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抹微笑(1 / 2)

 她逆着光,微笑,楚楚动人。

这个笑容印刻在我脑海,这么多年从未散去。

与她初相遇,高中,晨读,我推开教室门便是这么一幅场景,即便过去了十四年之久,依然记忆犹新。

体育课上,她故意站在队伍最后一排逃避老师点名,大抵女孩子都不怎么爱上体育课,我便趁着老师不注意,绕了一圈,站在她左边,正当体育老师关注着前几排同学的动作是否标准时,我凑近她身旁,故作神秘地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跑不快了?”果真,她的好奇心促使她睁大眼睛,身体向我靠近了些,问为什么,我说,你的手这么小,脚这么小,怎么能跑的快,她惊讶地伸出了手,嘟着嘴说和这还有关系?我玩笑着拍了一下她的手,并做感慨,好小的手啊,那是第一次碰她的手,特别小的手,鼻子也小小的,眼睛也小小的,一笑起来便眯成了一个月牙儿,她真的是长在我审美上的有点好看。

趁晚自习课间十分钟,在学校操场跑了一圈后,猛然决定,偷偷摘掉花园里唯一盛开的一株错被当成玫瑰的月季,慌张中忘记了被刺疼的手,待铃响,也落了座,神秘地向她邀功诉说,我想送给你一个东西,说罢便掏出了裤兜里的花,尴尬的是只剩一个杆了,我的脸瞬间涨的通红,忙向她解释,不是这样的,还有、还有,边说边掏出了一把已独立的片片花瓣,她微微地笑着,重复着说真好…感动了···,于是,那一节课,就成了我俩拼凑花的手工课。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会是我唯一一次热烈且坦荡的追求。而那株残缺的花,似乎也隐喻了后来,已回不到最初的美好。

若论小心机,我也是曾有过的,只那一人,便用尽了我一生所有小心思。为了摸摸漂亮姑娘的手,将我父亲的周易、手相、算命之书研究了个大概,以至于老父亲开心的以为我要继承他的衣钵,到处向人炫耀我的天赋,有了这个基础技能,我摸到了她的手,知道了她的星座、她的爱好、她喜欢一个人的样子,她没有丝毫怀疑我的动机,一看我身边没人围着的时候,便会笑嘻嘻地让我帮她算一下,那一抹淡淡的微笑,明媚如暖阳。

为了和她成为同桌,先后用零食、日记、小说威逼利诱,和5个人换了座,才坐到她身旁,于是,开始了一段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形影不离的生活,两家相隔就一座桥,有次,她气喘吁吁地跑来,手里拿着一个桃子,在初春时还是比较难买的,我小心责备她“过了”,她露出浅浅的微笑,回应道,就是想和你一起吃,然后还要把那个看着稍多点的半个桃子给我。

两人在一起后,吃东西也都是一人一半,包括早餐分吃的一个饼、一碗粥,应该是我俩共同吃的最多的东西了。她把省下来的钱都给我买了稍许昂贵的钢笔和笔记本,以至于后来的我对这两样东西近乎痴迷的购买。

多年后再路过那家拐角处的香酥饼摊,还是那对夫妻俩经营,我买了一个,还没吃到嘴里泪已经挂落脸庞,那夫妻俩惊恐地看着我,我的后知后觉,那个愿意和我分吃一个饼的人已经离开我很久很久了。

那懵懂而又青涩的年华,有她,便成了我一生最难忘最难以忘记的回忆,每每想起,依旧暖彻心窝。

分班后,课间十分钟应该是那会最浪漫的约会时间了,铃声一响,两人就会不约而同的走到楼道口,然后手牵着手去操场、去实验楼、去花园,去我们可以到达的任何的地方,尤其是花园,我躺在草坪上,枕在她腿上,这时,她的手便会上来揉搓着我的耳朵,每当我皱着眉看着她时,她会像一个传教士一样,好似真信了那理论,她说,你的耳廓太硬了,捏的柔软一些,你就会听我的话了,我便再无什么话来反驳她了。可是,终究没有走出那个校园,没能到永远。

每当老师拖课,我总能听到鞋着地重重与地面摩擦的走路声音,我便知是她,那个课间几分钟也要看一眼我才能安心的人,我那种发自内心溢满脸的笑容便会如约而至,她总是有这样的魔力,一个不经意的的小动作就可以让我开心的忘乎所以。

高二时,分班又分科,她问过我几次,我回答的模棱两可,大概文吧,理也可以,可我清楚,她大概率会走理科,那个时候,我的几篇诗歌在意林、青年文摘、山报顺利发表并获得了那个年龄看来巨额的稿费,我俩晚上放学后,总要抽半个小时规划未来,做什么工作?去哪个城市?该怎么花这笔钱?现在只记得,她要随我选文科,因为她说我成为大名鼎鼎的作家几率很大,而她,什么工作都可以。

后来,在学校小有名气,身边莺莺燕燕,整天忙着和不同的人上课传纸条,下课谈心,她听到了传言,找了我几次,让我好好读书,并给我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我不耐烦的解释了几次,后来干脆翘课躲着她,她找过我几次,每次看到她来,我便故意和其他女孩玩的很亲昵,她的那抹微笑是什么时候消失的呢?我无从得知。

有一次,她留了纸条让别人转给我,纸条没有折起来,意味着转手的那些同学都看到了,纸条上写着:“只要你回头好好学习,我依然是最爱你的那个人。”当时的我,不明白一个女孩一腔孤勇的表白,却怒气冲冲地跑到她的班级,大声质问,你有病是不是?要闹到人尽皆知么。还没落音,她已是哭的双肩发抖,我带着满腹埋怨就这样选择离开了她。

下学期,她去了另一个城市学美术,她托其他同学转告我,给她打电话,我打了几次,她每次都兴奋地向我分享她又新画了我的肖像,画的越来越帅了,我都是草草几句话便借口上课挂断。事实是,那个时候我和其他两个女孩玩的不亦乐乎,已然忘了她的存在。

高三下学期,她回来了,回来第一天便把我和另一个女孩堵在了教室角落里,她抱着我不撒手,在我肩膀上咬出了血印后就离开了,之后,再没有找过我,倒是找过很多次那个女孩,把人家的自行车踢到,把课本撕烂,或是直接上手推搡两把,我也只是“别理她,神经病”置若罔闻将这些事刻意淡忘。

那件事后,我才开始专心学习,暂时忘却了一些事。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我才敢大舒一口气,这座小城已让我难以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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