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翁婿(1 / 2)

 人老实稳重,不出去惹祸,还有点儿小机灵能挣钱。

从小两口相处来看,对媳妇宠着护着,知道疼媳妇,这样的男人多可靠啊。

苏维忠看着许世彦,就觉得越看越顺眼,哪哪儿都好。

这下越发高兴,酒越喝越多,到最后,干脆扯着许世彦的手不松开了。

“世彦啊,好孩子,真不错,爹没后悔把闺女嫁给你。

往后呢,也不求别的,只要你对瑛子好,爹就心满意足了。”苏维忠说着,眼圈就红了。

“瑛子这孩子不容易,两岁多没了娘,我一个大男人也照顾不好她。

可她从小就懂事,小小的娃儿,自己就能穿衣梳头洗脸,不用我操心。

长大了更是能干,家里外头啥都行,比男孩子都得用。”苏维忠越说越心酸。

苏维忠当过兵,参加过鸭绿江对岸的战役,转业回乡后娶了苏安瑛的母亲孙氏。

孙氏在生下苏安瑛后,得了痨病,两年后撇下丈夫和女儿撒手离世。

苏维忠一个大男人,带着个小不点儿怎么过日子?于是在旁人撮合下,娶了带着闺女逃荒过来的韩彩娥。

韩氏嫁过来,又给苏维忠生了四个闺女。

这一家子六个闺女,苏维忠再能干,也得拼了命的挣钱才能养活,根本顾不上家里。

幸而韩氏这人性格好,对待苏安瑛也说得过去,从不打骂虐待,吃穿都跟其他几个一样。

当然,后娘终归是后娘,要说不偏心也不可能。

不然一家子闺女,怎么就苏安瑛一天学都没上?

苏安瑛从小能干,五六岁开始就背着妹妹哄孩子。稍大一些,洗衣服做饭就全都会了。

十五六岁之后,农忙下地干活挣工分,农闲就上山捡柴,家里外头一把抓。

可以说,苏安瑛帮着把家里撑起来一半。

有时候,苏维忠也觉得愧对闺女,不管咋地,也该让苏安瑛念几年书,哪怕是小学毕业了也好啊。

韩氏带来的闺女秦美玲,小学毕业,后来当了代课老师,去年嫁到了浑江去,丈夫在浑江一百货上班。

两人结婚后,就把秦美玲调到了建设小学,还转了正。

苏安瑛一天书没念,只能下地干活挣工分,找对象也只能找农业队的。

两相对比之下,苏维忠这心里能好受么?

可他能怎么办?他跟韩氏结婚这些年,还有四个闺女,感情比孙氏深厚。

韩氏为了这个家也不容易,难道他还能为了这件事去责怪韩氏?

为了这个家,苏维忠也只能继续装聋作哑。

两世为人的许世彦,哪里听不出丈人这话里的意思?不由得叹气。

他家小媳妇啊,着实够可怜的。

“岳父,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对瑛子,我的媳妇,别人不疼着,我得疼她。”

许世彦神情严肃,语气郑重的向老丈人保证道。

“哎,哎,好,好,爹看出来了,你是个好的,瑛子交给你,我放心。”

苏维忠抬手抹抹眼角,扯出抹笑容来,连连点头。

“你看看你们翁婿俩,不好好喝酒絮叨啥呢?来,赶紧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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