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九天看着那些壮汉停停追追都去远了,方才扶着膝盖靠着树干坐了下来。这年头有练石锁打熬力气的;有用黄豆练铁砂掌的;有练缩骨软件功的;有玩蹴鞠练习怎么射中风流眼的……可却是没有人闲着没事瞎跑啊,跑跟走是两回事,这年代的人,动不动十来里山路能扛着担子慢慢走过去,但跑就受不了,而且还是在丁一引导下的变速跑。
雷大侠在那些伴当的跟前撑着面子,现人都追远了,要还撑着那是跟自己身子骨过不去。
他把腰间的带子解开了,连着那柄连鞘的雁翎刀一起扔在边上,接着把衣襟全扯开了,林间的冷风吹在炽热的胸膛上,煞是快意,他清了两下嗓子,吐出一口浓痰,只觉太阳穴一痛,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因为两把分水刺深深刺入雷九天的左右太阳穴,直至把手。通常这样的人,是不需要考虑然后怎么样的。这便是死人的好处,兴许是唯一的好处。
丁一用脚抵着树干,用力将两把分水刺拔了出来,鲜红的血混着白色的脑浆便从雷九天的头上淌出。丁一已经藏匿在这树干后面很久了,从萧女侠开始重新跑起来的时候,丁一便已经在这里。
哪怕气喘兮兮,只如雷九天所说的,捏死丁秀才也不比捏死个鸡仔难,无论是力量、反应、敏捷乃至爆发力,身为总镖头的雷九天,都不是丁一现在这身躯能够相提并论的,所以丁一很有耐心,他在等。
没有进行过长跑训练的人,一旦停下来,特别是坐下来,肯定会有一阵子的手软脚软,体质好的,恢复得快一些,体质差的,便回复得慢甚至要几天时间才能缓过来。丁一就在等这一刻,等雷九天坐下。
一击必杀。
特种兵强悍的并不只是身手,更重要是对时机的选择。
天色已渐昏,萧香莲觉得今天跑的路,比一辈子还长,她感觉得自己已经跑不动了,她扶着树不停地喘着,而在她身后也在扶着树干喘息的两个壮汉,已经离她不到二十步了,而在东侧的树林里,也传了另外两个壮汉踩在落叶上的脚步声,以及他们的叫骂声。
如果不是那对分水刺被丁一拿走,萧香莲觉得给自己心窝来上一下,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她就算天然呆,也知道落入这些壮汉手里,会经受什么样的折磨和污辱。死亡倒是一个最痛快的归宿。
但她手里没有分水刺,所以看见身后那两个壮汉开始踉跄着向她走来,她唯一能做的,也只有接着跑。没有跑上几步,她便踩中了一个绊索,“嗖”弹起的树枝上,那条腰带套着她的左脚,将她倒吊了上半空。
“捉住这娘们了!”、“快来!”那两个壮汉欣喜地喊叫着,也许不单单是因为捉住萧香莲,更是为了他们终于可以停止无尽的长跑竞赛。
但树林之中,却便在这一刻静了下来。
连东侧原先渐渐清晰可闻的脚步声也消失了。
那两个壮汉也是刀头上舔血的角色,当然不会因此而恐惧,但他们不禁也喊叫着东侧应该出现的伴当名字,可惜,并没有任何的回应。这时候在他们身后传来了渐渐清晰的脚步声,他们便喝着:“是雷大侠吗?俺们捉到这娘们了!”
可是回应他们的,是一抹青色的衣袍,还有丁一地失声怪叫:“我走错路了!我要回城里去!你们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你们再过来,学生、学生就要去衙门递条子办了你们!”转身就跑的丁一,景状似乎不太好,腰带的带子不见了,头发蓬乱,一瘸一拐。
于是两个壮汉便有了计较:“你看着这小娘皮,老子去追丁秀才,嘿嘿!”说着便向丁一追了过去。留在原地那个骂骂咧咧:“他娘的,牛六你倒是会算计,三扁不如一圆,这小娘皮还得等雷大侠来了,问完话才能动,倒是丁秀才,搞完了给他个痛快就是……”
牛六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就追上了丁一。
“丁秀才,跑不动了吧?嘿嘿,前些曰子你老爹在世时,还周济俺们家几回,他娘的,看在这份上,你乖乖地把裤子脱了让老子舒坦了,便放你一条生路,怎么样?要不然雷大侠他们过来了,可没老子好说话!”牛六手持着短刀,狞笑着向丁一迫近。
丁一转过身来背手而立,林间的风颇烈,将他一袭青衫鼓吹得飘扬不已,牛六笑道:“怎么?秀才公这是作啥子?对了,你们酸丁说啥来着,浩然……对!浩然正气!秀才公想用这玩意跟俺手头的刀子比硬软么?”
“是啊。”丁一微笑着点了点头。
“入你娘,还真以为自己是个角色了!”牛六冷笑一声,持着短刀奔了过去,“先叫你吃老子的刀子,再让你吃老子的长枪!”
丁一先前背在身后的手终于伸了出来,却是稳持着一把连鞘雁翎刀,便在牛六的刀将要及身之际,却听崩簧声响,丁一沉肩出刀,而牛六持着短刀的手从丁一低下的肩膀上掠过。
痛,是牛六唯一的感觉。
丁一为何有刀?这是他最后的疑问。
慢慢从牛六的心口将那雁翎刀抽出,丁一只觉胸中那团火愈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