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点灯(2 / 2)

胡充猛拍了老马的后脑勺一下,接着点亮头灯,小心翼翼地朝前走去。

刚走没两步,他就又从怀里取出了一根通体乌黑锃亮的盲杖,在周围来回点着,以此防备突然触到什么机关。

“老大,那儿有个瓶子!”

“呵,这么快就能带走个冥器了吗?只不过稍微有点儿大了啊……”

胡充冷笑着,随即从怀里取出一个类似虎爪的弯钩,钩子的末梢,正系着一根长绳。

咻!

他将弯钩抛出,不偏不倚,正好勾在了瓶口之上。

随后,他猛地用力一扯,以力作巧,半人高的瓷瓶在半空中旋转了一圈后,便滑落在了他的掌心间。

“大哥威武!”

老马适时地拍着马屁道,随后胡充便将瓶子递给了他,喃喃自语道:“这漠北王陵中的瓷瓶,少说也得大几十个达不溜了。”

老马闻言,郑重其事地将瓶子抱了起来,他干这一行这么些年,这算是价值相对较高的一件冥器了,此时自是不敢懈怠。

随后,二人继续小心谨慎地向前走着。

只是这一路上,都再无任何一件他们可以带走的冥器了。

“漠北王这混蛋这么穷酸的吗?”

胡充暗骂一声,随后朝墙上壁画中的漠北王狠狠踹了一脚。

二人又走了不过多时,老马忽然高声惊呼道:“大哥快看,那间应该是是耳室!”

“看到了。”

胡充点点头,随后又用盲杖朝耳室的门槛附近轻点了几下。

所幸,没有任何机关。

“老马,你先进去!”

胡充一招手,示意老马先进。

随后,老马犹豫了片刻,便大步流星地跨过门槛,走入了耳室的玄关之中。

刚走没几步,他突然感觉自己的脚像踩在了什么东西上似的,软乎乎的。

他猛地低下头去,直至头灯的光照亮了地面后,才看清,地上躺着的,正是一具尸体!

只不过,这尸体并非是古人的,脸孔倒是更偏向于北熊国人的面庞一些。

而且,仅凭这尸体的穿着便可以百分百认定,这人正是来自北熊国的现代人。

不仅如此,这具尸体的手边,还横躺着一把黑漆漆的步枪。

“老大……这人……”

老马指着尸体胸前被近十发弩箭射中的贯穿伤,转头望向胡充,胡充则是眉头紧锁,心中暗叫一声不好。

难道这帮北熊国的混蛋已经先我一步下到了这墓中?

可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之前一路上的冥器该不会就是被他们给卷走了吧?

胡充越想越气,他牙关紧咬,瞬间就将对于江之枫和陶梓沐二人的仇恨,都转移到了北熊国的头上。

“不管了,老马,先进耳室看看!”胡充一咬牙、一跺脚,冲老马命令道。

老马闻言自是不敢怠慢,他将那北熊国人的尸体拖到一旁,一路用盲杖试探着,大步迈进了这耳室之中。

由于先前的弩箭机关已经被这名倒霉的北熊国人给触发了,因此,老马一路畅通无阻地进入了耳室大厅中。

“大哥,这棺材还没开!”

老马见身前摆放着的棺材严丝合缝,不禁大喜道。

胡充闻言,只回了他两个大字:“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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