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挂断电话,一时感到头脑有些发胀发热,比平常兴奋多了,或许其中有酒精的作用。毫不犹豫的又按动手机键盘拨出一个号码,甚至没有用掏口袋里的那张纸,这个号码只看了一遍就记住了。
响了两声,对方接起,符晓明说道:“喂,请找一下刘颖。”
“好,请等一下。”一个成年女子的声音,估计是她的妈妈。
几十秒钟之后,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从听筒那边传来:“喂,你好。”
“刘颖吗?”
“是我,你是符晓明吧。”对面的刘颖笑着说道;
“正是,听出来啦!”符晓明也笑道;
“勉强听出来的,你的声音好像有些不对,喝酒了吧?”
符晓明笑道:“唉,今天谁都能听出来我喝酒了,失败。”
“呵呵。”那边刘颖也笑了笑。
“明天你有空吧,我想请你去参加一个同学聚会。”符晓明又说道。
“同学聚会?”
“他们你也认识的,咱们班的余庆华,王晓东隔壁班的陈燕等等;今天你帮了我那么大忙,我想请你一块去玩玩。”
“我帮你的小忙倒不算什么,不过同学聚会倒是不错!他们我也很长时间没见了,明天几点?”
“这样吧,明天上午九点咱俩在公路碑那里会合,然后再去余庆华那里。”
“好的,明天九点,风雪无阻,不见不散!”刘颖笑道。
“不见不散!”符晓明也笑道。
关掉手机,放下,心情非常不错。拿起吉他自弹自唱一曲校园民谣《青春》,青春的花开花谢——
第二天早上,符晓明又是奇迹般的在上午七点起床,八点多从家里出来,在村头截了一辆出租车,准确的时间是上午八点五十七分,出租车来到县城城区边上的公路碑旁边,在车上符晓明就已经透过车窗看到,公路碑下方站着一个穿着橘红色羽绒衣,扎着白毛线围脖的长发女孩。
付了车钱,下车,走到刘颖面前,笑着说道:“对不起,我来晚了。”
刘颖笑了笑:“没有,是我来早了。”
“走吧,我们先去余庆华家。”符晓明说着在前面引路,两人步行走向旁边的一个岔路,里面是一大片居民小区。
十年前的老朋友家,那个时侯经常去,有时候晚上太晚甚至会住在他家(余庆华家是符晓明几个朋友中家庭条件最好的,父母都机关里的干部,住的是三居室),但现在它的准确位置却难以回想起来了,只记得大概的小区。进了那个小区,拿出手机,拨通他家的电话,对面接起:“喂,哪位?”
听出是余庆华的声音,符晓明笑着说道:“是我,你家是几号楼来着?”
“靠,不会吧,才半年没来就忘了!你的记性真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