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国拜火,而在传说中,沙漠地区是最接近火的地方,所以很多有历史的贵族都选择在沙漠的绿洲或湖边居住,这些人往往是极有油水的,</p>
黑色星座再怎么跋扈,也沒有任性到眼看着送上门的钱不去收的道理,</p>
万胜军说的话,除非完全是胡搅蛮缠,否则整个佣兵团中沒有人敢不服从,</p>
就算是胡搅蛮缠,也只有周德和李相臣敢在一旁进言而已,所以万胜军就亲自來到了一楼,</p>
穿过一群歪歪扭扭站起來的醉汉,万胜军已经看到了外面的大车,</p>
而且他注意到拉车的牲口是骆驼,正是烈国沙漠地带盛产的东西,不过在永国这个地方,骆驼远远沒有马有价值,更赶不上动力车,所以只能算是一种情怀,</p>
万胜军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人在永国,却始终保持着高贵架子的烈国老牌贵族,</p>
车的样式虽不是特别豪华,但上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铃铛,骆驼身上也是,这也是有身份的象征,在烈国沙漠地区,这样的车子一经过,立刻就知道里面有贵人,那难怪古代这么流行暗杀了,简直就是为暗杀者主动提供目标,</p>
车子上的货物是盖着的,不是普通的帆布,而是白色的丝绸,用丝绸当做苫盖货物的布,足见其阔绰,</p>
目光从车子上一扫而过之后,万胜军蹬蹬迈了几步,瞪大了眼睛打量着赶骆驼的少年,</p>
少年皮肤黝黑,只穿了一条黑色的皮短裤,脚上踩着编织的凉鞋,一身壮硕的肌肉清晰可见,虽然年纪不大,却落落大方地对着万胜军鞠了一躬,姿势与一般的鞠躬不太相同,</p>
这一身打扮,在烈国沙漠地区意味着來者身上沒有隐藏武器,也是一种古老传统,</p>
“嗯,小子,你是什么人,听从谁的指示,为什么送这么一车东西來,”</p>
万胜军高傲地点了点头,一张口,粗粗的嗓子宛如雷鸣,但这已经是他很有礼貌的表现了,</p>
“小人不过是一介奴仆而已,沒资格自报姓名,这一车东西,是我家主人吩咐带给各位英雄的见面礼,我家主人还说了,多年以來一直仰慕各位英雄的威风,若是英雄们不嫌弃,能否赏脸与我家主人在龙凤第一楼一聚,”</p>
少年“奴仆”年龄虽不大,讲起话來却毫不含糊,眼前就一群粗鲁又凶残的佣兵,他却毫不畏惧,</p>
自然,这个少年就是阿力,</p>
“你把东西搬下來看,”</p>
周德板着脸厉声喝道,同时向着万胜军使了个脸色,万胜军点了点头,表示同意,</p>
阿力轻车熟路地在院落中整理出一块空地,又把车上大大小小的箱子搬到空地上,逐个打开,做得轻松利落,</p>
李相臣虽未说话,心中却已经信了九分,他对各地习俗了解更多,烈国这些老贵族中,派來传话的少年往往是专门培养的亲信,不仅文武双全,更要懂得如何待人接物,而今这个黑皮肤少年正是如此,</p>
而车上的东西也大都是传统的香料,金器,瓷瓶,珠宝等,纵使万胜军是个有资格在金币堆里洗澡的人,也照样看直了眼睛,</p>
“老李,你看如何,”</p>
万胜军恨不得一口把车上的财物吞下,不过团中有规矩,财物必须按照一定规则分配,即使他骄横跋扈,又是团长,也绝不能触动这条底线,</p>
“我看沒问題,就算是有什么古怪,那可是龙凤第一楼,在那儿闹事是不可能的,不过为了保险,我看还是全体出动的好,”</p>
李相臣先是看了看周德,见周德脸上沒有表情,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p>
“我也这么想,这小子沒问題,车上的东西也沒问題,至于有什么事儿,我看多半是好事,”</p>
周德像猫头鹰一般笑了起來,他喜欢不干不净的委托,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來访的人送礼越重,委托就越不干净,</p>
“好,给我通知兄弟们,浇冷水清醒清醒,分东西,然后去龙凤第一楼,”</p>
万胜军咧开了大嘴,仿佛看到一大堆金币摆在自己的面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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