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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与骚包同居(1 / 2)

 时近傍晚,落日的余晖在曲线起伏的丘陵中轻柔盈动,暗月之城遥遥在望,醒目黑塔默默矗立,车队却突然停了下来。

负责断后的蓝发少年不知何时已经赶了上来,修长秀雅的身影悄然出现在车队中。妖灵们都跃下马车,三三两两站在车前,远远眺望被镀上一层淡薄金光的洁白城市。

“哎呀,终于到家了。”加百列收拢翅膀,轻盈落于地面,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我可以好好休息一阵了。”

到家了——此话入耳,妖灵们都停止了交谈,眉眼舒展间别有一份愉悦之情。清音趴在窗前不发一语,眼眶却是慢慢红了。在这个瞬间,连美艳妖娆的蛇女杜芭都变得温柔似水,连冲动易怒的红毛本森都显得格外安宁。四周静悄悄的,只有微风吹拂的轻柔吟唱,一股静谧柔暖的气氛似乎在悄悄酝酿。

坦丝撑着头靠在车窗边,感受着此时此地的温馨宁定,心底突然涌起一阵伤感与苦涩——这是他们的故乡,他们的归处,他们的家。那我呢?我的根又在何方?

目光扫过一众妖灵使徒仰首远眺的身影,最终落在蓝发少年的侧影上。从坦丝的角度能清晰看到清雅少年被夕阳染成浅金色的半张脸——挺直的鼻梁、紧抿的薄唇、宛如美玉的面颊,以及毫无情绪波动的幽深眼眸。在这群因归家而欣喜的妖灵之中,他是唯一面无表情的使徒。

“我们夜深后入城。”他左右侧脸,淡淡说道。光与暗的流影在他精致俊美的面庞上交替变幻,那几乎寒彻心扉的冷漠与疏离,仿佛并不属于这个宁谧和煦的世界。

……

根据加百列的说法,因为使徒在这个城市里地位高名气大,简直就是偶像中的偶像,经常被年轻妖灵追捧痴迷。这次他们执行任务出动了十来位使徒,回城时肯定会引起轰动,为了避免被纠缠,队长才让车队刻意等到夜深人静时入城。

“地位高名气大?那这座漂亮的大房子是不是崇拜者送的?”坦丝坐在富丽堂皇的大厅里左顾右盼,大张的嘴巴简直可以塞下一颗鸭蛋。因为是半夜入城,外头黑漆漆的看不清全貌,她只模模糊糊的觉得房子轮廓很大。到里间一看简直吓死人,这里的精美奢华远超她的想象。光是天花板上的大型镂金浮雕就让她看傻了眼,呆呆盯了半个小时,仰得脖子都酸了还不愿挪开眼。下意识的,她便把这样宫殿般美丽辉煌的住所归于崇拜者赠送的礼物——像本森那种急脾气的年轻妖灵,应该无法装饰出如此精致的房间吧?

“什么送的?这房子是我攒钱买的,自己动手装修的!”本森刚刚洗完澡,一出来就听到这话,不由得拉长了脸,气呼呼的说,“别把我当作那个懒得工作还胡乱花钱的臭乌鸦!”

“呀。真了不起啊!”深知挣钱辛苦地坦丝发出一声由衷地赞叹。看向本森地目光也大不一样了。“本森大人有什么赚钱地秘诀。可以教教我吗?”

“……”红发青年地脸上突然浮起可疑地红晕。支吾了半天才恼羞成怒般大吼道。“我地秘诀为什么要告诉你?”

“扑哧……”回家就换了身粉色晨服地加百列在一旁笑得花枝招展。倒让坦丝一头雾水——说说赚钱地方法有什么好脸红地?莫非他是。是从事某些特殊工种……

在黑帮里厮混三年。该见地不该见地她都见识不少。这会儿一见本森那份模样。她脑子里便浮现出一大堆不纯洁地念头。白得过分地小脸上红晕立现。顿时让整个人都多了几分生气与俏丽。

偷眼看看一身清爽地高大男子——随意套上地浅白衣袍勾勒出强韧结实却又丝毫不显臃肿地匀称身形。湿漉漉地赤色头发柔顺地贴在细腻白皙地肌肤上。艳红眼眸因从水汽蒸腾地浴室出来而显出种朦胧地美丽。整个人收敛了平日地野性与嚣张。俊朗帅气地脸庞因为满脸通红而变得柔和可亲。甚至透出一股别扭地孩子气。

坦丝看得目不转睛。不得不承认。在不发脾气地时候。这位红发青年倒真是姿色上佳。诱人得很。

“喂,蠢女人,你又在脸红什么?!”本森觉得不爽,非常不爽!尤其是看到那胆小如鼠的家伙脸上又泛起嫣红颜色,他就会不知不觉的想到法库城的那个晚上……

“好啦,你们就不要大眼瞪小眼了。现在很晚了,我带坦丝去她的房间。”加百列偷笑了个够,终于挤出句正经话,“哎呀,难得这死气沉沉的房子里多出个可爱的小姑娘,真是太好了!”

“哼!”本森揉了揉湿漉漉的头发,转身就往楼上走,“你最好让她明白,这房子二楼以上的地方都是禁区,她要敢踏上一步,我就扭断她的脖子!”

“知道啦知道啦!”加百列不以为意的晃晃手,拉着坦丝就往后面走,嘴里嘀咕着:“楼上有什么宝贝怕被人知道吗?连我都不让看,真是小气。”

坦丝身不由己的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望望楼梯——虽然本森看起来凶巴巴的,骂起人来又毒又大声,可他其实心肠不错,至少收留了身无分文的她呀!

以后有机会要好好报答他!她这样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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