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政府在惩治坏人、使人改过自新,甚至教人越级上访等方面都特别有一套。
对于乡里欺男霸女的牛鬼蛇神以及偷鸡摸狗的宵小之辈,就把他投入监狱,进行劳改。不过,这还不过瘾,还要在他们的背上写上他们罪名,羞辱他们。直到他们变得人畜无害的时候,再将他们释放。对于没脸没皮、执迷不悟的人而言,直接踏上一万只脚,让他们永远不得翻身。而对于那些企图越狱的人,直接拉出去砍头。
对于危害乡里却尚未触犯法律的行为,就给他们戴上手铐脚镣,罚他们坐在嘉石上忏悔。过失较重者,罚坐嘉石十三天,服役一年;过失稍微严重者,罚坐嘉石九天,服役九个月;过失中等者,罚坐嘉石七天,服役七个月;过失较轻者,罚坐嘉石三天,服役三个月。惩罚结束后,必须有人保释,并承诺对方不再犯错,否则,不能释放。一旦再犯,保释者同样会受到牵连。
如果你没有犯错,而被冤枉了,怎么办?首先向当地政府申诉。当当地政府不愿帮你申述的时候,可以越级上访。现在越级上访还要背井离乡去千里之外的信访办,但在战国时期,想要越级上访只需要在肺石上站三天,相关人员就会将你的冤情上报朝廷,替你伸冤。
事实上,想让民众不犯法,首先要让民众懂法,知道哪些法令不能触犯,一旦触犯会受到哪些惩罚。但在信息落后的战国时期,政府如何才能让民众知法呢?
政府每次颁布法令时,都会展示在象魏上,供官民阅览。所谓“象魏”,其实就是在天子或诸侯宫门外建造的一对高建筑,是专门用来宣示法律和教令的。
不过,十天之后,就会收藏起来。所以,想要了解法律,还要在政府颁布法令的第一时间将其熟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