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必健是谁?你认识吗?”
我问叶斯斯道。
“认识,他是三班的学生。”
叶斯斯脸色变得有些难看,道:“他是个富二代,经常来骚扰秋雅。”
顿了顿,叶斯斯又恍然大悟地道:“难道代必健就是凶手?对,很有可能。他一心想追求秋雅,可是秋雅根本不理他。他恼羞成怒之后,就将秋雅骗到此处,先……后杀。这个禽兽!”
“你不去当编辑,真是屈才了。”
我拍拍叶斯斯的肩膀,道:“不过不管怎么样,咱们也得去见见那个代必健。”
我剪下一片王秋雅的衣服布料,拿着数学书,便带着叶斯斯下山。至于王秋雅的其它遗物,我直接点火烧了。我有种预感,王秋雅再也不会回来这里。
“你知道代必健住哪里吗?”
路上,我问叶斯斯道。
“知道。”
叶斯斯立即回答道:“他家住尖岗山朝华曦城别墅区。”
好巧,我也住那里。
走回灯光明亮的街道,路上几乎已经没有行人,过往的车辆倒还有几辆。街道两边,停满了私家车,其中不乏昂贵的宝马、奔驰之流。
“哇,玛莎拉蒂。”
叶斯斯突然指着一辆红色的跑车叫了起来,他道:“小马哥你看,限量版也。不知道是哪个土豪的车。”
限量版么?买的时候倒是没有关注这方面的事情,只是觉得合眼缘罢了。
嘀嘀。
玛莎拉蒂发出两声鸣叫,车灯一并闪烁起来。
“上车吧,咱们去找代必健。”
我打开车门,坐在了驾驶位,招呼还在路边吃惊的叶斯斯,道:“还不上车,你不是怕我把你卖了吧?”
“小马哥,原来你就是土豪。”
叶斯斯坐在副驾驶,一边轻抚着车身内部,一边感叹道:“原来当警察这么赚钱啊。我长大后,也要当警察。”
我笑了笑没有解释。如今的警察,确实是个赚钱的职业。不过很多人都是时刻奋战在生死线上,并没有叶斯斯想象的那么风光无限。更何况,我不是阳间的警察,我是地狱特警。古时候,世人都是把我们当神供奉的。只是现在人们没了信仰,才让我们声名不显。
鹏城虽然是个不夜城,但是半夜在路上的车比起白天来,还是少了许多。所以,白天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现在我只花了二十五分钟便跑完全程。等我把车停在自家的车库外面,叶斯斯才后知后觉地道:“小马哥,原来你也住在这里!天呐,两千多万的别墅啊!”
这个叶斯斯,刚开始认识时还在哭哭啼啼,现在却总是为钱财惊讶,搞得我都有点飘飘然起来。其实,钱财都是身外之物。现在最重要的,是看王秋雅有没有来找代必健报仇。
我深吸口气,全神贯注地将意识透过车身向外扩展,不断扫描周围是否有鬼怪出没。
找到了!王秋雅果然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