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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赶集(2 / 2)

刘星咕咚咚喝了一杯空灵戒里的灵水,朝着集市的方向大步走去。

他走进集兵镇集市的时候,宽敞的买卖街道早已经被行人塞的拥挤不堪,幸亏他身形高大,站得高看得远,才能见缝插针避过熙熙攘攘的行人一路走向集市的深处。

“看一看,瞧一瞧啊!上好的虎骨、牛鞭,补得你晚上不想睡觉啊!”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百年的灵芝当白菜卖!快来买啊!”

“......”

刘星从这些狗皮膏药摊位面前一笑而过,这真有虎骨和灵芝,他们会拿到这么偏僻的农村来买,见鬼了还差不多,眼见不远处有卖菜苗的摊位,他拨开看热闹的人群,走了过去。

走近了才知道,这些卖菜苗的摊位上各种菜苗都有卖,莴笋菜苗也有卖,不过数量却是令他大失所望。

一问之下,原来莴笋苗不好管理,拔下之后当天卖不掉的话就会烂掉,最主要的是莴笋苗价格便宜,肥料有用得多,亏本的买卖谁会去做?所以在集市上当然看不到多少莴笋苗了。

刘星有些扫兴,没想到一件简单的事情做起来竟然遇到了这么多实际问题,看来要想得到更多的莴笋苗,只有到种子店里买莴笋种子自己亲自育苗才行了。

他随意的买一些时下季节的菜苗和莴笋苗,趁着没人注意放进了空灵戒里,等有时间种植到空灵戒的空地去,四下张望瞧准这里唯一一家叫‘农民之友’的种子店,随着拥挤的人流走了过去。

还未走到‘农民之友’种子店,一声很熟悉的憨厚吆喝令刘星停下了脚步,扭头一看,是一个肩挎着猎枪的魁梧汉子,提着一只身形狭长,全身有鳞甲,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长金黄的动物在叫卖,只见他吊长了嗓子:“刚抓到的穿山甲两百块一只,快来买啊,来晚了可就没了。”

“这不是刚子吗?!”

刘星眼前一亮,没有想到会在集兵镇的集市遇到从小一块长大的好兄弟屠刚,只是他有点疑惑,一年前屠刚不是因为一个女的打架而吃了官司要三年坐牢吗?他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难道传言有误?

屠刚的家在祝融山原始森林附近的屠家村,刘星母亲的娘家也在屠家村,两家离得近,小时候逢年过节大人们拜年经常带着他们走动。

有一次憨厚的屠刚被人冤枉偷了鸡蛋,刘星一帮小伙伴为了替他伸冤,气呼呼顺着打碎的蛋黄差点将冤枉屠刚人的家给掀翻了。

结果啼笑皆非的是那家人的狗偷吃了鸡蛋。

自那次以后,感恩的屠刚就对刘星以兄弟相称。

刘星回想起小时候的调皮,仿佛就像在昨天一样,想到开心处,不由的摸摸鼻子笑了笑,眼见屠刚没有发现他,理了理思绪走到屠刚的面前,浓密的眉毛一扬坏笑道:“兄弟,你这只穿山甲两块钱卖不卖?”

屠刚正低头在点烟,没有注意刘星走过来。

听到有人出两块钱买他的穿山甲,心中顿时不快,眉头一皱,大声喝道:“**的没钱不要乱叫...”

他骂人的话刚出口,就觉得出价人的声音好熟悉,于是收口抬头一看,见是一身白领打扮的刘星,一时愣住了。

回过神来之后激动的哈哈咧嘴大笑,丢掉手中的穿山甲,跑过去给刘星一个熊抱,力气不要钱使劲的拍打刘星的后背:“兄弟,什么时候回来的?”

“咳咳...”刘星一把推开屠刚,骂道:“狗日的两年不见,你下手还是那么重,你是不是想把我拍死你才高兴?”顿了一下,他笑道:“回来没几天,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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