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越来越喜欢小坦丝了呢!真不明白某些家伙怎么舍得对她大吼大叫呀……”加百列倚靠在窗边,笑吟吟的把弄着发梢处的黄色玫瑰花。他今天穿着一身淡黄色的宽式长袍,宽畅的袖口随风轻扬,整个身形显得格外清新飘逸。
红发男子正斜着身子坐在床边,小心翼翼的拨动那三只刚刚苏醒的小狗。听到这话,他没好气的回头瞪了对方一眼:“少来讥讽我!如果换作你是我,恐怕早将那臭丫头切成碎片,一片一片烧成灰烬!”
“哎呀,我怎么可能做出那种残酷的事情?”加百列噘嘴表示不满,“我又不是白夜那种冷血无情的家伙,我可是感情丰富、追求美感的妖灵,才不会有那样的举动!”
“算了吧,我又不是不记得你以前的样子,别以为当了使徒就能洗清手上的血腥味!”本森轻蔑的撇撇嘴,冷哼道,“就你以前那副德性,敏感又多疑,不和别人保持一定距离就完全没有安全感!不管是人类还是妖灵,只要不小心碰到你的身体,你就像个屠夫一样非把对方干掉不可……”
“哎呀,谁都有年少轻狂不懂事的时候嘛!再说那时候人类疯狂捕捉妖灵来制作尸体标本,我也只是反应过激了点……”加百列吐吐舌头,嬉笑着打断对方的话。然而那双琉璃般透明清澈的蓝眸里却闪过一道不易察觉的冷光——啊,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呢?十年?还是十五年?那时的他恐怕比小安大不了多少吧?可杀过的生灵已经成百上千!那个动荡的年代呀……
“你为什么要帮坦丝?那个臭丫头并没有多少值得你帮的价值吧?”
本森的问题唤回了加百列飘远的思绪,他挑唇一笑:“那你为什么会答应收留她,还默认成为她的保护者呢?”
“这还不是你给我找的事儿,臭乌鸦!”本森几乎要咆哮起来,一口白森森的牙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哼,我跟你说,这次你害得我房子都没了,以前我欠你的情全都还清了!”
“嘻,其实是你自己心软吧?”加百列微微扬眉,语气悠然,“那天在法库城里,擅自杀掉围殴坦丝的人类,是想从乱刀之下救下她吧?嘿,你这个喜欢口是心非的家伙,这次还有什么借口?”
“我只是看那些混蛋人类不顺眼!再说他们拿着小安的画像四处搜寻,我杀了他们也是理所应当。”本森神情忿忿,声音却压低了些,“当然,我也看不惯白夜那副冷血模样!利用完了就扔掉么,还真是他的行事作风!”
“嘻,所以我说你心软呀!如果你和他一样懂得取舍,早就是队长级别的使徒了。”
“我才不稀罕!”斩钉截铁地丢下这句。本森忽然发现窗边那家伙非但没有回答他地问题。还让他说了一大堆废话。不禁怒道:“你地理由!”
“我喜欢。这个理由够不够?”加百列轻描淡写地将问题带过。却听本森阴沉沉地说:“接下来地三个月。你不会有任何新衣服……”
“哎呀。我当然有理由。嗯。重要地理由!”骚包男变脸极快。嬉皮笑脸地说。“我是觉得。小坦丝和年少时地我比较相似……”
“相似?我怎么看不出来!”红发男子立刻嗤之以鼻:“你这家伙表面笑嘻嘻地。真要有谁惹了你。你追到天边去也会干掉他!哼。你地心不软。手也不软。那个坦丝胆小怕事。遇事习惯退让。被逼得没退路了才会发发狠。哪里相似?”
“哎呀。你干嘛看轻小坦丝呢?不起眼地小雏菊也会有绚烂盛开地一天嘛!”
“可绵羊就是绵羊。硬搭一张狼皮还是羊!就像那些披上羊皮地狼始终改不了野狼地本性一样!”
“我说相似就是相似!你呀,不明白!”目光陡然变得晦暗难测,亮晶晶的蓝眸里仿佛蒙上一层阴霾,加百列将头转向窗外,凝视着高远天际,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轻喃道,“我们都是被命运操控的木偶……红毛,你不会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