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1 / 2)

 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虽然他现在长的还是个孩子,但在十几年前,他真的连这弯刀都握不起。杀人,他从不敢想,就是去抢个包子都要犹豫半天。

也是一样的下雨天,他还住不起现在这样大的地方,能有个遮雨且不透风的地方让他住下他便心满意足了。那些巷子里,长年没有阳光,阴冷潮湿,地沟里的老鼠与他做伴。他吃的是什么?地上别人不要的食物。

沾满了尘土,一口一下去满是泥味,他与身旁的老鼠毫无差别,甚至比那老鼠可怜三分。

“想吃饱饭吗?”

她站在他面前,乌衣墨发,手上是一个白净又热腾的馒头。散发着热气与香气,看起来真是美味至极。想要得到一个,恐怕自己还要被那包子铺的老板揍上一顿吧。

当时便为了一顿饱饭,屁颠屁颠的跟着她到了一个庄园,当时贤王还没有封王,是个比自己还小的小屁孩,庄园也不是他的,是一个女人的。一个老而雅的老女人的庄园,种满了花。

他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干净衣服,还洗了热水澡,住上了干净的房子,不再与老鼠为伴。他来到庄园的第一餐,还是她端上来的。

那个老女人怜惜的看着他,和蔼的问道:“你有名字吗?”

他当时只是眨眨眼,又摇摇头,他一个小乞丐怎么有名字,他连字都不认得。

“那我就给你取一个......就叫......鹿化。”

在一旁的她听着这个名字,也笑了。他想他当时一定如同小鹿那般无辜无害,让人看着为之心暖。

老女人知道他不识字,让她来教他写字。他终于知道了这个女孩的名字,雨化......而他叫鹿化。

雨化除了做饭洗衣,什么都教。他不会握笔,雨化便抓着他的手,一笔一划认真的写,他当时还羞红了脸。

庄园里住着很多的人,就像他一样,他们有好多也是乞丐来着,身边都有一个教他们写字习武的人,些许大,些许小,但他觉得还是雨化最好。头发乌黑发亮披散着,又穿着一样的黑衣,走起步来,脚底生风,如同鬼魅般美丽。

“鹿化,今日你若是能赢得了我,我就请你吃一样美味。”雨化提着剑,得意的笑着。

雨化对于别人很厉害,可是对他,却不是那么回事。每次出招都一样,只要用同一个路数便能制住她。

后来怎样,也很明显,他得到了所谓的美味,他只在别人嘴里听说过的糖葫芦,雨化买了一把给他。

“这个招数你学会了,下一次就要学新的啦,我这回打算教你童子功。”雨化摸摸他的脑袋,笑如春风,

那一刻,他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心脏,自己的心好像一只兔子,蹦跳个不停。他告诉老女人他病了,老女人告诉他他没病。

“你只是有了爱,你爱上了雨化。”

“什么是爱?”

“爱是你喜欢和一个人在一起,就像你现在这样,有时候心会跳得很快。”

“是不是我爱她,就会娶她?”

“你不会娶她的,因为爱对你来说是毒药,可以让你死掉的毒药,如果你想活下去,就不要爱她,也不要爱任何一个人。”

那个女人的一番话,他怎么也不知道,可是至少她当时说对了,他没有娶她,而且爱真的就是一杯毒药,他已然中毒,却全然不知。

“雨化......你爱我吗?”

他问了雨化,雨化给了他一巴掌,还骂他,“流氓!”那天雨化都没来教他识字。

原来雨化不爱他......

可是峰回路转,第二天雨化突然紧紧的抱着他,说她也爱他。

“你以后会嫁给我吗?”

“会呀,怎么不会了!只要你当得了影卫!”雨化当时如此肯定的告诉他,可是那个老女人却说她不会。

就这么过了几年,他们就好像小夫妻,甜蜜恩爱,每天一起吃饭练武,过着其他人都没有的好日子。可是好日子总是会结束,只是他没想过会那么快就结束。

当时雨化教了他童子功,还要他未经人事,他的身体便会如此,不会再变。个子小总是有个好处,就是容易偷袭,在一群高个子中,他是最矮的那个。

老女人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吃了那么多天的白饭,现在就要用他们了,她要选出里边的佼佼者,作为影卫,保护她与她的孩子。

怎么选?

杀人。

名额只有两个,近百人,却只有第一与第二能获得活下去的资格。为了雨化与自己,他定会拼尽全力,可谁人不是如此?

他选了月影弯刀,仗着个子小,他能近身到别人的身下然后一击致命。事实证明雨化是个好老师,年纪虽然比他大那么几岁,可是拳脚却不是一般的厉害。他那日与雨化屠了至少一半的人,刀刃都杀得钝了。

越杀到后边,就越是困难,剩下来的人都半斤八两,全凭着运气不死。他红着眼,看着对面最后两人,只要杀了他们,这一切就会结束了。

这个世界,就是嫉妒那些活得好的人,总是让那些有才的,活得逍遥的有点不痛快。他便是如此,他以为他经历了他人生所有的苦楚,会苦尽甘来,却哪想得真正的苦还在后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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