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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这伙计倒是有创意(1 / 1)

 这些天,我在打太极拳时,有时也是打打羽毛球。和我们一起玩的一位拳友,他与我般大,球技很好?。这羽毛球打的是球儿来回飞舞,如流星般在网两面忽上忽下,他一会来个背后接球,一会儿来个凌空扣杀。虽然他并不比我大,但是他身体比较灵活的,身高比我矮了不少,但是比我打得好。

他是公务员退休,原来是一位局级干部。性格很是开朗,也是多才多艺。他毛笔字写得好,在我们晨练休息时,就拿起蘸水的大笔在水泥地面上写了起来。这可不是一般的毛笔,是用一块大的塑料泡沫块弄成如同笔头的形状作成的。在水泥地面上写字,那水迹就显露出来,不过一会儿,水迹干了就看不见了,他们把这叫做“地书”。大家看什么都有门道,这东西也能显示出水平来,也是一般人比不了的。看来他原来在机关是就经常摆弄笔杆子,写个大字什么的。

在过去,电脑还没有出现时,一个单位能出几位写字很好的人是不简单的。他们在单位能舞文弄墨,一般单位开个大会,写个会标之类的也少不了他们。普通人就叫他们是文化人。

我过去也是属于这类人,大字写得也好,什么楷体、仿宋体、颜体、隶书等等是信手拿来,这些都是不在话下。在我写字的时候,那架子要摆得足足的,首先笔砚要好好伺候着,还有人拿大纸的、有人端茶倒水的,还有一些围观的人,不时地有人在赞赞咂舌,称赞声不绝于耳。当你拿足了架子,就开始用笔饱蘸墨汁,在大红纸(或其它颜色的纸)上写了起来。每写好一个字,还要倒退几步左看看右看看,端详一番。那种场景,一回忆起来真有种旁若无人,恃才傲物,舍我其谁的感觉。

他也是属于我这类人吧。看的出他在办公室里保养的很好,也可能是天天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吧,估计是要退休了,也是一张报纸、一杯茶水混一天的大人。要不就练练字的手。要退休,他还是我们市里“地书”协会的秘书长,唉,这人岁数大了,只要有消愁解闷的事就好,做什么都要成立“协会了。于是,他天天倒是忙活的很,早晨除了打羽毛球,还附带着看一些写地书的老人们活动。

他还对我们附近跳舞的一群中老年妇女感兴趣。我们打太极拳时,有一些先来跳舞的妇女就在旁边看,她们是等我们打完拳后腾出地方再和其他的老人一起跳健身舞。其中有几位年轻点儿的女人长得也很是漂亮。他动辄和这些人开玩笑,其中一位姓张的和一位姓杨的,她两位跳的也是很好,体形又好看,舞姿也优美。他就管人家叫做张惠妹和中国一位跳孔雀舞的杨丽萍。每天她俩一来,他就可着嗓子喊,杨丽萍、张惠妹你们好,逗得大家欢快地笑着。他也是一个活跃分子,还模仿人家跳舞,他的舞蹈天赋很差,但是就敢跳,像鸭子似的一摇一摆地也跟着人家跳几下,大家都称他是老开心果。

不过这位老哥们倒是善于动脑子,经常思考些大事情,如人的世界观,人类生存的价值,以后人类将向何处发展之类的问题等。这天我俩来的早,他对我说:“人是太伟大了,不愧是世界上的最聪明动物”,我说“这是当然了,已被实践证明了,况且现代医学也证明,我们大脑中的构造远胜于其它生物”。他思索了一下,就说:“我发现了一个大秘密,这可是认为人类历史上的重大发现”。我狐疑地想了想,也没有人宣布有多么伟大的发现啊,他也就是个普通的退休干部,据说充其量也就是个中专毕业生,天天和我练太极拳,你说能有什么“重大”发现呢。于是我就催问他是发现了什么,要真是“重大发现”的话要先经过我的审查核实的,我开玩笑地这样说道。他说,你说这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快,我回答说是光速最快,光速每秒可以跑三十万公里。这是世界上公认的,到现在为止,还没发现比光速更快的物质。他说:“我已经发现了要比光速更快的东西”。我想,吓,这可是一个重大发现。要是他能发现的话,就不用说是诺贝尔奖的问题了。我再三问他能说出是什么,他是坚决不吐口。无奈,只好随了他去。

一连几天,我发现他的情绪始终处于高亢时期,好像一切他都看不上了,好像一下子怀抱个了大金娃娃,不,要比金娃娃贵重得多。终一日,他禁不住地对我说:“我是先向你透露一下,这东西要比光速快得多”,我问:“有多快,你估计一下”我知道他也没有什么测量的工具。他认真考虑了一下说:“至少要快几十万公里”。那么是什么呢,什么东西能这么快,我再三想也是白搭。于是他说:“这就是人的大脑。你说,人大脑的反应是多么快,只要一想,就马上能到达。比如你想太阳吧,它比月亮要远不少,可是你一旦想到那里去,瞬间它就能到达那里”。噢,是这么子回事。于是我对他说,这可不是什么物质,只是你********的想法。你可以想任何事物,比如可以想到银河系以外的宇宙空间。大概有几万光年吧。在宇宙空间计算距离可不是用万公里为单位的问题,要用光年为单位。也就是以光的速度跑上一年,那该有多少亿万公里了,要是仅仅用脑子想得话,怕是任何遥远的东西都可以到达。的确比任何速度都要快。他得意地说,这是不是一项重大发现。我思索了一下说,但是要证明是什么发现的话,必须要验证,你的这项发现是无法验证的。就连光速也是验证过的。要么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你无法证明对方是接到了你发射的信号。这使我联想到了一些什么特效药。很多将要濒临死亡的人要死了但是吃什么药也没有效果,但是突然吃了一副中药就好了,于是就有一些医学骗子就拿着这副药说事,说这药是如何如何灵光,如何如何神效,就连那被治好的病人也现身说:“我这病百分之百地是这副药治好的”。这人那,一般不信别人的话,但是当事人的话是信的,但是当事人也不知道要有临床试验。要知道,一个成熟的药品要经过大量实验才能承认有疗效的,要经过多少次的实践证明,必要时要进行“双盲试验”(即测试者和被测试者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试验),成功后才被认可。

我对他反复讲了我的观点后,他才怏怏地放弃了他的念头。幸亏是对我讲了一下,要么,說不定这伙计将他的新发现当作专利报上去,可能还要乐颠颠地等着上面发奖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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