恐惧,就会被激发出暴虐的欲望。

宗教给了人巨大的承诺,也让人充满了恐惧,当我们真的相信了这些恐惧和承诺,无论政府采取何种手段让我们背弃宗教,都会导致这种结果——剥夺了我们信仰的宗教,我们将一无所有;保留我们信仰的宗教,我们将愿意放弃一切。

想让人们背弃宗教,一定要施恩于人,让人们过上更便捷的生活,激发人们的爱财之心。在攻击宗教方面,这都是一些非常有用的方法;不需要提醒人们应当如何,那并无作用,应该想办法让人们遗忘。当人们对宗教的感情冷淡下来,头脑被其他感情占领,应该让人们维持平静的心情,不要惹恼他们。总之,相比于惩罚,更能让人背弃宗教的方法是引导。

从人类使用的各种刑罚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精神特质。我们不妨看看日本人采取的惩罚方式,相比于长久的惩罚,暴虐的惩罚更能激发人们的反抗之心,长时间的惩罚会消磨人们的愤怒,让人意志消沉;这是一种貌似轻微,其实非常重的惩罚。

总而言之,除了强力破坏,刑法再无其他功用,这点已被历史充分证明了。

第十三节对西班牙和葡萄牙宗教裁判官们的提醒

里斯本最近流传的一本小册子,主角是一位18岁的犹太姑娘,她刚刚被处以火刑。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本书更没用的了。一件如此清楚的事如果还需要证明,只能说明一件事:人们觉得它是错的。

这本书的作者说,他是一个敬重基督教、热爱基督教的犹太人,对于不信基督教的君王,他有办法让他们找不到迫害基督教的理由。

他对宗教裁判官们说:“日本天皇下令烧死基督徒,而且要用小火一点点地烧,你们斥责他的行为,可是,他会如何回应呢?他会告诉你们:‘我们各有各的信仰,难道你们不是这样对待其他信仰者的吗?要怪就怪你们没本事,没将我们彻底消灭,结果只能被我们彻底消灭。’

“不过,我不得不说,日本天皇远不如你们暴虐。我们和你们有着相同的信仰,只是没有完全相信你们,结果就要被处死。上帝曾经喜欢过我们的宗教,这点你们是清楚的,而且我们相信这种喜欢直到现在也未改变,可是你们却觉得上帝已经厌弃了它。有些人虽然做了错事,但并非不可原谅,事实上,他们只是相信上帝对那个宗教仍然抱有喜爱之心而已,可你们却因为自己的推断,用铁和火来惩罚他们[1296]。你们用暴力伤害我们,并用更大的暴力伤害我们的子女。那些自然法和所有民族的法律告诉我们应当予以尊重的人,给了孩子们一些灵感,他们只是顺从了这些灵感,结果就被你们烧死了。

“若非伊斯兰教的创建方式有问题,你们怎么会比穆斯林更占优势?可现在你们已经不具有这些优势了。他们夸耀自己的信众多,你们说他们的信徒都是靠暴力强拉过去的,以兵刃为扩张教派的手段,可是你们又如何,不是也在用火刑实现教派扩张吗?

“你们为自己宗教的来源感到骄傲,当我们以此作为拒绝皈依你们宗教的理由时,你们说,你们的宗教虽然成立的时间短,可是非常神圣,还列举了你们的宗教是如何在异教徒的迫害中发展壮大、殉道者付出了怎样血的代价的事迹,来证明这一点。可是,今天的我们,就是过去的你们,而你们如今反倒成了戴克里先。

“虽然同是上帝的仆从,但我们不求你们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只求你们看在基督——你们口中那个降临凡间值得你们学习的人——的分儿上,和我们一起行动,就像他一样。他若没有离开人世,你们恐怕不愿意成为基督徒,尽管你们逼我们成为基督徒。

“可是,你们不愿意当基督徒,难道连人都不愿意做了吗?大自然为我们提供的正义之光虽不明媚,可是如果你们只有这个,既没有带领你们前行的宗教,也没有为你们启智的灵感,那你们不妨随心所欲地对待我们。

“出于对你们的爱,上天让你们得到真理,这是他给你们的大恩德。可是,从父亲手中拿到遗产的孩子,仇视没有遗产可继承的人,这有道理吗?

“当你们发现真理,请换一种宣扬方法,因为你们的宣扬方法其实是在掩藏真理。收服人心,是真理的一个特质,它怎么会像你们说的那样虚软无力,你们若不施以重刑,人们就不会接受?

“只要你们头脑清楚,就不会将我们的诚实作为杀戮我们的理由。既然基督是上帝的儿子,那不愿玷污基督奥秘的我们,难道不该得到他的奖励吗?你我共同信仰的上帝,怎么会将我们为宗教所做的牺牲作为处罚我们的理由?要知道,我们信仰的宗教是上帝过去赐予我们的,我们相信他如今并未将其收回。

“你们生活在天赋智慧最有朝气的时代,哲学开启了心门,很多人都听说过你们《福音书》宣讲的品德,人们对人与人之间拥有的权利,各宗教之间的相互作用,有了更清晰的了解。过往的成见轻易就能挑动你们的情绪,让你们非常激动,除非你们放弃这种成见,否则你们早晚会发现自己病入膏肓,已经感知不到任何启迪和教诲了。让你们得到权威的国家,实在太可怜了。

“想让我们开诚布公,向你们吐露自己的看法吗?对你们来说,我们不是你们宗教的敌人,而是你们的敌人;若非如此,若你们对你们宗教的爱是真的,你们又怎么会任由它被愚昧侵蚀,却什么都不做呢?

“我们必须请你们小心,不要等到未来,当有人狂妄地将我们这个世纪的欧洲人称为文明人时,却有人将你们作为这个世纪的欧洲人还非常野蛮的例证。到时候,人们对你们的印象会非常糟糕,你们所处的时代将因你们而蒙羞,和你们同时代的人将因你们而被人仇视。”

第十四节日本人极端厌恶基督教的原因

日本人天性残暴,这点我在前边已经说过了[1297]。基督教总是在发生信仰危机的时候,鼓励人们坚贞不屈,可是坚贞不屈到了官员眼里,就成了人们越来越胆大妄为的证据,进而觉得这非常危险。在日本,就算再微小的反抗,也会受到重罚。当官员下达了不许信仰基督教的命令后,一切信仰行为都是抗命,都是必须受罚的罪过。如有再犯,就要再次受罚。

对日本人来说,亵渎君主的行为必须接受处罚,这是一种报复。日本人认为欧洲殉道者愉悦的歌声是在挑衅君主。官员们将殉道者视为叛乱者,听到这个词语都胆战心惊,所以想方设法让所有人都得不到这个称谓。所以,群情激愤,一场触目惊心的战斗在宣判的法院和获刑的被告之间爆发,凡尘俗世的法律和宗教的戒条展开了厮杀。

第十五节宗教的扩张

如果只看宗教自身,各种宗教都差不多,这是除穆斯林以外,所有东方民族的一致看法。他们对新宗教的畏惧,和对新政体的畏惧是一样的。日本教派众多,有很长的时间,国内的宗教都在一个人的领导下,从未发生过教派斗争[1298]。暹罗如此[1299],卡尔姆克人就更不用说了。他们认为对宗教的包容,体现了一个人的良知。卡里卡特国有句箴言:没有邪恶的宗教。

不过,一种来自遥远的异国他乡,和本国的法律、天气、风俗、喜好截然不同的宗教,无论多么神圣,也很难成果斐然,特别是处在专制的封建王朝。一开始,这些东西凭借不会危及君权的外观,得到宽容的对待,蒙昧无知的当地人没把它放在心上。掌握某些知识的欧洲人甚至还能得到重用。要知道,这个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它对动荡的容忍度极低,稍微有点儿小变动,当局就有被颠覆的风险,所以这种做法只在最开始有用,等外来者有了一些成果,造成了一些纠纷,利益集团就会警惕起来,对新近传入的宗教及其传播者下达禁令;更重要的是教派之间发生的战争,这会让当地人对新宗教产生厌恶情绪,更不要说新宗教的传播者内部也有分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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