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到了A城(1 / 2)

 </script>141.到了a城</p>

满园的玫瑰花,在晨光中美得如梦如幻,如诗如画。</p>

蓝铃儿答应陪孟逸飞回去一趟。她想看看他从小到大生活的城市。</p>

孟逸飞和蓝铃儿手拉手往回走,“铃儿,我想和你在一起,永远不分开,我们俩在感情上都是慢热型的人,你不仅慢热,而且还喜欢逃避现实,逃避感情,所以我给你时间慢慢的了解我,但是我们都不再年轻了,再也耽搁不起,不要再辜负了这美好的青春,我希望你尽快了解我,所以我才对你说了这些我心底的事情,想带你回家,是让你能够全方位的更快的了解我,接受我。”</p>

安排好家里和锦绣园的事情,蓝铃儿就跟着孟逸飞驾车前往孟逸飞所生活的a市。</p>

a市是一个沿海城市,孟逸飞在海边有一套海景房,他们就入住在那套180坪的复式海景房里。站在阳台上,吹着海风,看着海景,和锦绣园里看花看树完全不一样的一番感受。在锦绣园里目光所及,都是红花绿叶,赏心悦目。在这里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心里所有的烦忧都会随之放空。</p>

这房子比蓝铃儿现在居住的要大多了,真难以想象孟逸飞往常一个人住在这空荡荡的房子里是什么感觉。这房子虽然很久没有住人,但是看起来很干净,孟逸飞解释,有钟点工定期来打扫。</p>

听孟逸飞说房子离最近的超市只有一公里的路程,蓝铃儿看冰箱里什么也没有,就提议两个人步行去超市采购。</p>

两人并肩往超市走去。</p>

孟逸飞道:“虽然住在这里许多年,但是我从来没有自己到这个超市去买过东西,以前要什么。都是列一个单子,叫别人帮忙买了送来。”</p>

“这些事情虽然小,但是我喜欢亲力亲为,以后如果你觉得这些琐事占用了你太多的时间,我可以自己一个人去。”</p>

“我之前确实很讨厌做这些琐事,觉得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些琐事上实在是一种罪过,但是自从遇见你。每天和你做着这些普通平常的事情。却有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觉得自己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心里从来没有过的踏实和快乐。其实,快乐是如此的简单的事情。”</p>

“是呀!你以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总裁,一个浪漫的画家,就像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而我,却是一个充满生活气息只会在这些琐事里辗转的俗人。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差距很大,大得无法逾越,就像云泥之别,但是没想到有一天你会挽起袖子。弯下腰洗碗,拖地为我做这些琐事,”</p>

回想起在蓝铃儿的家里受到的这些奴役。孟逸飞笑道:“我当初只是客气一下,就那么随口一说。没想到你还当真了,一口答应下来让我洗碗,这还不算,还签订了不平等条约,让我每天不仅洗碗,还打扫卫生。而且最终我也没有住到你家里。”</p>

“好吧!我现在宣布对你的检验算是合格了,你以后可以住到我家里去。家务就免了,就教如玉钢琴,画画,下棋。”</p>

“遇到你,我不是仆人就是保姆,还偏偏被奴役得心甘情愿的,我这命,怎么这么苦啊?”</p>

他们说笑着就到了超市,这个超市属于一个中型的超市,虽然不大,但是卖的东西齐全,日常用品,应有尽有。</p>

a市是一个二线城市,比小小的南县要繁荣富强多得多了,物价也相比要高一些。但胜在东西好,在这个超市里,蓝铃儿惊奇的发现了南县的特产,什锦酱,它不仅是南县的特产,在南省都人尽皆知,可是没想到会出现在千里之外的a市,蓝铃儿买了一瓶,又买了一些磨肉和面条,准备回去做炸酱面给孟逸飞作早餐。蓝铃儿又象征性的买了一点蔬菜,她空间里的蔬菜水果应有尽有,但是她不能让孟逸飞知道,只能这样敷衍他一下。</p>

楼上有三间房,孟逸飞让蓝铃儿自己选一间,那间最大的主卧显然是孟逸飞住的,另外两间,蓝铃儿选了一间最小的。</p>

蓝铃儿解释,自己喜欢小一点的房间,因为小一点的房间显得温馨。</p>

孟逸飞把蓝铃儿揽在怀里,在她的耳边低语,“如果觉得房间空旷,就和我住一个房间好了。”</p>

他好听的声音带着一种诱惑,她有瞬间的神思恍惚,但是嘴里却本能的说:“不行!”</p>

他低头看她,好看的眼睛洞悉一切,“你口是心非,啊不对,是心口不一。”</p>

蓝铃儿有一种无处可逃的困窘,蓝铃儿挣扎着说:“对了,我应该打一个电话回去,如玉睡前要听听我的声音才肯睡。”</p>

孟逸飞把她重新拉回到自己的怀里,“如玉九点钟就睡了,现在已经十点半钟,为了一个你的借口,你要把她吵醒吗?”</p>

孟逸飞的气息热热的呼在蓝铃儿的脖子上,痒痒的,蓝铃儿的脸也热了起来,孟逸飞用手摸着蓝铃儿的耳朵,“耳朵这么红,都说了耳热心跳。你心跳什么呢?”</p>

“一个大活人,心不跳就不正常啦!”</p>

他嗤笑出声,“你的脸这么红也正常吗?”</p>

“被一个帅哥这样脸对脸的盯着看,脸不红才不正常。”</p>

他的笑意更深,“一个正常的男人抱着一个有点意思的女人,不做一点什么的话,好像也不太正常。”</p>

他的话里透着危险的气息,但是她却没有挣扎的力气。在她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他的唇印上了她的。她的唇很烫,烫得快要把她给融化了,而且这股热量,迅速的蔓延到了全身……</p>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电话铃声响起来,蓝铃儿才仿佛从梦中醒来,从云端落到了地上。蓝铃儿从孟逸飞的怀里挣脱出来,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她跑到卫生间,镜子里,她的脸红得快要滴出血来。</p>

在芳菲园,在锦绣园,他们朝夕相处了一个月。孟逸飞一直对她彬彬有礼。才回到a市,他就这么主动,蓝铃儿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段话。那是一本营销策划方面的书,那段话的意思就是说:在谈判的时候,地点最好是选择在自己所在的地方,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会有一种积极主动的心理暗示,这种心理暗示有利于自己的进退。所以这段话的意思衍生出来就是。男女之间,在谁的地盘上,谁就掌握着主动权,他千方百计的要带她回来。难道是早已经有的预谋?不过蓝铃儿心里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甜蜜的预谋。</p>

次日一大早,孟逸飞就来敲蓝铃儿的房间。他一身的运动服,“走。到海边跑步去。”</p>

“怎么心血来潮突然间要去跑步了?”蓝铃儿揉着眼睛。</p>

“什么心血来潮?这是我几十年来从未间断过的习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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