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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宋刑统(2 / 2)

“真真的。”</p>

上官均红着脸道。</p>

张斐点点头道:“那你真是厉害,我连第一页都背不全。”</p>

此话一出,大家很是惊讶。</p>

你一个律学老师,竟然连第一页都背不全?</p>

蔡京谄媚道:“老师谦虚了。”</p>

张斐摇摇头道:“没有谦虚,打官司可以看书的,我为什么要去背。”</p>

大家是恍然大悟。</p>

难怪这小子打官司,带的文案比谁都多,原来是记性不好啊!</p>

“这些先别说了。”张斐咳得一声,又向上官均道:“那行,我考考你,盗取三匹布以上,怎么判?”</p>

“死刑。”上官均答道。</p>

张斐点点头道:“然后了?”</p>

上官均错愕道:“什么然后?”</p>

张斐道:“还有没有其它惩罚?”</p>

上官均愣了愣,道:“这都已经判死刑了,还需其它惩罚吗?”</p>

张斐又问道:“那你觉得是否合理?”</p>

上官均谨慎地回答道:“我朝宋刑统多半是承唐律,若依唐律,是依持杖与否,得脏多少,来量刑,但由于我朝贼盗过多,故而刑罚较重,但是许多官员在审判的时候,还是会酌情考虑的。”</p>

蔡京立刻道:“我主圣明,去年就曾发布赦令,减免关于贼讼的一些罪行。”</p>

其实宋朝在立国之初,就还是采取重典治世,但是从真宗开始,朝中大臣就觉得天下安定,不能再用重典,得慎刑、少刑,这二三十年来,宋朝刑罚多半还是往这个方向发展。</p>

张斐瞧了眼蔡京,微微一笑,又问道:“那你们认为,这是属于法制之法吗?”</p>

上官均道:“当然属于。”</p>

张斐问道:“什么是法制之法?”</p>

上官均立刻道:“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p>

张斐道:“你去偷盗,自然是有受害人,那么在这条律例中,可有提过受害人?”</p>

上官均眨了眨眼,又想了一会儿,摇摇头道:“没有。”</p>

张斐又问道:“那么这是捍卫谁的利益?”</p>

上官均眨了眨眼,“虽然没有提受害者,但也是扬善惩恶啊!”</p>

张斐道:“假如你是受害者,你被盗了三匹布,你最渴望的是什么?”</p>

上官均想了半天,道:“我我应该.应该是渴望要回我的布。”</p>

张斐道:“难道不是杀了偷盗之人吗?”</p>

上官均赶忙道:“如果只是三匹布,又未有伤及我的亲人,倒不至于让我想杀了对方。”</p>

张斐点点头道:“如果基于法制之法,捍卫个人权益,那是应该以什么为先?”</p>

这个问题一出,王安石、司马光、富弼他们纷纷陷入沉思中。</p>

赵顼似乎还未反应过来,还在左右看了看。</p>

上官均又思索好一会儿,不太确定地答道:“应该以偿还我的布为先。”</p>

张斐道:“但是这条律例中,对此是只字未提。”</p>

蔡卞立刻道:“但在贼盗律中,有不少疏议,提过官府要归还失物,而通常情况下,官府也会将赃物归还给受害者。”</p>

张斐又问道:“如果赃物被花了,又该怎么办?”</p>

蔡卞讪讪道:“那那就没办法了,但是他都已经偿命了,这三匹布又算得了什么。”</p>

张斐道:“如果你这三匹布是拿去给父亲救命的呢?”</p>

“.!”</p>

蔡卞不做声了。</p>

这是杠精啊!</p>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啊!</p>

张斐目光一扫。</p>

众人皆是不语。</p>

那能怎么办?</p>

认栽呗。</p>

在律例中,就没有赔偿条例。</p>

张斐道:“我问你们,在此案的过程中,你利益的是不是有损失?”</p>

“是。”</p>

“那么有没有赔偿你?”</p>

“没有。”</p>

“那么朝廷杀他的目的是以你个人的利益为先,还是国家利益为先?”</p>

“国家。”</p>

“那这是属于法家之法,还是法制之法?”</p>

“法家之法。”</p>

“那么问题来了,在宋刑统中,有哪条律法是属于法制之法?”张斐快速地问道。</p>

又蒙了!</p>

好像!</p>

有,还是没有?</p>

方才还说能背诵宋刑统的上官均,此时眼中是一片茫然。</p>

蔡京道:“国家利益也包含个人利益。”</p>

张斐反问道:“也就是说,你爹若因那三匹布而死,你也会非常安心,这到底算是一命偿一命。”</p>

蔡京讪讪道:“那那当然不是。”</p>

“为什么?”张斐问道。</p>

蔡京不答。</p>

许芷倩呆呆望着张斐,她突然发现,身为老师的张斐,比他打官司的时候还要强势。</p>

学生挡不住也就算了,后面那些老夫子们,就光在那里张嘴,但却没有声音。</p>

张斐等了好一会儿,道:“汉朝有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我不知道你们是否知道这个案例,一个农夫牵着牛在回家的路上,这牛不小心踩坏了人家的庄稼,田主就要扣押那头牛,抵偿自己的损失,最终双方闹到官府去,你们可知道这最终结果是什么?”</p>

上官均道:“此案.我.我知道,最终是判罚那农夫践踏庄稼罪,未有将牛赔偿给那田主。”</p>

“理由是什么?”张斐问道。</p>

上官均道:“在汉朝践踏庄稼罪是重罪,都已经判了重罪,为什么还要补偿田主。”</p>

“若你是田主,一个人不小心踩了你的庄稼,你是想要他赔钱,还是要他的命?”</p>

“当然是赔钱。”</p>

“就国家而言,为了维护庄稼的神圣性,国家的稳定,是要钱,还是要命?”</p>

“要命。”</p>

“为什么?”</p>

“可以更好的威慑他人。”</p>

“为的是个人,还是国家?”</p>

“国家。”</p>

“不错。”</p>

张斐点点头道:“从法经到唐律疏议,再到我朝宋刑统,都是基于法家之法,其中不涉及到法制之法。</p>

方才蔡京同学说,国家利益包含个人利益,言下之意,就是应该国家利益为先,这是对的,这也属于法制之法,毕竟国家利益也属于共同利益,法制之法又是一种共识。可我在上课堂也有提过一个问题,没有法制之法的法叫什么?”</p>

蔡卞回答道:“法家之法。”</p>

张斐道:“在宋刑统中有没有法制之法?”</p>

大家面面相觑。</p>

张斐又问道:“在宋刑统的律例中,都是以什么为终结?”</p>

“刑罚。”</p>

“刑罚就是惩罚,是国家惩罚个人,捍卫的是国家权威,跟受害者是没有关系的,翻开宋刑统不难发现,最终的终结,全都落在刑罚上面,没有一句是提到受害者的,故此我朝刑罚是五花八门,但没有任何赔偿律例。”</p>

说到这里,他突然问道:“对了!你们方才问得是问题是什么?”</p>

蔡卞忙道:“是关于税收问题。”</p>

大家也幡然醒悟。</p>

对呀!我们问得是这个问题,怎么扯到哪里去了。</p>

张斐问道:“税法是不是写入宋刑统的。”</p>

“是的。”</p>

“宋刑统就是法家之法,里面的税法自然也属于法家之法,那当然是以国家利益为唯一,国家要收多少就多少,这里面是不存在法制之法的,所以答案就是,横征暴敛,百姓也必须交税,这跟法制之法一点都不矛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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