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我先抛块砖头,谈点意见吧。 我们的基金虽然是公益慈善基金,但我们做慈善做公益的人员,也需要吃、穿、住、行,因此用善款支付一定的行政管理费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我的意见是,我们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在待遇方面,决不能低于任何一家基金公司,我们的办公条件同样如此。因此我建议,我们的管理费用,按照8%提取。”张铮建议道。
“我说小铮,如果每年的总支出按5000万元计算,按照这个比例的话,每年提取的管理费用就是400万元,比例是不是高了一点?”王春兰说道。
“我看不高,首先,我们提取的比例没有超过国家的规定,二是,我们的员工待遇和工作条件不能差,三是,基金会是由京华市商贸集团总公司设立的,该集团是外资独资企业,在工资制度上要按照外资企业的方式,拉开不同人员的档次。高层,中层,部门领导,一般员工要有明显的不同。这是需要经费作为支撑的,所以,适当提高提取比例并不过分。”张铮说道。
“总裁说的有道理,8%的比例并没有高多少,我们的基金会具有外资背景,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情况下,应该具有我们自己的特色。”崔达成表示同意道。
“我赞同总裁和崔总的意见,我们的基金会还有一个与其他基金会不同的地方,我们基金会的人员不但要亲自参与项目的实施,还要兴办实体,让基金增值,将来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所以工资待遇高点是应该的。”张军说道。
其他人也纷纷表示同意张大总裁的意见。
“既然大家对提取管理费用的比例没有意见,那就干脆请小铮对人员的工资问题也一并谈谈看法吧,我们已经草拟了一个基金会员工薪酬的管理制度,已经发到了大家的手中,大家根据小铮的意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这份文件进行修改。”王春兰说道。
“好吧,既然理事长让我先谈谈意见,我就继续抛砖得了。我先谈一下对这个薪酬制度的意见吧。这个制度,总体看来非常不错,我同意对基金会专职人员职级的划分,同意工资待遇由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交通、通讯补贴等项组成,也同意兼任多个职务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领取一份工资的规定。我建议增加一条: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政策和当地工资增长水平,秘书长可以对工资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报理事会审议后进行调整。再增加一条:基金会向社会和企业在基金会兼职的人员发放补贴,每月不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