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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曾参(1 / 2)

 曾子(本名:曾参,公元前505年10月12日-公元前435年),字子舆,春秋时鲁国南武城(或山东嘉祥县;或平邑县郑城镇人,与其父曾点同师孔子,是中国著名的思想家、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配享孔庙的四配之一,被后世尊奉为“宗圣”

在孔子的学生曾参的家乡费邑,有一个与他同名同姓也叫曾参的人。有一天他在外乡杀了人。顷刻间,一股“曾参杀了人的风闻便席卷了曾子的家乡。

第一个向曾子的母亲报告情况的是曾家的一个邻人,那人没有亲眼看见杀人凶手。他是在案发以后,从一个目击者那里得知凶手名叫曾参的。当那个邻人把“曾参杀了人的消息告诉曾子的母亲时,并没有引起预想的那种反应。曾子的母亲一向引以为骄傲的正是这个儿子。他是儒家圣人孔子的好学生,怎么会干伤天害理的事呢?曾母听了邻人的话,不惊不忧。她一边安之若素、有条不紊地织着布,一边斩钉截铁地对那个邻人说:“我的儿子是不会去杀人的。

没隔多久,又有一个人跑到曾子的母亲面前说:“曾参真的在外面杀了人。曾子的母亲仍然不去理会这句话。她还是坐在那里不慌不忙地穿梭引线,照常织着自己的布。

又过了一会儿,第三个报信的人跑来对曾母说:“现在外面议论纷纷,大家都说曾参的确杀了人。曾母听到这里,心里骤然紧张起来。她害怕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情要株连亲眷,因此顾不得打听儿子的下落,急忙扔掉手中的梭子,关紧院门,端起梯子,越墙从僻静的地方逃走了。

以曾子良好的品德和慈母对儿子的了解、信任而论,“曾参杀了人的说法在曾子的母亲面前是没有市场的。然而,即使是一些不确实的说法,如果说的人很多,也会动摇一个慈母对自己贤德的儿子的信任。由此可以看出,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是可怕的。

曾参其实在现代一些人眼里看来,是个“怪人”:曾参,常随父学诗书,有“伏案苦读”之说。公元前492年(鲁哀公三年),“躬耕于泰山之下,遇大雨雪旬日不得归,因思父母,而作梁山之歌。”(见《淮南子》)公元前490年(鲁哀公五年),十六岁的曾参拜孔丘为师,他勤奋好学,颇得孔子真传。公元前482年(鲁哀公十三年),孔子的高才弟子颜回病故,曾参就成了孔门学说的主要继承人。公元前480年(鲁哀公十五年),孔丘呼而告之,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孔丘亲以《大学》授曾参,并在逝世前将儿孙的教育托付给曾参。孔丘逝世后,弟子希望曾参充当孔丘的角色来传承孔学,但曾参拒绝了;在五十岁那年(鲁悼公十一年,公元前456年)被齐聘以相,楚迎以令尹,晋迎以上卿,曾参还是不应命,宁愿继续开班授徒。

原因说复杂也一点不复杂。有一次,子路、曾参的父亲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求,尔何如?”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赤尔何如?”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三子者出,曾皙後。曾皙曰∶“夫三子者之言何如?”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曰∶“夫子何哂(讪笑)由也?”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唯求则非邦也与?”“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唯赤则非邦也与?”“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可见,曾参的父亲曾点对荣华富贵、国富兵强毫无兴趣,只希望学习周礼,让百姓过上和乐的生活,让自己变得洒脱、逍遥。曾参无疑继承了其父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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