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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十六章 人命如草芥(1 / 2)

 歌谣轻缓浅吟,悠扬动听,描述了一幅自然祥和的画卷,嬴政一时听的呆住。

女孩那自如洗衣的动作,毫不做作,与环境融合在一起,彷若人间的精灵。

不由自主,嬴政也唱起了《越人歌》: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女孩听的痴了,远远地看着唱歌的公子,两人非亲非故,好似多年未见的老友,一叙相见时的恋情。

相传鄂君子皙是楚王的弟弟,坐船出游,有爱慕他的越人船夫抱着船桨对他唱歌。歌声悠扬缠绵,委婉动听,打动了鄂君,当即让人翻译成楚语,这便有了《越人歌》之词。

林叶疑惑地看着自家大哥,她对歌谣没有一点概念,但钟离早在吴起那里听过他唱歌,早已知道这位公子满腹经纶,胸有乾坤。没听过,只是自己没有见过罢了。

更有一点钟离明白,如果掌握了许多不知道的讯息,学得里面的唱腔,正如牧羊女前辈所言,在刺杀时使用,总能让目标迷失在其中,轻松完成任务。

而对面那位小姑娘,应该是月岭村的村民,所唱的歌谣乃自编,但也饱读诗书。在这样一个偏僻的村落,有这样见识的人,来临肯定不简单。

可又不对,对方年龄弱小,像她那样的人,现在应该在训练营里修炼,不可能出世就能学这么多。排除了刺客身份,钟离只是跟随在嬴政的身后,一边观察周围的环境,一边聆听公子的歌谣。

其实嬴政也不会唱这首歌曲,在冷月山谷听丽姬唱的多了,也学会了部分内容。

吴越时期,越王攻击齐国时,楚国背后偷袭,一举吞并了越国。越女多情,演化出众多的诗词歌赋,而《越人歌》,自然衍生到楚国贵族。

小姑娘着了迷,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歌谣,从歌曲中即可听出了,对方的身份乃是一位公子。但她不慌张,一曲唱罢,立即言道:“这位大哥唱的真好听,胡姬很喜欢,快些过来吃点野果,洗去一路的风尘,说说外界是何模样。”

嬴政欢笑道:“客随主便,自当遵从。”

在走过去时,林叶悄声道:“大哥,同行应该就在附近,不能公开与陌生人畅谈。”

“无妨,对方只是一位小姑娘,如果这么小的岁数就能自编歌谣,死在这样的刺客下也值了。”嬴政低声笑道:“人在世上走一遭,倘若事事都充满了怀疑,会活得很累。何况从小姑娘较弱的身姿看来,她没有一点武艺,去交谈一番也无妨。”

还有一句他没有说,从看见小姑娘的第一眼,他就有种亲切感。或许是这具身躯带来的反应,在历史上,嬴政最得宠的后妃,即是胡姬。

两者是否同一人,他不敢说。在春秋战国时期,女人的姓氏很少,都用氏、姬、男人的姓氏等命名,相同名字的女性太多了。

这位小姑娘给他的感受,彷如历史的轨迹又回到原来的路上。这样的感受或许让他迷茫,但并不排斥,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要把握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

林叶不清楚,但钟离朦胧中有些明白,这或许就是书上说的一见钟情。命中注定的事,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开,何况以公子的性情,他不会躲避,只会直面面对。

胡姬从身边的竹篮中取出果子,露出一双纤弱小手,递了过去。嬴政单手接过,在接触时,女孩的皮肤滑嫩圆润,仿佛一捏之下,即能滴出水来。

“非礼勿言、非礼勿视。”嬴政默念了一句《论语》里的词语,打消心中不纯洁的思想。

胡姬问道:“公子从何而来,要往何去?”

嬴政答道:“从咸阳而来,去往雍城,因路途遥远,经过贵村,特来买点补给,以做路上之需。姑娘年纪弱小,但满口诗书礼节,我秦国的女人,很少有你这么有学问。”

林叶和钟离皱起了眉头,公子怎么把什么都说出来了。嬴政也不清楚为什么把来临说的这么清楚,只是见到胡姬以后,心里有种天然的亲近,不想欺瞒对方丝毫。

胡姬笑道:“小妹只是在爷爷那里学了点皮毛,让公子见笑了。我非秦人,但也与秦人无异。先祖乃义渠人,属于游牧民族,后归属大秦,学得中原知识,也可以说到了我这一代,就是秦国人。”

“但胡姬向往的草原的长马扬鞭,喜欢部落的帐篷,日出而牧、日落而息。从小到大,爷爷只教诗词歌赋,却不曾教一点马上功夫,草原儿女,岂能不会骑马?可胡姬就是不会,如果有机会,大哥可以教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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