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王的枪很好的避免了这一点。
百年英法战争中,英国长弓手曾经是法国人的噩梦,进攻射箭,后撤也射箭,一面让法国对英国长弓手深恶痛绝,一面又心怀恐惧。每当英国长弓手被抓住,通常都会被砍去食指跟中指,因为那是拉弓的两根手指。
痛定思痛的法国人从铠甲下手,立志要从防御性铠甲下手,恰好水锤锻造的出现,法国人开始利用水锤来锻造大块的金属护甲,几乎把士兵浑身都裹住了,虽然笨重不堪,可箭矢就成了隔靴搔痒,再也不能射杀法国骑兵。在阿金库特之战中,身穿全身板甲的法军骑士顶着铺天盖地的箭雨冲锋,个别倒了血霉的天罚之子被飞矢射中铠甲的间隙死掉,每次冲锋都能顺利破开敌军。
这也一举成为英国长弓手的噩梦。
直到火枪的诞生,足以破开板甲,才从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霍达所率领的步兵阵当场被邓忠冲开一个口子,可他并不害怕,依旧命令边军合围,冷冷道:“燕国不知花了多大的气力、花重金打造这一支五百重骑兵,威力虽说强大,可只有五百人,我们六倍于他,入了阵中,围也围死他。”
他的脸上露出垂涎之色,全身人马俱甲的五百套铠甲,这可是连东川王的禁卫军都没有的稀缺宝贝啊。估摸着燕王好大喜功,不惜花费重金造甲,只可惜装备数量不多,充当门面还可以,放战场上就是送死。
邓忠眼看成包围之势,心下并不惧怕,仍旧策马狂冲,手中长枪夹在腋下,大声道:“所有人,随我一道冲锋!”
龙骧骑精神大震,继续发了疯似的跟随邓忠猛冲。骑兵的优势不止是速度,还有快速冲锋时,所夹带的冲陷之力。霍达的边军虽然六倍于己,高速的机动性下左冲右突,轻易间把步兵给撞得东倒西歪,直接杀出一个口子。
邓忠杀出了一个口子,望见身后敌军追来,当即作诈败之状,一路向北逃窜。
霍达本就疑心燕军能进军如此之快,是强弩之末,见战不三合即走为上计,心中更加坚定,冷笑道:“果然如此,残兵散勇罢了,继续追。把他们都给杀了,夺下铠甲。”
诈败拖刀计一直是个很容易引人上当的计策,并非罗贯中爱反复写这个诈败、那个诈败,比如“诈败之王”魏延就有七次。不外乎之乎者也一番,接着“伏兵尽出”,就把引诱的敌军打得落花流水。
其实从《孙子兵法》的军事思想中,两军交战从来不是谁比谁更厉害,而是谁先犯错。只有“攻可赢之敌”,找准敌军的破绽和失误,发扬优势作战,才能取得更大的胜利。
假如蝼蚁老是想跟着大象一较长短,那是异想天开。
试想一下,跟你势均力敌的敌人溃逃了,或者弱一大截的敌军逃跑了,你是追还是不追?
有七八成的概率因为不及时掩杀追击,溃军重新会合,再作调整,又是可战之兵。
头一回或许你能击败对方,第二回说不定对方找准机会能把你给弄得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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