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朋友。”我跳下车,向飞月靠近。以她的武功,想避开何寄裳的袭击恐怕很难。我说过要她好好活下去,就得尽一切手段帮助她。
“好,请上来吧,我的朋友。”何寄裳转身,向小楼里走进去。在马灯的光影里,她的脚步从容镇定,带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她变了,浑身上下除了潜藏的杀气,就只剩下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决绝。
“情况好像不太妙,是吗风先生?”飞月转身,向空寂的古寨望着。
我走向石阶,她也跟过来,一只手抓着我的左腕,另一只手平端冲锋枪。
“风先生,我觉得有点冷——”一句话没完,我们眼前呼的一声,有一条黑魆魆的怪物凌空掠了过去,同时鼻子里闻到令人作呕的浓烈腥气。那怪物足有十几米长,如一只米袋般粗,但速度却快得惊人,一闪即逝,转入小楼的墙角后面。
飞月低声惊呼:“那是什么?又是蛇?”她用力贴近我,全身的力气都贯注在手上,指甲几乎嵌进我的肉里。
准确来说,那是一条体型超大的巨蟒,以它的尺寸计算,大概可以毫不费力地绞碎一只成年水牛的骨骼。
“别怕,跟着我。”我抬高手臂,变成了飞月攀登向上的拐杖。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男人,最该做的,就是尽量让身边的女孩子宽心。这一点,与爱情无关,只是作为男人最起码的义务。
马灯的光一路上了二楼,靠在窗边。
“风先生,她这么做,岂不是很容易成为狙击手的绝佳目标?难道不怕潜藏在山林里的敌人暗算?”站在小楼门口,飞月渐渐恢复了冷静,审时度势之后,发现的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方圆五百米之内,马灯是唯一的光源,就连反应最为迟钝的狙击手都能迅速发现目标。暮色浓密得如同一块吸足了水的海绵,山林顶上飘荡着乳白色的雾霭,朦朦胧胧的,幻化出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图形。
“请上来吧,登高才能望远,一场好戏即将上演,岂能没有观众嘉宾?”何寄裳倚在窗前。
她的一举一动都有深意,我毫不犹豫地走进楼门,沿木梯上楼。
“风先生,咱们还是小心一点,好不好?”飞月在我身后迟疑地叫着,但旋即飞奔着追过来,气喘吁吁地再次抓住我的手腕,“我觉得,有双绿色的眼睛在黑暗里盯着我,随时都会扑上来。”
沙漠之鹰在我的右侧裤袋里,沉甸甸的,带给我巨大的安全感。这种武器对于近、中、远距离的高适应性,让我有足够的把握对抗任何出现在古寨内的敌人。
“没事,应该是何小姐的护寨神,一定能分清朋友和敌人的。”据我所知,五毒教总部所在地那边,几乎家家户户都豢养巨蟒作为看家护院的帮手,甚至会驯化它们来照看小孩子。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人类的认知范围和想象力始终不过是九牛一毛。
登上二楼之后,顿时觉得山风凉意十足,耳朵里也灌满了呼啸的风声。
何寄裳触动了窗边的机关,哗啦一声,向东的整面墙壁全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简简单单的木栏,全部古寨尽在俯瞰之下。这样一来,我们向外看一览无遗,自己也同样暴露在敌人的视线之中,正犯了兵法上的大忌。
“别担心,在他们拿到想要的东西之前,是不会盲目向咱们下重手的。马帮的人粗鲁,但却绝不愚蠢,否则怎么对得起他们方家老祖宗的金字招牌?”
何寄裳双手扶在栏杆上,冷傲地昂着头,任由山风绕来绕去戏弄着她的长发。这一刻,她是个美丽而决绝的女人,给我的感觉好像随时都能为了某个人、某件事慷慨赴死。
“他们要什么?”飞月追问。
“碧血夜光蟾,据说有个印度来的科学家开了十亿美金的价格收购它,马帮的人很需要这笔钱,所以才会突然出手。当然,他们的战书里还提到一柄世界上最神奇的宝刀,就藏在我的小楼里,如果能顺便攫走,也是求之不得的意外之喜。”
何寄裳忽然冷笑起来,轻轻拢了拢头发,低声自语:“难道他们以为,五毒教的人马都是白痴饭桶吗?为十亿美金送命,为什么世界上都是这种弱智的蠢男人?”
飞月也笑了,能够发现碧血夜光蟾的踪迹,我们的行动已经成功了一半。
楼顶响起了奇异的“沙沙”声,从南向北,不急不慢,极富节奏地响着。
何寄裳眼睛里有了光,轻轻打了声呼哨,有个黑沉沉的蛇头刷的一声从屋檐上垂了下来,吞吐不定的红色蛇芯发出“咝咝、咝咝”的怪响。
飞月迅速后跃,捉住了我的肩膀,惊惧之色溢于言表。
那条巨蟒的体积实在是太庞大了,犹如一只巨大的水桶出现在视线里,两只碧色的蛇眼死气沉沉地盯着飞月。
“护寨神,他们是自己人,你去吧。”何寄裳轻妙地伸出左手,在蛇头上“啪”地一弹。
巨蟒乖巧地翻了个身,倏地便不见了,空气中只留下蛇类独有的腥膻味,久久不散。
古寨的地势由低到高,节节攀升,我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是最高点,再向后去,则是陡峭的山体。敌人要想进攻,只能选择正东面,明明白白地暴露在我们的视野里。当年建造古寨时,何寄裳必定已经想到了“易守难攻”的这个要点。
“有它,足可以抵得上千军万马了。”她满意地长叹。
现代化的枪械的确不太容易消灭巨蟒,众多生物学家和好莱坞的冒险影片同时说明了这一点。据美国危险生物学会近五十年的研究结果表明,地球上最难对付的动物有三种,大海里的鲨鱼、滩涂上的大鳄、丛林中的巨蟒。
当这些生物的体积到达一定程度时,已经成了人类九死一生的噩梦。
五毒教驯化蛇类的本领独树一帜,能以巨蟒为仆,正是他们的神秘法术之一。
我希望何寄裳能够自保,令西南马帮知难而退。在这片丛林里,得罪了吸血蚂蟥一样不死不休的马帮,会引起许许多多不必要的麻烦。毕竟,我们还要在隧道那边待一段时间,谁也不想时刻担心被他们抄了后路。
“你们呢?要什么?”何寄裳的谈话方式变得直来直去,毫不含蓄,对我的态度犹如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
飞月的左手拇指和小指悄悄收紧,在我的肘弯上连续捏了三次,那是一个寓意深刻的暗示。在国际通用的特警手语中,它代表了“合围包抄、一招歼敌”的含义。
小楼上只有三个人,我和飞月都带着枪械,面对手无寸铁的何寄裳,胜算至少超过八成。我猜飞月心里打的如意算盘一定是“擒下何寄裳,搜出夜光蟾,迅速撤离是非之地”,在黑道上浸淫久了的人,都没有太多耐心去智取,最喜欢直截了当地用武力解决一切。
何寄裳站在栏杆前,我和飞月并排离开栏杆有两步距离,在她的右后方,的确是发动袭击的最佳时机。
“这个小楼,永远带着他身上的味道。这么多年,马帮几十次觊觎、谈判、逼迫、利诱,我都没有离去,只是希望有一天他能突然出现。有时候,岁月的磨砺会把珍珠化为微尘、把青丝愁成白发,我喜欢这面向东的窗,只为了能更畅快地俯瞰他曾走过的路,才把整面墙都撤去,只留下风轻云淡的栏杆。你说,他会回来吗?”
最后一句,或许是在问我。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有个人可供思念,总是好的,对吗风先生?”飞月提高了声音,只为遮掩拔枪出鞘时的动静。
她总是喜欢冒进,喜欢用生命去赌,这大概是江湖人最不好的习惯之一。跟着飞鹰那样的大哥行走江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学到的也就只能是这些了。
“太久了……太久了……”何寄裳摇头。
东面天空,云开雾散,一轮明月倏地现身,盈盈清辉无声无息地照彻了远近的山林岩壁,更把古寨里所有的房屋顶上镀了一层淡淡的银光。
我想阻止飞月的行动,她太轻视何寄裳了,作为古寨的当家人、五毒教昔日圣女,何寄裳绝不会像表面上这样柔弱平凡。
飞月的左手拇指在我的胳膊上缓缓锯了两道,是“观察、待命、看我的”这个手势。战机稍纵即逝,爱赌的人血管中永远流淌着躁动的液体,不肯蛰伏。她出枪的动作迅猛如野豹下山,银白的手枪映着雪白的月光,像一支脱弦的箭。
箭的落脚点,就在何寄裳的脖颈侧面,飞月把握住了半秒钟的机会,一招得手。
“别动,何小姐,我的枪很容易走火。”她笑了,以一个高高在上的胜利者姿态得意地向我扬了扬下巴。UserMessageto=badmin&title=盗墓之王<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