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思见她这样子,就知道自己一定不会好看到哪里去,苦笑道:“我生病这么久,脸色一定难看了吧?没有关系,我知道的。”
荣兰拿了镜子过来,李思思还是吃了一惊。
毫无疑问,与自己记忆中的脸孔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孟丽君确实是一个美人。五官搭配得极为精致。只是瘦削得厉害,脸色蜡黄,没有一丝血色。看着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孔,李思思心中那最后的一丝侥幸也被砸得粉碎。
那绝对不是李思思的脸。
我是孟丽君。
从今之后,我就要用孟丽君的身份重新生活。
默默将镜子递给荣兰,孟丽君微笑道:“我这样子的确太瘦了。养到明年,不知道会不会胖一点?”
荣兰已经将孟丽君的头发梳理顺当,却没有梳发髻,说道:“小姐,你依旧到床上歇着吧,我去拿早点来。”
孟丽君道:“我已经多日没有向父母两位大人请安了。今日已经觉得身体大好,应该前去拜见父亲母亲。你帮我梳理好发髻,我们去母亲那里。”
荣兰有些迟疑,说道:“恐怕吹不得风。”
孟丽君道:“我身体已经大好了,晨昏定省是本来应该做的事。你放心,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清楚地很。”
尽管加了两件衣服,走出房门时候,孟丽君还是打了一个寒战。细心的荣兰返回,飞快取了一个暖手炉子、一件衣服追出来。云南应该不会有这么冷的天气啊,还是夏天呢。估计是自己身体的缘故吧。孟丽君想着,循着记忆中的老路走向父母的居所。
拜见了父母,说了一阵闲话,母女又是一阵唏嘘。母亲的温情让孟丽君再次心里暗暗感动。不管自己是谁,不管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为了这个家,为了自己的父母,自己就得担负起自己本来应该由前任孟丽君承担的重任。
见孟丽君默默沉思,细心的母亲以为孟丽君又倦了,急忙让她回去。孟丽君也想尽快让自己健康起来,后年就是大比之年,她可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应付科举考试。虽然前任孟丽君满腹经纶,但是毕竟是别人的记忆,自己还是要熟熟手。于是她就回去休息了。
精神究竟是日复一日地好了起来。孟丽君也渐渐看些书籍,写写诗,画些画,偶尔也刺绣。她有着前三生的基础,加上前任的记忆,拿起这些,手虽然暂时有些生,但是很快就顺手了。
孟丽君终于完全恢复了健康。不过还是有遗憾的,解开脖子上一直缚着的纱布,她终于看见了前任孟丽君留下的伤疤。伤疤不大,但是由于调养不好,伤疤新长的肉微微有些突起,倒像一个男子的喉结。这个喉结让之前一直以美女自居的孟丽君伤心了好一阵,可是很快就又高兴起来,原因很简单,她想自己很快就要女扮男妆了,这个伤疤倒成为了一个绝好的掩饰。当然,即使喉头已经全好,她也是围着围脖的,她可不愿意女装的自己脖子上有这么一个丑怪的东西,更不希望给别人看见了。只有一个人例外,荣兰。
身体好了之后,孟丽君也拿起前任孟丽君挂在墙上做装饰用的宝剑,到花园里练习了几回剑术。这习武是她第一生时最大的乐趣。虽然后来两生都没有用上,但是却也一直在偷偷练习。如今用得着了,得熟熟手。还好,招数都还记得,就是没有什么气力,更加没有内力了。看起来还得从头开始练起。
有空就搜检前任的记忆,加上与母亲嫂子谈话时候旁敲侧击,孟丽君终于对这个时代有了足够的理解。
如今元朝取代南宋已经有四十余年。在南宋之前,这里的历史与李思思所记忆的历史根本没有区别。变化就在南宋末年的历史。南宋末年,蒙古大举南侵;宋朝出了一员大将,叫铁骑,颇有武略,独力扛住了蒙古的入侵。并联合金国、西夏贵族后裔,形成合力,历时十余年,终于将蒙古族骑兵赶回到燕支山下。南宋小皇帝禅位给铁骑,建立了元朝。
说到这刘捷,的确也不同寻常。年轻之时,随铁骑南征北战,从一个小小的伍长做起,一直做到将军的高位。只不过老年得子,对儿子刘奎璧也未免纵容了些。这刘奎璧也是个人才,十四岁时候就得天子召见,答对得体,皇帝很是喜欢,许以为官。刘奎璧却辞谢说:“小民年幼,恐误国事。况且大丈夫得官,当从战阵上得,安能凭天子错爱而安居高位?”这一番话说得皇帝是龙颜大悦,当场赐予锦袍。依孟夫人的意思,当皇甫家与刘家同时来求亲时候,就是将女儿许配给这刘奎璧也没有什么,这样的人还不怕是前途似锦?何况刘家势力强大,谅那皇甫家也不敢相争。
不过父亲孟士元却是另外想法。孟士元身为书香世家,向来看不起武人。比较文才,刘家自然是不干的;听说皇甫少华文武全才,于是想出了射箭比赛的法子,想看看两人究竟谁更出众。天随人愿,武艺向来出众的刘奎璧竟然败北。既然天意如此,孟士元就顺从天意,将女儿许配给皇甫家。但是刘家却不愿意就这样丢了面子,给皇甫敬安了一个通敌叛国的罪名,逼迫皇甫少华离家逃亡,又向孟家逼婚。
前任孟丽君到底是有些不愿意——不愿意将自己的终身用射箭比赛这么儿戏的方法加以解决。父母的婚姻使她意识到,对于自己这样有些才能的女子,要选择一个丈夫,重要的不是武艺出众与否,而是看人品。但是三从四德要求她不能吭声。所以当孟士元又顶不住压力来劝告她改嫁刘家时候,她拿起一把剪刀当着父亲的面刺进了自己的喉咙。对于她来说,之所以自杀,与其说是想为皇甫少华守节,更不如说她是对这个没有婚姻自主权的社会的一种反抗。孟丽君清清楚楚地读到了她残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丝思想:“我的命运就这样不能够自主吗?先把我的婚姻交给一场射箭比赛,又顶不住压力要我改换夫家!好女不嫁二夫,我也是一个名门闺秀,也知道一些廉耻……但是,父亲,他竟然是这样一副说变就变的脸孔!你们保住了一时的平安,却叫我怎么办?那皇甫少华也不是易与之辈,一旦有机会复仇,却叫我如何自处?既然如此,我还不如就死在你面前!反正我也不能够自我掌握命运!”
读着前任的思想,孟丽君不由对前任产生了一种由衷的敬意。不自由,毋宁死,这种抗争精神无论在哪种年代里都值得尊敬。
前任孟丽君的自杀,把苏映雪逼到了台前。面对着刘家的步步进逼,懦弱无能的孟士元束手无策。为了保全孟家与孟丽君,苏映雪说:“我愿意顶替小姐嫁入刘家。”
孟丽君轻轻叹了口气。映雪……映雪。这是一个何其倔强的女孩啊。
苏映雪用这个方式来报答孟家十五年的养育之恩。
孟丽君知道,那日射箭比赛,她偷偷看了皇甫少华一眼。就这样一眼,就一见钟情。她没有将自己的心事告诉任何人。她决定嫁给刘奎璧的那一刻,就决定要埋葬自己的初恋。而后,为了孟丽君的名声,她带着一把剪刀进里洞房。行刺不成,她选择了死亡。
不管孟丽君是不是原来的孟丽君,都有足够的理由为她感动。这样的女子,我应该尽可能地帮助她完成她的心愿。孟丽君在心里暗自发誓。对于那个美丽得像女子的皇甫少华,作为一个有现代思想的少女,李思思并不感兴趣。李思思要找的是一份真正的爱情。
借着映雪的投湖,孟丽君怂恿了父亲几句话:“映雪到刘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父亲都不管不问,低声下气,只怕人家要疑心呢。”
哥哥马上就明白了,说:“父亲最好要马上进京,与刘家打一场御前官司,才能够真正将这件事情遮掩过去。”
既然决定要让父亲进京,看着忧虑的母亲,孟丽君又加了一句话:“父亲身体不太好,哥哥最好也要一起进京去。”
于是,一个多月前,父亲就与哥哥一起进京去了。家里只剩下母亲和嫂嫂,还有孟丽君。母亲与嫂嫂尽管精明能干,但是她们毕竟只有两双眼睛。<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