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不施粉黛,素面朝天,个子高挑,和陆晨并行,样子自然。
她自然,陆晨有点不自然。
“说起来,我还是要谢谢姑娘的救命之恩的,另外,姑娘那天告诉了我连府嫁人的事,如果不是姑娘,这件事便耽误了。”
莺莺噗嗤一笑:“我有名字,叫莺莺。”
陆晨随意的噢了一声,莺莺又重新说了一遍:“莺莺,《西厢记》里崔莺莺的莺莺。”
这如同绕口令的话,陆晨当然听得明白,他一笑:“这可真是巧。”
“这《西厢记》是你的经历?”
莺莺背着双手转头看着他问道。
他尴尬一笑:“怎么会呢,只是一个故事,当不得真。”
“里面那么多的诗词,想不到你这人倒也挺有趣的。”
莺莺挺会聊天的,可问题是陆晨到现在仍不知道这姑娘莫名其妙的来找自己干嘛,要知道她可是刘道正的闺女,是真正的官家千金小姐。
“两日后,秦淮河边有个诗词会,本来莺莺是没有兴趣去的,但莺莺突然想到了你,你陪着莺莺去,就当报救命之恩了。”
“这……”
陆晨挺尴尬的:“其实,环采阁袁七七也曾经来过,跟莺莺姑娘的目的一样。”
莺莺一点也不惊奇:“这诗词会当然少不了袁七七那样的人,没了她们,那些自认为才子的人只怕会感觉索然无味,看来陆公子深得袁七七的赏识啊!”
话刚说完,天上响起一个炸雷,终于有雨落了下来。
“下雨了,我送莺莺姑娘回府吧?”
莺莺没有拒绝,但仍是慢慢前行,似乎根本不在乎这点雨,她抬头望天:“雨是最有灵性的,飘忽不定,冲刷世间所有黑暗和污秽,只可惜这世间人多庸俗,并不知道雨的苦心。”
陆晨并不了解这个莺莺姑娘,可他知道这个姑娘跟常人不同,她是刘道正的闺女,是刘越的妹妹,可在刘道正捉自己时,她将自己藏在她的床上两天而不告诉刘道正,对刘越更是直呼其名,根本没有半分的尊重,这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用句现代词来说,这个姑娘叛逆得有点过了。
对于这样的人,他当然没兴趣成为她的知音,因为他摸不透这姑娘心中想些什么。
“雨本是自然之物,循环之理,莺莺姑娘有很多心事。”
听了他的话,莺莺突然停了下来:“陆公子与常人多有不同,莺莺现在明白为什么袁七七独在人群中看中了公子了。”
多有不同?有什么不同?陆晨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只好打哈哈:“听,是一个人的孤单,淋,是两个人的浪漫。”
莺莺突然愣住,陆晨说得没错,她其实是孤单的,孤单得要死,但凡自视甚高的人都注定要孤单,她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低头轻语:“陆公子是不是诗兴大发了?”
陆晨忙摇头,这雨越来越大,作个屁的诗啊,再说自己也不会啊。
“两日后,秦淮河边,莺莺希望能看到陆公子,不管是陪着谁。”
莺莺说完走向不远处的刘府,陆晨呆呆望着她的背影,半天手捂着脑袋向连府跑,边跑仍是不解:“这莺莺来找自己干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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