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1 / 2)

 b市警方在四川某地的同行配合下,好不容易找到了三十多年前就离开本地的林珍的户籍资料,然后得知了她在黑暗与贫穷中挣扎过的童年。

其实林珍的事在那个时代不算个案,她只是中国千千万万个封建思想严重家庭中长大的女孩之一,从小耳濡目染的全是世态炎凉,如杂草般挺过各种艰难生活,哪怕父母不重视不在意,亲兄弟殴打谩骂,她们仍然一天天长大。

在这种不健全的家庭教育影响下,她们有些人,终其一生没有反抗的勇气,学会逆来顺受,学会默默忍受着一切不公平对待,因为她们认为,生为女孩,她们天生低人一等,所以她们在人们看见的地方低着头弯着腰,毫无生气,只是勉强活着,比如林珍的二姐。

她们还有些人,性情刚烈,因为不甘心自己被牺牲的命运,又苦无毫无反抗的办法,连带着对生都已经不抱希望,与其如此痛苦地过着毫无意义被其他人奴役的命运,不如早死早脱生,这一辈子这么苦,但愿来世她能好好的,比如林珍的四姐。

她们中极少数人,聪明果敢,小心谨慎,成长过程中目睹过太多悲剧,从小就对自己将来的命运有些认识,更多的是担忧,她们会想方设法让自己过得更好一些,讨好父母,讨好兄弟,只为换得一口饱饭、一件蔽体旧衣,少一些毒打,可以让她们相对安静地成长。到得大了,她们多数会选择离家,不论是直接逃离父母的掌控,还是外出挣钱以证明自己的价值,前者与家庭决裂,在外面混得好与坏,一切都与家人无关,后者能一点点让父母认清,得罪逼迫这个女儿是没有用的,久而久之态度可能会有所好转。不论哪一种。至少这一类的人命运。比前两者要好得多。

所以林珍的大姐被殴打致死,二姐嫁给个智商相当于幼儿水平的白痴丈夫,三姐虽然算是不错,但她的丈夫没有劳动能力。生活贫困。四姐的坟头已经长满丈高的茅草。五姐和六姐为家里做牛做马多年,变成老姑娘了才因为弟弟要娶亲得以出嫁,可想而知。在农村那么大年纪的女孩能找到什么好人家?二十多年前的农村可不是现在,大龄男青年遍地都有,连离异丧偶女青年都有人抢着要。

与前六个姐姐相比,林珍无疑是幸运的,她至少闯出一条活路,虽然没有正经的婚姻,却生育了三个可爱的孩子,在田家锦衣玉食。这些都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从林家那个活生生的地狱逃出来后,林珍已经知道她的优势所在:她长得漂亮,有着南方女孩子典型的柔美,因为是家里最后一个女孩的原因,带着同病相怜的心情,她的几个姐姐对她都很照顾,她在林家生活的那十几年,虽然每天仍然要辛苦工作,但是还有两个留在家里的姐姐暗地里帮着干不少,所以她相对得,比她的姐姐们吃得苦少得多。她长相甜美,皮肤白皙,身材娇小,有着多年讨好人和看人眼色的经验,不论男女,都很难对着这个很会说话的小女孩有什么恶感,所以没上过几天学的她从一开始因为长得漂亮被安排在某酒店当迎宾,到得后来得以进大堂当个小领班,也是在那个时候,林珍认识了田兴远。

前面说道,看人眼色是林珍的本能,她很快就会人群有发现了田兴远这个优质股,他长得帅,又年轻,又有钱——穿的戴的都是名牌,吃饭总是他结账,打开钱包,里面的现金多得让林珍忍不住想流口水,还好色——身边带来的女伴换得比衣服还勤。这样的男人如果能搞上手,哪怕不能长久,也很是能捞一笔够她花用几年的钱了。

于是哪怕后来明知道田兴远家里有老婆,她还是义无返顾地开始勾搭他。那个时候,大约是80年代,经济刚刚开始搞活的时候,田家在当时整个b市都很有名,归国华侨,创业起家。但是那个时候的社会风气却没有像现在这样,男男女女的私生活完全可以用放荡来形容,那个年代,敢于不要脸的女人少,敢于为了别的女人跟老婆离婚的男人少,世人的唾沫星子完全可以喷死他们!

所以说,林珍有胆色有资本,却有些生不逢时,她天真地以为,只要生了孩子,那个男人就被她吃定了,所以瞒着田兴远偷偷怀了孩子。

不得不说,林珍的命还算好的,正好王彩纹不能生育,而田兴远需要一个儿子,所以林珍才得以登堂入室,享受着田家供给的一切,需要牺牲的只有名声和孩子。

孩子是什么?在林家听到看的都是,所有的孩子都只是让自己生活得更好的筹码。林家老爹真的喜欢男孩吗?喜欢的,可是为什么喜欢呢?大概是因为,在那个时候的农村,你家里没个儿子是会被人欺负的,别人会嘲笑你是绝户,所以林老爹才会拼着一口气一连生了八个孩子才盼来个儿子,如此急切地期盼来的孩子,难免会宠溺一些,母亲真的喜欢男孩吗?不一定,但是她知道,只有生了男孩,她跟丈夫的婚姻才能继续下去,不然她可能会在婆家和娘家所有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因为她是个只会生女孩的废物。所以哪怕再苦再痛,她还要一个接一个地生下去,林珍记得,她小的时候,母亲还不到四十岁,可是却看着比田兴远的母亲,赵晓虹这个看起来已经五十许的人还要老。她叹息一声,也许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可是人生来就分了三六九等,有些人米满仓钱满筐,有些人却要发愁家里没有隔夜粮。

所以林珍更加坚定一定要不择手段过好日子的念想,她死死巴着田兴远。一个接一个不停地生孩子。

可是她不够了解男人,她想让田兴远跟王彩纹离婚娶她,根本痴人说梦,等了那么多年,浪费了那么多年的青春,接二连三地承受生育之苦,换来的全是敷衍,和田兴远越来越小的耐心,终于,在身边留下的小女孩也7、8岁了。她已经对田兴远绝望。可是三十多的她,人老珠黄,早已经没有再搏一次的勇气和能力。

可是她应该是不甘心的,怎么可能甘心呢?她拿着这么多年存下来的钱。带着那个小女孩逃离田家。还放火烧了自己的住处。只为没有人再找他们。

其实她想得多了,哪怕她带走的小女孩是田家的亲孙女,可是田得旺那人本身就重男轻女。他没有林家老爹那么夸张地公开卖闺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们家不缺钱,养女儿那三瓜俩枣的他不在乎,如果处在林家老爹的位置上,他不见得做不出同样不要脸的事。

所以林珍真的多虑了,田得旺在这件事上下了封口令,从此估计除了田兴远和王彩纹,再也没有人记得林珍这个人的存在,更别提那个可怜的、本该享受着锦衣玉食的三小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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